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近代西方:复制中国式立法

近代西方:复制中国式立法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近代西方从中国引进民主政治,让我们先看“政府政策与新闻自由”的立法,睹始知终,以小见大。另外,在国家管理的方面,瑞典也是最早引进中国的人口调查与统计方法的欧洲国家。芬兰牧师安德斯·屈德纽斯在中国的影响下,起草了瑞典的这项法案。然后欧洲各国先后如法炮制。该机构基于“人文民本”的儒家哲学。

近代西方:复制中国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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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代西方从中国引进民主政治,让我们先看“政府政策与新闻自由”的立法,睹始知终,以小见大。

在西方,恰如瑞士是第一个采用了经由法国重农学派转手的儒家经济学的国家,[12]瑞典是第一个实行中国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国家,即在1766年颁布了《新闻自由法》(Freedom of the Press Act)。(按:1766年瑞典《新闻自由法案》规定,不得批评国教和国王)。另外,在国家管理的方面,瑞典也是最早引进中国的人口调查与统计方法的欧洲国家(1749年)。[13]

斯蒂芬·兰博的文章《信息公开:一位芬兰牧师带给民主的礼物》,论证了这项立法的原旨是来自中国;即……芬兰牧师安德斯·屈德纽斯在中国的影响下,起草了瑞典的这项法案。然后欧洲各国先后如法炮制。[14](www.daowen.com)

两位学者大卫·屈耶、查理斯·戴维斯解释道:

1766年,瑞典,还有芬兰,通过了全国性的《信息自由法》(FOI Law: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这是在美国此项立法之前的整两百年(引者按:美国国会于1966年通过《联邦信息自由法》,又经多次修改;直到最近,即2007年,批准《政府公开法》)。芬兰的安德斯·屈德纽斯(Anders Chydenius)应该是信息自由法和出版法之父……按照信息自由法,政府有义务提供免费的官方信息。另外,他还创造了监察员制度……澳大利亚研究者……斯蒂芬·兰博发现,屈德纽斯的上述立法思想,并非他自己独创,而是从唐朝太宗皇帝(公元627年即位)的文献中撷取灵感的。这位皇帝建立御史制度(监察机关),使政府记事公开;它允许“不平则鸣”,允许任何人能够获得政府信息,只要他到殿前击鼓即可。[15]

根据达奇和安德伍两位教授的介绍,屈德纽斯的相关的中国研究是:太宗在位二十二年……励精更始,正理平治;建立御史台制度,由选士高官执掌。他们不仅实录政令与奏疏,而且还接纳对政府和君主的批评。该机构基于“人文民本”的儒家哲学。御史台的主要功能是审查政府和官员,揭露政府失误、机构低效和官吏贪污。在缺少现代媒体的情况下,它发挥权力制衡与舆论监督的作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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