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勒认为:“总的来说,威权多党选举对反对派行动者设置了严格的限制,然而也为个人和集体的挑战提供了机会。他们为反叛(defection)和行动协调(coordination)创造了聚焦点,而这正有利于在精英和大众中的政权异议者采取颠覆性的行动。”[260]在这样的一种场域中,无论是威权领导人还是反对派的策略都会直接影响政治发展的走向,即统治者的策略成功,威权政权持续,民主的反对派策略成功,则推动民主化。众多的学者也都是围绕这两个维度来展开论证的。
一个是统治者策略的选择及其效应。斯德勒提出了一个威权领导人用以保证选举胜利的 “操纵清单”(the menu of manipulation):“第一,威权领导人会通过使用预留位置的方法限制能被选举的职位范围,以此预先防范大众选举的威胁”;“第二,警惕的威权统治者利用转型期的易变性来分裂和边缘化没有经验的反对派组织”;“第三,在位者可能会尽全力阻止反对力量宣传他们的竞选信息,以此来阻止选民获得足够做出有效选择的信息”;“第四,非正式的剥夺公民权(informal disenfranchisement)”;“第五,系统化的暴力(systematic violence)和庇护主义控制(clientelist control)”;“第六,选举欺骗(electoral fraud)和制度性偏见(institutional bias)”;“第七,非民主行动者会将民选官员置于他们监护(tutelage)之下或是直接将他们从职位上移除”。[261]
法布里斯·莱浩克(Fabrice Lehoucq)则对威权领导人采取选举欺骗(e-lectoral fraud)的原因、类型和结果进行了分析。具体来讲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欺骗采用了丰富的形式,从选举法的程序性违背(可能是有意或是无意的扭曲结果)到公然使用暴力来对抗选民。第二,即使选票舞弊(ballot rigging)是选举竞争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是它很少是具有决定性的。然而欺骗会破坏政治稳定,因此在选票接近时,它是重要的。第三,政治竞争会型塑选举欺骗的节奏和本质。虽然偷选票的行为会随着不平等而增加,但是由制度来型塑的竞争性决定了政党所采取的选举舞弊策略。”[262]
爱德华· L.吉布森(Edward L.Gibson)则关注了在国家层面是民主国家,而次国家层次上存在威权持续的问题。基于对墨西哥的瓦哈卡州(Oax-aca)和阿根廷圣地亚哥-德尔埃斯特罗省(Santiago del Estero)2004年民主化过程的分析,他认为这种次国家层面的威权持续,与次国家层面的统治者所使用的 “边界控制” 策略有密切的关系。“中心-边缘(Center-Periphery)互动导致了省的威权主义,即执政省长(州长)利用策略来永久化省域内威权政权,同时也产生了能够腐蚀这样政权的政治机制。一个基本的理论观点是省域内的民主化是次国家冲突国家化的结果。地方威权精英通过强化边界来减少外来力量参与政治,而反对派则努力通过斗争来打破这些边界并将这种地方性的斗争转向全国层面的竞争。因此控制政治冲突范围是次国家层面民主化斗争的竞争者的主要目标。”[263]
威廉·凯斯(William Case)基于东南亚选举威权国家的案例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斯德勒的操作清单。他认为这些手段包括 “限制公民自由” “保留职位和活动范围” “排除和分裂” “剥夺公民权” “贿选” “威胁恐吓” “选举欺骗”[264]。在此基础上,他提出操纵手段的巧妙性与政权的稳定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他们的操纵是巧妙的,那么他们的政权将会持续。但当操纵是笨拙的,民众就有可能被他们的历史和社会文化遗产所震动并开始使用选举来要求改变,尽管选举的竞争性是受限制的。”[265]
菲利普·昆茨(Philipp Kuntz)和马克·R.汤普森(Mark R.Thompson)则关注到了威权领导人在被打败时而采取的 “偷选举”(stolen elections)[266]策略的动机及后果。对于动机,他们 “创造选举苏丹主义(Electoral Sultan-ism)这一术语来强调个人利益在解释偷选举方面的重要性。丢失选举会对这些利益产生威胁,可以解释这些公然地操纵结果的行为”[267]。对于后果,他们认为 “偷选举” 策略可能不仅不能维持其统治,反而可能导致民主革命。他们提出 “偷选举是触发事件。这些事件为对抗选举威权政体而采取的革命行动扫清了障碍。它们动员了普通民众、增强了反对派的力量并分裂了这个政权。正如新制度主义者的革命理论所显示的,选举威权主义的相对开放阻止了民众抗议。但是当选举是被偷的时候,政权就会经历封闭进而增加抗议的可能。”[268]基于对发生在塞尔维亚、格鲁吉亚和乌克兰的民主起义案例的比较和分析,他们提出:“在这些案例中,其他潜在的革命触发因素的失效强调了偷选举并非仅是一种可替代的救命稻草。偷选举不仅对于革命情景的出现是重要的,而且也塑造了结果。”[269]
丽莎·布莱迪斯(Lisa Blaydes)则基于穆巴拉克时期的埃及案例发现,威权领导人可以通过操纵经济政策来获得选民支持,进而维持其威权统治。“尽管对于选举预算周期(electoral budget cycles)的经验支持在民主社会是混合的(mixed),但是却有越来越多强有力的统计证据支持这种现象已存在于威权政体之中。定性证据(qualitative evidence)和经验分析都显示在埃及有一个强健的选举预算周期的存在。尤其是时间序列分析证明,在选举年通货膨胀和卡路里消耗都增长。政府开支是通过拉低这个国家的储备金基数和增加政府还未偿还的信贷水平来实现供给的。此外这个政权还推迟汇率贬值直到选举结束。在定性证据上,选举机会主义以三个核心选区的转移支付为中心,他们分别是政府雇员、农村和城市穷人。此外还有在全国层次上的操纵,即在个人和议员候选人层面上有大量的再分配来为投票者提供补偿性支付。”[270]
爱德华·沙茨(Edward Schatz)则分析了软威权政体(Soft Authoritarian Regime)持续存在与巩固的内在逻辑。首先,他提出:“将软威权统治和更硬的威权统治区别开的是这个政权对于说服技巧(persuasive techniques)的依赖程度”。其次,他提出了对于为软威权政体所独有,对其巩固有着核心作用的权力,即议程设置权力(agenda-setting power)。“软威权统治的结合剂是精英设计政治讨论的能力,即定义政治议程和引导政治结果。”[271]然而要实现这一权力的有效运作,他认为需要五种策略工具的相互配合才可以实现:第一,“软威权统治者鼓吹存在一个内含绝对忠诚的支持者核心圈”;第二,“软威权统治者通过物质诱惑和勒索来动员核心圈外边的人士”;第三,“软威权领导人通过使用不断骚扰,偶尔也会直接强制不妥协的人士来控制反对派”;第四,“软威权领导人有效控制信息流动”;第五,“软威权领导人成功地实现话语垄断(discursive preemption)”。[272]最后,通过比较软威权主义在哈萨克斯坦的增强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削弱,他认为要实现五个工具的有效使用并成功获得议程设置权力,与三个因素密切相连,即 “领导能力” “财政和行政管理资源” “时间序列”。[273]
克里斯汀·格贝尔(Christian Göbel)则进一步提出了威权巩固(authori-tarian consolidation)的概念。他认为,“威权巩固是被概念化为以提升一个政权统治社会能力为目的的国家工程。它假定一个威权政体持续能力的增长与政权统治精英成功地用组织、规则以及话语管理来代替强制(Coercion)统治的程度有关。相比于仅仅用恐吓或是镇压反对派,这为统治者们提供了范围更广而成本更低的选择项来处理社会问题和政权挑战。”[274]具体而言,威权统治者只有从以下三个层面着手,选择合适的策略才能实现威权的巩固,即“在宏观层面上,创造基础性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在中观层面上,强化嵌入性(embeddedness)”,“在微观层次上,创造话语权力(discursive power)”。[275]
奥拉·约翰·罗伊特(Ora John Reuter)和格雷姆· B.罗伯森(Graeme B.Robertson)关注到在选举威权政体下威权领导人为赢得选举而对次国家层面干部任命所采取的策略对政体稳定性的影响。通过对一个关于俄罗斯地方长官任命的原始数据集分析,他们认为,“赢得威权选举的需要迫使威权领导人优先任命那些能帮助政权赢得选举的政治忠诚干部。这种选择的出现常常是以牺牲任命另外一类官员为代价。这类官员有能力制定好的公共政策并能推动经济发展,而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长期的政权稳定。”[276](www.daowen.com)
塔维胜·巴辛(Tavishi Bhasin)和詹妮弗·甘迪(Jennifer Gandhi)则关注了在威权选举下威权领导人使用国家压制(state repression)策略的时机和目标对于威权持续与巩固的价值和意义。“独裁者面对的一个基本局面是如何让选举在不失去对结果的控制(丢失权力)的情况下保持其可靠性(维持合法性)。在这一背景下,我们提出在位者会有策略地选择国家压制的时机和目标。我们预期在选举之前,这些政权会减少对普通民众使用暴力,同时会将国家支持的压制指向反对派的精英。在选举之后普通民众会体会到严重的压制。”[277]通过使用一个独特的 “以事件为基础的压制数据库”,然后对1990年到2008年在威权政体下所有的总统选举进行跨国分析后,他们认为其结果与之前的预期保持一致。此外,他们还发现 “在选举之前和期间的几个月,反对派领导人会比选民体验到更高频率的压制”[278]。由此他们推断:“由于选举挑战者会对他们的胜利有直接威胁,因此在位者发现压制这些挑战者是更有效的。与此相反,在位者不会压制选民的支持,因为他们需要选票来获胜并让选举合法化。”[279]
此外,斯科特·何巴其(Scott Gehlbach)和阿尔贝托·辛普瑟(Alberto Simpser)关注了选举操纵对于控制官僚系统进而实现威权主义持续的价值和作用。他们认为:“官僚服从对于政治生存常常是重要的,然而要在弱制度化环境中引发服从则需要政治领导人向其代理人确认他们对权力的掌控是安全的。”[280]为此他们利用一个形式模型(formal model)来显示选举操纵帮助解决这个代理问题。他们提出,“通过影响关于统治者掌握权力的信念,操纵可以鼓励官僚代表统治者工作,即使他并不意愿这样做。这种结果在各种常见的选举操纵技术中都保持有效。当官僚为了其事业依赖其统治者并且当不支持政权的民众愿意奖励官僚努力的可能性高的时候,操纵更可能发生。反过来,统治者所期望的支持率和操纵的可能性之间的关系则依赖于操纵技术。”[281]
另一个是反对派的策略选择及其效应。林德伯格基于对南撒哈拉非洲国家的比较研究发现反对党的行为选择对于民主化具有重要影响。他首先对反对党的行为进行了分类。他提出:“反对党的行为是在两个方面分析的。第一,反对派什么时候选择参与或抵制选举;第二,反对党什么时候接受或拒绝选举结果”。[282]对于第一方面,他认为:“即使选举完全没有可能是自由和公平的或是合法的,为了向威权领导人施压来实现更多的让步,反对党也可能会参与选举。在合法的选举中,当反对党没有机会赢的时候,他们也可能发起抵制以希望能让统治政权名誉扫地。” 对于第二方面,他认为:“失败的政党最初挑战这个结果是为了获得政治上的优势,例如来自于国际社会。这对于输不起的失败者而言是一种策略来破坏他们的竞争者。”[283]“然而,只有两个因素对于反对者的行为有普遍效应:选举是自由和公平的程度以及在竞选活动和投票当天是否有政治暴力。”[284]在此基础上,他的定量比较结果显示:“反对派参与选举的行为在改善非洲选举政体的选举民主的品质进而导致威权主义下降上有显著的效应。换言之,在选举威权主义的模糊地带,反对党的行为似乎是选举来推动民主化的重要决定因素。”[285]
此外,反对党同盟对于民主化的作用也受到重点关注。索纳·纳迪尼奇克·戈尔德(Sona Nadenichek Golder)有言:“选举前的同盟是重要的。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是随处可见的,而且是因为它们有能力来决定选举和政策结果。”[286]霍华德和罗斯勒的跨国统计分析和肯尼亚的案例研究也证明这一观点在威权选举中同样适用。“我们的核心发现是反对派所做的策略决定,特别是创立联盟或是联合支持一个候选人的决定,尽管有明显的地区、种族或是意识形态的不同和分歧,都能对选举过程和结果产生巨大的影响。虽然未来的研究需要详细说明反对派同盟的决定因素,但是我们已经证明这样的同盟对于政治自由化的更大影响是急速的和引人瞩目的。正像这个案例所证明,这确实是发生在肯尼亚2002年的选举中,即反对派有能力有效地组织成一个广泛基础的联盟来引导选票投向一个候选人并且提高了成本和风险。”[287]此外,他们还列举了反对派常用的四种斗争策略:“第一,让选民疏远这个统治政权”;“第二,阻止在位者在各反对党及领导人中采取分化策略”;“第三,增加压制和操纵的可感知风险和成本”;“第四,动员民众投票反对在位者”。[288]
玛格罗妮利用形式模型和多样化的案例证明了在当独裁者对他们的反对者拥有压倒性的军事优势时,反对党的团结对于限制独裁者有重要作用。她认为:“即使反对党没有军事能力来赢得反叛,反对派的统一和随之而来的大规模的公民不服从威胁也可以迫使独裁者保持公正的选举,并通过激发国家机器的分裂和军事力量的反叛来让其放弃权力。”[289]对于反对派团结的动力,她认为来自于两个方面:“当各政党在选举之前团结起来支持一个共同的总统候选人时,反对派的团结可以由精英驱动,或是当精英在投票中分裂的同时选民自发对欺骗进行反抗,由选民驱动。”[290]此外,她认为对于限制维权领导人的选举欺骗,除了反对派的团结外,还有一些结构因素,像反对派对于经济资源的使用权、实行欺骗的国家能力以及国际环境,但最终还是取决于镇压机器(repressive apparatus)的行为。“如果有一个大规模的对于欺骗的反抗,军队反而去支持反抗一方,那么就会允许民主的出现。”[291]
古拉斯·范德瓦尔(Nicolas van de Walle)则关注了反对派团结的时机以及原因。对于反对派团结的原因,他提出:“反对派团结是与反对派的选举胜利正相关的,而与一个国家的民主水平呈现负相关。选举常常是胜利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原因。”[292]对于反对派形成的原因,他提出:“有大量的因素能够影响反对派团结的可能性。” 这些因素包括 “政治制度” “历史和文化” “种族多元主义” “社会经济发展” “国际因素”。而其中 “最引人注目的是选举制度的本质有决定性的影响。成功地选举翻转案例有相当高的比例发生在有两轮多数决制(Two-Round Majority System)的政治系统中。这似乎支持了反对党缔结同盟的能力”。[293]
迈克尔·瓦曼(Michael Wahman)对范德瓦尔关于威权选举下反对派形成选举联盟(Pre-Electoral Coalitions)的原因和时机的观点进行了补充、验证和反驳。首先,他在理论上对范德瓦尔的观点进行了补充。他认为创建选举联盟的动力不仅与反对党获得职位的潜力(office-gaining potential)有关,即“当条件是有利于反对派胜利时,同盟是更可能的”[294],而且与获得政策的潜力(policy-gaining potential)有关。“一个之前被忽视的影响形成同盟意愿的维度是反对党的政策立场和反对党与执政者之间存在的真正政策分歧。”[295]然后,他用发生在1989年到2004年55个国家和地区的111个竞争威权选举的大样本和大量典型案例对以上理论假设进行了定量和定性验证。双重验证的结果支持了这一理论观点。此外,这一双重验证也反驳了范德瓦尔认为选举制度具有决定性的观点。他认为获得政策和职位的潜能是比选举制度更为重要的因素。
邦斯和沃尔切克的研究,也支持了成功地反对派策略对于政体转型的重要意义,同时他们还提出了反对派借以打败威权领导人的具体策略。他们认为:“虽然政体的脆弱性是重要的,然而反对派利用那种脆弱的意愿和能力变量也同样重要,尤其是他们是否与另一方团结和是否使用了其他让他们在投票中——如果有必要在街道上——更具竞争力的选举策略。”[296]具体来讲,“有两个核心元素可以成功地打败威权领导人:一个是希望,或是一种能实现的信念;另一个是引发它的组织(或是一种策略)。信念是指从固有规范,即对于打败在位者机会的悲观主义到一种更乐观地设想对于反对党、公民社会组织和普通民众的未来。反过来,这种乐观主义是和一系列相互关联、繁重的并且常常是乏味的与选举有关的任务相联系。用相当深思熟虑和创新的方式,这些任务可以最大化反对派胜利的机会。例如,这些策略包括:不仅是缔结一个只推出一个候选人的统一反对派,而且是要将这与反对派所发起的有雄心的全国竞选活动相结合;候选人可以使用公共意见数据的收集与分发来设计他们的诉求;把积极的选民登记和鼓动投票相结合。策略创新也包括:形成通过选举来支持政治变迁的青年运动;和公民社会组织的紧密合作;创设在资金人力方面丰富的新组织以及开办相关培训课程,例如内部选举监督、最后一分钟选民投票活动、出口民调以及为了防止选举欺骗采取必要的平行投票制表(Parallel Vote Tabulation)[297]和后期选举抗议。[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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