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社会政策发展过程中,相关社会组织也成为必不可少的推动力量。这些组织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欧盟层面的跨国社会组织,如欧洲工会联合会、欧洲工业与雇主联合会等。欧洲工会联合会是在欧洲覆盖面最广、历史最悠久、最重要的工会联合组织,也是唯一被欧盟官方机构认可的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组织。欧洲工业与雇主联合会包括30个国家的36个产业联盟和雇主组织,是一个跨行业的欧洲雇主组织机构,[11]代表性最广。这两个组织本身既是社会政策的执行者,又是欧盟社会政策的推动者,它们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于监督经济社会委员会的活动。另外,在劳资对话方面,尤其是从1985年瓦尔杜歇斯社会对话以来,代表劳方的欧洲工会联合会作为唯一的劳工代表和代表资方的欧洲共同体工业与雇主协会联盟进行了多次谈判和辩论,最终达成部分妥协,欧盟才能在此基础上推动相关社会领域的政策和条款的实施。在此过程中,谈判双方在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建议和咨询方面的作用有日益提升的趋势。同时,社会对话机制也不断完善,被称为是欧盟改善其自身决策模式的一种创造性行为。[12]另外,包括消费者联盟欧洲委员会(BEUC)、欧洲公营企业中心组织(CEEP)、欧洲手工业和中小企业协会组织(UEAPME)等,都在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类是各成员国内部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的数量非常庞大,来自社会的各行各业,并代表不同的行业或团体利益,它们对成员国在欧盟社会政策上的立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比如,在一些社会政策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本国的工会组织认为大规模的人员流动会影响本国工人的利益,降低本国工人的收入,因此反对本国政府支持欧盟层面在这方面所作的协调和努力,这些声音会影响到国家在该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相反,有些致力于推动跨国交流的社会组织则要求本国政府积极参与欧盟层面的社会合作,维护它们的利益,这些组织同样也对政府的行为产生影响。因此可以说,成员国政府的行为是各种社会利益组织相互博弈的结果,主要组织的利益都有所体现,它们正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影响本国政府的行为,从而间接影响欧盟社会政策。
第三类是专业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主要包括一些以知识精英为主体的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它们拥有社会政策方面的专业人员、信息、技术等相关资源,能够为欧盟社会政策的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咨询服务。与前两类相比,这类组织机构的特点是专业化、信息化和科学化,而且它们一般选择价值中立,主要在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提供技术和程序上的咨询服务。(www.daowen.com)
总体而言,当今社会中,社会组织或利益团体发展迅速,一方面在数量上猛增,另一方面它们的作用和影响力也日渐增强。社会组织或利益团体对包括欧盟社会政策在内的欧洲一体化发展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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