比较而言,城市版的特色文化是“折子戏”,乡村版的特色文化是“全本戏”。在一个区域,城市与乡村应相向而行,在地方特色文化上相呼应。
1.城市与乡村应相互补充。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各自在城乡展开,各有资源,各有优势。发生在城里的故事,就没法到乡村去说,反之亦然。历史上有些重大事件及文物,原先在哪里,就应保留在哪里,老地方存储着完整的历史信息。稷下学宫“百家争鸣”发生地齐国故都,现在就在乡下。面对一片庄稼地,人们仍能发思古幽想。即便再喜欢稷下学宫,我们也不能在城里弄出这么一个旅游景区来,但可以考虑将稷下学宫的有些文化内容、符号嵌入城市更新中的相关建筑、项目中。
在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中,很多文物是不可移动、复制的。城乡各处的老建筑、老风貌、老肌理,不能随意改变。例如,城里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就不能随意搬到城乡结合部甚至乡村去,不能用财力支持和较大空间作为置换条件,诱导老房东为房地产让空间;同样,乡村的老房子也不能随意买下、拆开,搬到城里作盆景式的“风景”。应鼓励在有历史依据、与周边环境或整体建筑风格协调的前提下,采用当地乡村建筑的元素甚至整体风格进行修建,拒绝在乡村模仿城市样式。
2.城市与乡村应相互强化。在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中,把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内容,通过创意方式表现出来,会起到相互唤醒、活化的作用。在心理学上,同一事物在不同环境下反复刺激,会给人留下更深的印象。历史上,中国的城市依附于乡村,与乡村关系密切,有些乡村文化,实际上就是在地性文化的代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城乡居民的共同创造。目前,这些非遗主要留存在乡村,但离城市居民生活不远,至少离他们的记忆不远,如果在城市更新中加强这些内容,会密切城乡居民生活联系和感情联系,增强居民的区域归属感和认同感,也有助于游客捕捉并欣赏这种特色。把当地建筑特色融入城市更新中,有助于破解“千城一面”难题。但这种融入不能简单化,把特色资源转化为特色产品,有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创意。
城市与乡村各自的特质,构成了区域文化结构和生态。有时,专家主张地方旅游宣传不要太多、太杂,应该突出主打内容,聚集某个主题,这从营销角度看有道理,但每个地方的文化都是结构性存在,某个主打的资源与其他文化元素有着或远或近的联系。游客到某个地方旅游,确实有人是为了单一目的,比如欣赏某个景区、品尝某种美食、住进某个“网红打卡”的民宿,但大多数游客愿意了解更多的内容,如有意外惊喜,便会有“误入藕花深处”的审美感受。而且,如果能够揭示它们与主要特色之间或明或隐的关系,会进一步彰显其主要特色,从旅游的角度看,就是丰富了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内涵。(www.daowen.com)
3.城市与乡村应相互带动。不同于只强调城市对于乡村的带动作用,新的城乡发展观认为,要形成城乡相互带动、相互促进的格局。无论是强调乡村振兴中的文化振兴,还是在城市更新中强调文化分量,都是这个文化自信时代的产物。要形成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的新结盟,把单兵突进变成两翼推进,把孤掌难鸣变成两方面的合力,把只在城市或乡村展开的活动舞台向彼此拓展、延伸,形成城市与乡村共同的文化新优势。
在这种相互带动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政府都负有直接责任,包括文化责任。比如城市和乡村的老旧城建筑、文化风貌和文化肌理、优秀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等,都需要地方政府维护、利用好。当前,我们需要从加强文化自信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到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并且认识到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关联及利用这种关联可能带来的机遇;要科学制定规划,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创造必要条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围绕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政府都有较大力度的文化投入,在此基础上,要尽可能利用市场机制,实现产业联动,打通市场通道,使其发展更具可持续性。
要探索利用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的机遇,形成黄河流域特色文化的城市版与乡村版。各地特色文化元素不一样,有的原本就生长于城市,比如甘肃金昌是因矿兴市、以厂兴市,由此决定了这里的工业文化也是本地特色文化。总体而言,特色文化主要是发端于农耕文明时代,乡村既是特色文化的发源地,也是今天的蓄水池,很多包括非遗在内的特色文化,就是从乡间出发,进入城市,在城市获得孵化。因此,要分别打造特色文化城市版与乡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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