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赋人权的雏形主要是源于儒家,最终来到西方支撑其“人”的定义。(Natural Rights in their earliest form were derived from a primarily Confucian……and eventually came to rest on the Western definition of Man)。[16]
《列子·天瑞》云:“天生万物,唯人为贵。”《大方广佛华严经》:“王以人为本,亿兆同一身。”
中国文化所论“以人为本”,有两个方面:1.“形而上”(道)——人是万物之灵,即他以其心性感通天地万物;2.“形而下”(器)——民本主义,这是社会的根基,但也有其相对性,即:要有仁德,而非陷溺于欲利。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更是如此,所以老子曰,人是“四大”之一,人法天地,道法自然。
近代以前,中华文明及“儒家文化圈”是“以人为本”,而其余的定居人类则几乎全是“以神为本”;显而易见,“以人为本”的现代世界是中国文化的展开。这就是说,儒家不仅使中国、也使全人类摆脱了神权束缚。
按其性质来说,以人为本还可以分为两种:1.灵性人本,为仁由己(自力拯救);2.欲性人本,自我中心(放弃拯救)。《道德经》曰:“……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西方的宗教神本是“弃人、弃物”——轻蔑现世,牺牲自然;西方的世俗理性是“不救人、不救物”——放纵人性,耗丧生态。
由此,现代世界的以人为本是传统中国的退化。罗素说,西方是摆脱宗教亦摆脱道德,而传统中国则没有发生这样的事。[17](www.daowen.com)
西方“摆脱宗教”的过程是:神的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个人主义(自我中心、物质主义)。这是通过“理性”(自然神和自然主义)及其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来实现的。不论其“善与恶”,它们全都是源于儒家。[18]几位17世纪的欧洲自然神的倡导者,都是透过耶稣会士,而被儒家“自然主义”所启迪。被誉为“自然神论之父”的爱德华·赫尔伯特(Edward Herbert,1583—1648年),则援引中国文化来佐证其理论。[19]另一方面,儒家也促成了基督教的革新,使之与古今的非宗教的文化接轨;例如,17—18世纪之交的欧洲的“符象主义”(Figurism),是由赴华耶稣会士所掀起的,他们认为,“中国宗教(文化)承载着基督教智慧的重要成分”。[20]
西方走向“人本人文”的关键是:在17—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中,中国因素战胜神权禁锢。[21]在启蒙运动期间,“中国思想是至关重要的,诸如提升宗教怀疑,反击教条主义(指经院哲学和亚里士多德主义),促进道德世俗化,加强社会、政治和宗教上的自然主义。”[22]凯兰克说:“欧洲启蒙运动……极其强烈地亲和于(affinity to)儒教中国。它是基于耶稣会士对儒教文明的深刻感触。”[23]
20世纪初,罗素来华讲学时,提出中华文明有三大特点:A.非宗教控制的人文社会;B.非字母拼音的汉字语言;C.非贵族世袭的选士政治。[24]这三点的普世性的意义分别是:1.现世务实社会;2.使用文字交流;3.文官考试制度。它们加上第四点——中国传统科技,是支撑欧美文明及现代世界的四根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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