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儒家自由民主:虚构的西方文明史

儒家自由民主:虚构的西方文明史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周礼》集中体现了儒家的自由经济、民主政治和朴素社会主义。《周礼》与其说是“理想国”,不如说是一部能够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的宪法,也是举世无双的跨历史、超国家的、行之有效的。

儒家自由民主:虚构的西方文明史

周礼》是“制度文明”的源头之一。诺斯艾德奇(Northedge)说,中国历史是“现代制度的祖先”。[38]佛兰克说,中华文明一直以来是“奇异的世界制度的枢纽”。

《周礼》深远地影响了中国历朝的文官体制,它是诸多变法维新(包括一些农民起义政权)的蓝本。

《周礼》集中体现了儒家的自由经济、民主政治和朴素社会主义。在此方面,《周礼》既非唯一,也非最早,但它是最系统的。美国汉学家列文森指出:“虽然社会主义产生于欧洲,但它的思想则萌芽于古代中国……17—18世纪的西方传教士把中国思想带入欧洲,这当是现代社会主义思潮的源泉之一……孟子的知识境界应该被考虑为后来的社会主义者的前兆。”[39]所以孙中山说,社会—共产主义中国历史上都有其源流。[40]钱穆也说,朴素的社会—共产主义的思想与实践皆贯穿于中国历史。[41]现代西方与东方的社会主义是这个传统理想的发扬光大。

《周礼》集各种文明要素于一身,诸如民主政治、自由经济、朴素社会主义和宪法以及“理想国”等。净空法师说:“《周礼》是全世界最好的宪法。”《周礼》与其说是“理想国”,不如说是一部能够经世致用知行合一的宪法,也是举世无双的跨历史、超国家的、行之有效的。其要旨是:以天人和谐与天下和平为前提的民主政治、自由经济和社会主义(雏形)之三位一体。

对于西方来说,《周礼》应该属于近现代的政治理念;因为在此之前,西方不存在现世的国家制度与行政管理。不仅如此,《周礼》包含着许多高要求、高标准的内容,它们在传统中国是通常被付诸实践的“理想国”,而在现代西方则是被束之高阁的“乌托邦”。

以下是我们按照现代术语和阅读习惯,《周礼》原文略加调整,简明扼要地阅读之。

附录:《周礼》——自由民主与社会公平的宪法

(上)国家管理与公共事业

一、基本政法制

(一)行政机构

Ⅰ.六官所设:《天官·小宰》:“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邦刑,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大事则从其长,小事则专达。”〔译文:1.天官:属官有六十名,掌管治理,大事听从长官,小事可自处再传达。2.地官:属官有六十名,掌管教育,大事听从长官,小事可自处再传达。3.春官:属官有六十名,掌管礼制,大事听从长官,小事可自处再传达。4.夏官:属官有六十名,掌管军政,大事听从长官,小事可自处再传达。5.秋官:属官有六十名,掌管刑法,大事听从长官,小事可自处再传达。6.冬官:属官有六十名,掌管生产事务,大事听从长官,小事可自处再传达。〕

Ⅱ.审核干部:《天官·大宰》:“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三年大考核众官吏的政绩,而决定对他们的惩罚和奖励。〕

《地官·州长》:“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到三年大校比时,就对州里官吏进行一次总考核,以协助乡大夫决定对州里官吏的罢免或提升。〕

Ⅲ.基层组织:《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二)法制运作

Ⅰ.晓谕法典:《天官·小宰》:“正岁,帅治官之属而观治象之法,徇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正月,率领治官及属下观看悬挂在象魏上的治典,边走边摇动木铎,说:“不执行法令的,国家自有常刑”。〕

Ⅱ听讼断狱:《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用……八种刑罚纠察万民:一是针对不孝的刑罚,二是针对不和睦九族的刑罚,三是针对不亲爱姻戚的刑罚,四是针对不友爱兄弟的刑罚,五是针对不信任朋友的刑罚,六是针对不救济贫困的刑罚,七是针对制造谣言的刑罚,八是针对暴乱之民的刑罚。〕

Ⅲ.审案方法:《周礼·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愧),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四曰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五曰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眊)。”

Ⅳ.人民陪审:《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通过三次讯问来使对平民诉讼的审断正确无误:一是讯问群臣,二是讯问群吏,三是讯问民众。听从他们的意见来决定诛杀或从宽,决定施用重刑或轻刑。〕

Ⅴ.酌情用法:《秋官·大司寇》:“……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新朝用轻典,承平用中典,国乱用重典。”

二、疆域及其藩盟

(一)华夏内域

Ⅰ.诸侯之制:《地官·大司徒》:“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Ⅱ.九畿之分:《夏官·大司马》:“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

Ⅲ.版图之变:《周礼注疏卷第三十三》:“先王之作土有三焉:若太平之时,土广万里,中国七千;中平之世,土广七千,中国五千;衰末之世,土广五千,中国三千。”

(二)讲信修睦

Ⅰ.九服划分:《夏官·职方氏》:“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Ⅱ.同化四方:《夏官·职方氏》:“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尔雅》:“九夷、八蛮、六戎、五狄,谓之四海。”

《周礼正义卷六十三》:“王化虽施,天命方永,四夷八蛮,攸尊王政,作职方氏。”

Ⅲ.反对侵略:《秋官·大司寇》:“刑新国用轻典。”“新辟之地,民不习教,有凡者,从轻处置。若轻典行不通,则不如弃之。”(如西汉之珠崖郡。孙中山云:汉儒反对帝国主义。)“华夏取人之土,任德不任力。任力者,会复叛也;任德者,必无返也。”(以德感怀,不行霸道)。

三、经济宏观调控

(一)资源规划

《地官·大司徒》:“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大司徒的职责,掌管天下各国土地的地图与记载人民数(户籍),以辅助王安定下天各国。依据天下土地的地图,遍知九州地域面积之数,辨别各地的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的名称与所出产之物。〕

(二)人口统计

《秋官·小司寇》:“……登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

《秋官·司民》:“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司民负责呈报民数,自生齿的婴儿以上的人都载入户籍,辨明他们居住在都城、采邑或在郊野,区别男女性别,并载明每年出生、死所造成的人数增减。到三年大校比,把民数报告司寇。……收藏于天府。内史、司会和冢宰保存副本,以协助王施政。〕

(三)财政有度

Ⅰ.审财慎征:《天官·司书》:“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以治民之财器械之数,以知田野夫家六畜之数,以知山林川泽之数,以逆群吏之征令。”〔三年对各级官吏的政绩进行一次大考核,以了解民众的财物、农具和兵器的数目,以了解田地、各家的劳动力和牛马等牲畜的数目,以了解山林和川泽的数目,以考察各级官吏的征敛是否合理。〕

Ⅱ.量入为出:《周礼注疏卷第三十五》:“国家所用财物,由民上而来,是以国用多少,要由民众寡(而定)。故民众则益,丰用之;民寡则损,俭用之。”

Ⅲ.合理征税:《地官·均人》:“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均人掌管使地税合理,使山林川泽之税合理,使各种从业税合理,使对于人民、牛马、车辇的力役征调合理。〕

(四)劳动就业

Ⅰ.职业类别:《天官·大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枲;八曰臣妾,聚敛疏材;九曰间民,无常职,转移执事。”〔以九类职业任用民众。1.在三种不同地形从事农业,生产各种谷物。2.园圃之业,培育瓜果。3.虞衡之业,开发利用山林川泽的材物。4.薮牧之业,蕃养鸟兽。5.百工之业,利用各种原材料制造器物。6.商贾之业,使财物大流通。7.嫔妇之业,治理丝麻。8.臣妾之业,采集草木果实。9.闲民,没有固定职业,经常转换雇主为人做工。〕

Ⅱ.产业分项:《地官·大司徒》:“一曰稼穑,二曰树艺,三曰作材,四曰阜藩,五曰饬材,六曰通财,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日学艺,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1.谷物;2.种瓜果;3.开发山林川泽的材物;4.畜牧业;5.手工业;6.商业;7.纺织业;8.采集业;9.做雇工;10.学习道艺;11.世代相传的专业;12.在官府服务。〕

Ⅲ.防止懒惰:《地官·闾师》:“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

四、保障人民生活

(一)裕民之政

Ⅰ.以本养民:《天官·小宰》:“……事职,以富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

Ⅱ.以末富民:《天官·大宰》:“……曰薮,以富得民。”何谓“薮”?山泽之财也。本于农而养生,事于末而致富。

Ⅲ.因地制宜:《地官·大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依据土地相适宜的法则,辨别十二个区域土地的出产物及其名称,以观察人民的居处,而了解它们的利与害之所在,以使人民繁盛,使鸟兽繁殖,使草木生长,努力成就土地上的生产事业。辨别十二种土壤的作物,而知道所适宜的品种,以教民种植谷物和果树。〕

(二)社会福利

Ⅰ.生活保障:《地官·大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Ⅱ.救荒措施:《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用十二项救济灾荒的政策聚集万民:1.借贷种子和粮食给灾民;2.减轻赋税;3.减缓刑罚;4.免除力役;5.放松关市山泽的禁令;6.免除关市之税;7.简省吉礼;8.简省丧礼;9.收藏起乐器而不演奏;10.简化婚礼以促使多嫁娶;11.求索已废弃祭祀;12.铲除盗贼。〕

五、实行全民教育

(一)以教导民

《天官·大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训导)万民。”

(二)兴学善民

《天官·大宰》:“……曰师,以贤得民……曰儒,以道得民。”立教学之官,育之以德艺,使民好学,尊贤向道。

(三)教学内容

Ⅰ.国教十二:《地官·大司徒》:“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碌,则民兴功。”〔施行十二个方面的教育。1.用祭祀之礼教民尊敬,人民就不会马虎随便。2.……教民谦让,人民就不会相争。3.……教民亲和,人民就不会相互怨恨。4.……教民和睦,人民就不会乖戾。5.用礼仪来辨别上下尊卑,人民就不会僭越。6.用习俗教民安居,人民就不会苟且。7.……教民遵守礼法,人民就不会暴乱。8.用誓戒教民敬慎,人民就不会懈怠。10.用世间技艺之事教民技能,人民就不会失业。11.根据贤行颁授爵位,人民就会谨慎修养德行。12.根据功绩制定俸禄,人民就会致力于建立功业。〕

Ⅱ.乡教三物:《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用三方面内容来教育万民,而荐举贤能者。1.六德:明白事理、爱人及物、通达而能预见、适时决断、言谈发自内心、刚柔适宜。2.六行: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和睦九族、亲爱姻戚、信任朋友、救济贫穷。3.六艺:五类礼义、六种歌舞、五种射法、五种驾驭车马法、六种造字法、九种数学算法。〕

六、多种公共事业

(一)全民医疗

《天官·医师》:“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凡邦之有疾病者……使医分而治之。”〔医师掌管有关医药方面的政令,收集药物以供医疗所用。国中凡有患疾病的……都到医师的官府来看病,医师派医者对他们分别进行治疗。〕

“疾医掌养万民之疾病。四时皆有疠疾:春时有瘠首疾,夏时有痒疥疾,秋时有疟寒疾,冬时有嗽上气疾。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以五气、五声、五色,视其死生。两之以九窃之变,参之以九藏之动。凡民之有疾病者,分而治之。死终,则各书其所以,而入于医师。”〔疾医掌管治疗万民的疾病。四季都有因气不调和而引起的疾病:春季有头痛病,夏季有皮肤长痒疥的病,秋季有寒疟病,冬季有咳嗽气喘病。用五味、五谷、五药治疗患者的疾病。根据患者的五气、五声和五色来观察患者可否医治,再观察患者九窍的变化,再诊断患者九脏的活动情况。凡民众有疾病的,就分别加以治疗;如患者死,则须记载原因,上报给医师。〕

(二)遍设公仓

《地官·遗人》:“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故;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遗人掌管王国的委积,以待施惠于民。乡里的委积,用以救济乡民中饥饿困乏的人;门关的委积,用以抚养(为国事而死者的)父母和孩子,郊里的委积,用以供给(出入王都的)宾客;野鄙的委积,用以供应寄居的旅客;县都的委积,用以防备灾荒。〕

(三)交通旅行

Ⅰ.道路设施:《秋官·野庐氏》:“至于四畿。比国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凡道路之舟、车互者,叙而行之。”〔野庐氏负责使王国的道路畅达四境,巡视检查国郊和野地的道路、庐舍、井和树。……凡水陆道路因狭窄可能导致阻塞,加以疏导,使船车依次行驶。〕

Ⅱ.长途款待:《地官·遗人》“凡宾客、会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卢,卢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凡有接待宾客、会同、征伐、劳役等事,掌管道路所需的仓积。凡国都中和野外的道路,每十里设有庐,庐中备有饮食;每三十里设有宿,宿处有路室,路室有仓;每五十里有集市,集市有候馆,候馆有仓。凡有关仓积的事,加以巡视查核,按时颁布有关仓积的政令。〕

(中)公平合理与自由民主

一、社会没有阶级

尽管存在着职业分工、地位高低和贫富差异,但是,社会上绝无血统与阶级之划分与成见,以阻碍人民上下左右之变位升降。

《秋官·大司徒》云:“以贤制爵,则民慎德……以庸制禄,则民兴功。”〔根据贤行颁授爵位,人民就会谨慎修养德行……根据功绩制定俸禄,人民就会致力于建立功业。〕

《夏官·司士》:“以德诏爵,以功诏禄,以能诏事。”受爵得禄,不以血统世袭,而靠勤功修德;如此,进取之事,在己不在人。孔子曰:“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二、制度公平合理

什么是合理的制度?是不是越自由越好?或者愈平均愈好?然而,自由与平均是一对矛盾,太自由就不平均,极自由则无平均;绝对自由就绝对不自由,绝对平均则绝对不平均。因此合理的制度当是:相对自由或相对平均,即自由中含平均,平均里有自由。以下先讲平均,再论自由:

(一)财富均调

Ⅰ.礼尚平均:《春官·大宗伯》:“大均之礼,恤众也。”《周礼注疏卷第十八》:“此大均亦据邦国遍天下皆均之,故云大均。不患贫而患不均,不均则民患,故大均之礼,所以忧恤其众也。”

Ⅱ.平邦均民:《天官·小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

Ⅲ.平均土地:“……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合理调配土地,核查人民,而遍知人民的数目。上等土地授给七口以上人家,其可胜任兵役和劳役的有三人;中等土地授给六口的人家,其可以胜任兵役和劳役的有五人;下等土地授给五口以下的人家,其可胜任兵役和劳役的有二人。凡征调兵役和劳役,不超过每家一人,把其余的丁壮作为羡卒,只有田猎和追捕寇贼时全体出动。〕

Ⅳ.均市平价:《周礼注疏卷第九》:“质人……平定物价者。”

《地官·司市》:“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以商贾阜货而行市。以量度成贾而征价,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伪而除诈。”〔司市掌管听断市场的争讼、教导经营、掌管有关的政令、刑罚、度量单位和禁令。合理划分地段、划分市场,按照货物的不同来分类陈列店铺,而使买卖公平……通过招致商贾而使货物丰盛、钱币流通,通过度量确定价格而招徕购买者,通过质剂结成买卖双方的信任,而避免争讼,用胥师、贾师等小吏来禁止假货而杜绝欺诈。〕

(二)经济自由

Ⅰ.自由转职:《天官·大宰》:“……间民,无常职,转移执事。”

Ⅱ.保民安富:《地官·大司徒》:“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民生政策要旨有六:1.慈爱幼儿;2.赡养老年人;3.拯救灾民;4.救助贫穷;5.残疾免税;6.使富人安心。〕

三、政治充分民主

(一)君主问题

Ⅰ.导王以善:《地官·师氏》:“掌以媺诏王。”〔师氏负责以美善的道理告诉王。〕(www.daowen.com)

Ⅱ.谏王之恶:《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保氏负责劝谏王的过失。〕

(二)以民为本

《天官·大宰》:“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一曰牧,以地得民;二曰长,以贵得民;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五曰宗,以族得民;六曰主,以利得民;七曰吏,以治得民;八曰友,以任得民;九曰薮,以富得民。”〔用九种和协的办法凝合天下各国的民众。1.诸侯国君,以土地取得民众。2.官长,以尊贵的爵位取得民众。3.老师,以贤德取得民众4.儒士,以道艺取得民众。5.大宗,以亲睦族人取得民众。6.主人,以有利可依取得民众。7.官吏,以治理民事取得民众。8.朋友,以可托付信任取得民众。9.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吏,以山林川泽的材物取得民众。〕

(三)民有民享

Ⅰ.设政为民:周礼六官,开宗明义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设官分职,以为民极。”此可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建国家,设官职,以民为本;从而令国中之百姓,皆能安身立命。一是施政制,行治道,以民为归,终在使天下之庶众,均能安居乐业。这就是“民极”。

Ⅱ.民有之政:《天官·小宰》:“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正月初一,开始向各国诸侯和王畿内的采邑宣布治典,把形成文字的治典悬挂在象魏上,让民众观看治典,过十天而后收藏起来。〕

Ⅲ.民享之政:《天官·大宰》:“以富得民。”

《天官·大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周礼注疏卷第二》:“冬官主事,作事者,所以生养万民,故云:‘生万民。’”

(四)政治公开

Ⅰ.共观治象:《周礼注疏卷第二》:“大宰……布王治之事于天下……使万民共观治象,所以重治法、新王事也。”

Ⅱ.皆知治法:《天官·小宰·疏》:“……万民而观治象之法,使知当年治政之法也。”

(五)问政于民

Ⅰ.民意上达:《天官·宰夫》:“宰夫之职……诸臣之复、万民之逆。”〔宰夫的职责……受理诸臣的奏事,以及民众的上书。〕

Ⅱ.询政于众:《地官·乡大夫》:“大询于众庶,则各帅其乡之众寡而致于朝。”〔国家有大事要征询广大民众的意见时,就各自率领本乡的民众来到王的外朝。〕

Ⅲ.大事询民:《秋官·小司寇》:“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小司寇的职责,掌管有关外朝的事务,召集民众而征询他们的意见:一是当国家有危难的时候征询他们的意见,二是当国家要迁都的时候征询他们的意见,三是当国家需选立嗣君的时候征询他们的意见。〕

(六)人民参政

Ⅰ.进贤使能:《天官·得宰》:“以八统诏王驭万民:……进贤,使能,礼宾……”

Ⅱ.广教精选:《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六德、六行、六艺)教万民而宾兴之。”

《周礼注疏卷第十》:以德、行、艺三物,教乡内之万民;三物教成,遂举其中贤者能者,行乡饮酒之礼,尊之以宾客,并献其书于王。

Ⅲ.比考德艺:《地官·乡大夫》:“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能者,乡老及乡大夫帅其吏兴其众寡,以礼礼宾之。”〔每三年进行一次大校比,考查乡民的德行和道艺,而荐举有德行、有才能的人。乡老和乡大夫率领属吏以及善良的乡民,用乡饮酒礼像对待宾客一样礼敬被荐举出来的人。〕

(七)人民治政

Ⅰ.由民掌政:《地官·乡大夫》:“使民兴贤,出使长之;使民兴能,入使治之。”〔让人民自己推举有德行的人,使他们做人民的长官;让人民自己推举有才能的人,使他们治理人民。〕

Ⅱ.乡里自治:《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令五家组成一比,使他们互相担保。五比组成一闾,使他们有事时可以互相托付。四闾组成一族,使他们有丧葬事互相帮助。五族组成一党,使他们有灾荒时互相救助。五党组成一州,使他们互相周济。五州组成一乡,使他们对乡中的贤者以宾客之礼相待。〕

(下)和谐目标与理想境界

一、实现社会和谐

(一)和邦谐民

《天官·大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礼典,用来谐调天下各国,统御百官,使民众和谐。〕

(二)礼让乐和

《春官·大宗伯》:“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

《地官·大司徒》:“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

《地官·大司徒》:“……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

(三)调怨解仇

《地官·调人》:“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

《地官·调人》:“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凡因过失杀伤人的,就与乡里民众共同评断其是非。〕

二、改善乡里风俗

(一)仁情互助

《天官·大宰》:“友,以任得民。”《孟子·滕文公》:“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二)尽职守业

《地官·大司徒》:“以世教能,则民不失职。”

(三)纯正乡风

《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用实行于乡中的八种刑罚纠察万民:一是针对不孝的刑罚,二是针对不和睦九族的刑罚,三是针对不亲爱姻戚的刑罚,四是针对不友爱兄弟的刑罚,五是针对不信任朋友的刑罚,六是针对不救济贫困的刑罚,七是针对制造谣言的刑罚,八是针对暴乱之民的刑罚。〕

三、保持生态平衡

《地官·大司徒》:“以教稼穑树艺。”

《地官·山虞》:“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春秋之斩木不入禁。凡窃木者有刑罚。”〔山虞掌管有关山林的政令,为山中的各种物产设置藩界,并为守护山林的民众设立禁令。仲冬时节砍伐山南边的树木,仲夏时节砍伐山北边的树木。凡制造车轿和耒,砍伐较幼小的木材,按时送交负责制造的官。命令民众按规定的时间砍伐木材,并规定了砍伐的刑罚加以惩处。〕

《地官·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林麓而赏罚之。若斩木材,则受法于山虞,而掌其政令。”〔林衡掌管巡视平地和山脚的林木而执行有关的禁令,合理安排守林的民众,按时核计他们守护平地和山脚林木的成绩而对他们进行赏罚。若要砍伐木材,就要到山虞那里接受所安排的时间,而掌管有关的政令。〕

【注释】

[1]《展望二十一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第295页。

[2]钱穆:《国史大纲》,下册,商务印书馆(香港),1989,第108—109页。

[3]钱穆:《国史新论》,台北:东大图书,1989,第58、61和188页。

[4]《费正清论中国:中国新史》,第109—110页。

[5]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新世界出版社,2005年,第21—34页。

[6]汤因比:《人类与大地母亲》,第529页。

[7]《展望二十一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第290—304页。

[8]《展望二十一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第293—295页。

[9]John M.Hobson:The Eastern Origins of Western Civilisation,p.228.

[10]Moira Fradinger:Binding Violence,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p.6.

[11]Ian S.Markham:A World Religions Reader,p.124.

[12]OVERVIEW OF CIVIL SERVICE SELECTION PROCEDURES IN EU CONTEXT,By Mr.Guy Van-Biesen,21—22 March 2006.

[13]David E.Mungello:Curious Land:Jesuit Accommodation and the Origins of Sinology,p.244.

[14]Michael Kazin,Rebecca Edwards:The Concise Princeton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Political Histor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1,p.86.

[15]Ian S.Markham:A World Religions Reader,p.124.

[16]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第203页。

[17]Chu-Yuan Cheng: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1950—2014:Fundamental Changes and Long-Term Prospects,Lanham:Lexington Books,2014,p.29.

[18]钱穆:《国史大纲》,上册,第109页。

[19]钱穆:《国史新论》,第29页。

[20]Bertrand Russell:The Problem of China,p.191.

[21]Bertrand Russell:The Problem of China,p.204.

[22]汤因比:《历史研究》,第8页。

[23]Bertrand Russell:The Problem of China,p.192.

[24]The Basic Writings of Bertrand Russel,1903-1959,p.557—558.

[25]Bertrand Russell:The Problem of China,p.241.

[26]黑格尔:《历史哲学》,第79—80页。

[27]《王国维学术论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页。

[28]《费正清论中国:中国新史》,第115—116页。

[29]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08页。

[30]《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181页。

[31]钱穆:《国史新论》,第111页。

[32]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第283页。

[33]钱穆:《国史新论》,第76—77页。

[34][美]M.G·马森:《西方的中华帝国观》,杨德山译,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第233页。

[35]谢和耐:《中国人的智慧》,第13页。

[36]钱穆:《国史新论》,第81页和第48页。

[37]唐君毅:《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第281—282页。

[38]Immanuel Wallerstein:The Modern World-System I,xxix.

[39]Joseph R.Levenson:Confucian China and Its Modern Fate:Volume Three,London:Routledge,1965,p.135.

[40]《民族主义·第四讲》。

[41]钱穆:《国史新论》,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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