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霍布斯研究:对荣耀与自由的探索

霍布斯研究:对荣耀与自由的探索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特劳斯明确将霍布斯定位为中产阶级道德观和社会理想的代言人。就此而言,霍布斯确立了共和主义自由概念与自由主义自由概念的分野。斯朗普以荣耀为中心线索考察了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她认为,荣耀在霍布斯所有关于人性与政治冲突的著作中具有重要位置。霍布斯对荣耀的用法是一贯的,即获取声望、获取他人权力的意愿。在霍布斯看来,战争的主要根源是意见不一致,是因为我们对轻蔑做出了最为激愤的反应。

霍布斯研究:对荣耀与自由的探索

施特劳斯在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155]中认为,虚荣自负和暴死恐惧之间的对立是霍布斯人性论的基石。“一方面是虚荣自负,即自然欲望的根源,另一方面是对暴力造成的死亡的恐惧,唤醒人的理性的那个激情。”[156]虚荣自负的人在其幻觉中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他无法确信自己的这种估计是正确的,于是他必须要求他人的承认,也就是要求他人给他尊重和荣誉。结果要么是他人尊重他的要求而感到自己受到了蔑视,要么是他人不尊重他的要求而使他受到藐视。无论如何,受到轻蔑的一方必定图谋报复,于是演化成生死斗争。正是在此时,自然人第一次领教到最大的恶:死亡。死亡使人意识到自己的虚荣美梦的虚幻性质,理性由以发生。在霍布斯那里,理性在某种程度上就等同于恐惧。“理性无能为力,又无所不能”,它在克制激情上无能为力,作为工具理性为激情服务却又无所不能。于是,自然人在自然法的引导下签订契约,建立利维坦。利维坦是骄傲之王,他压服了所有个人的骄傲。此外,施特劳斯还指出,霍布斯早期推崇贵族、英雄美德,在描述英雄美德时,总是把勇气放在首位,贵族德行首先是武士的美德。随着自身思想形成,他逐渐远离对贵族德行的推崇,“霍布斯洞若观火,一口咬定,德行的起源,不在于宽宏气度,而在于恐惧,在于对暴力造成的死亡的恐惧。他把对暴力造成的死亡的恐惧,而不是宽宏气度,视为唯一恰当的自我意识”[157],由此 “创建了一个城市自由中产阶级的独特道德”。施特劳斯明确将霍布斯定位为中产阶级道德观社会理想的代言人。

斯金纳在 《霍布斯与共和主义自由》[158]中强调了霍布斯对古代共和主义自由观的改造,斯金纳认为这种批评和改造是因为英格兰内战期间激进的议会派提出了一系列主张,而霍布斯意识到急需以和平的名义反驳它们。斯金纳指出,在 《法的要素》 中,霍布斯从没有清楚地界定自由;在 《论公民》中,为了对抗 “共和主义” 的论点,即绝对政府或专制政府的存在本身就使人沦为奴隶,霍布斯提出了一个明确而简单的自由定义:自由 “仅仅是运动阻碍的阙如”。尽管主权是绝对的,但对它的服从不能等同于奴役。最终,在《利维坦》 中,霍布斯不再把自由简单地定义成 “运动阻碍的阙如”,而是定义成外部阻碍的阙如。在斯金纳看来,这是 “一个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时刻”。现在霍布斯可以区分自由与权力,前者是 “运动阻碍的阙如”,后者是行动的能力。内在的限制或约束——例如导致屈服的恐惧——可以取消我们的权力,但只有外部的阻碍能够取消我们的自由。这代表着现代自由理论的一个里程碑,因为在这里,自由的存在完全被解释成阻碍的阙如而非依附的阙如。就此而言,霍布斯确立了共和主义自由概念与自由主义自由概念的分野。

奥克肖特将霍布斯的哲学概括为一种力量哲学[159],在其中,“人是力量的复合体;欲望是获取力量的欲望,骄傲是对力量所存的幻象,荣誉是对力量作的评价,生是力量持久的运作,死是力量绝对的丧失”[160]。奥克肖特把恐惧视为霍布斯困境的解救开端,恐惧解释了慎虑(审慎):“人是被对死的恐惧所文明化的生物。在慎虑中开始的东西会持续存在于推理中;人工补充了自然天赋。”[161]奥克肖特进一步认为,霍布斯开辟了一种 “意志-人造物”传统,它突破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以来的 “理性-自然” 传统。

斯朗普以荣耀为中心线索考察了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她认为,荣耀在霍布斯所有关于人性与政治冲突的著作中具有重要位置。尤其有趣的是,她把荣耀的分析路径与基于理性人假设的博弈论分析路径糅合起来(显然这两种人性假设及相应的人的行为模式是对立的),把霍布斯解释成为一个 “分析荣耀的几何学家”。霍布斯对荣耀的用法是一贯的,即获取声望、获取他人权力的意愿。在 《论公民》 中,霍布斯把荣耀界定成 “希望他人对自己有好看法的意愿”;在 《利维坦》 中,则界定成 “对自己权力和能力的想象”。但这些定义都不必然意味着荣耀是比较性的、是优势一方的。[162]

阿比扎德认为,霍布斯式的战争,不是起因于物质匮乏,不是起因于我们本性的自私、竞争性或侵略性,而是因为我们是脆弱的、恐惧的、敏感的,我们对于光荣的竞争进一步使我们怒火中烧。在霍布斯看来,战争的主要根源是意见不一致,是因为我们对轻蔑做出了最为激愤的反应。霍布斯提出的解决方案——利维坦的功能是,解决社会生活中涉及的最具争议性的词语的含义问题,使公共争议最小化,淡化光荣、放大恐惧。因此,为了控制冲突,不仅需要强制力,还需要塑造性格的软权力。[163](www.daowen.com)

王利的 《国家与正义:利维坦释义》[164]强调,霍布斯否定了古代道德哲学通过沉思获得安宁(tranquility)的理路,即通过理性克制激情(欲望)以实现灵魂平静的理路。霍布斯说,“心灵永恒的宁静在今世是不存在的”,“今生的幸福不在于心满意足而不求上进。旧道德哲学家所说的那种终极的目的和最高的善根本不存在”,“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的不断发展,达到前一个目标不过是为后一个目标铺路”[165]。王利分析指出,由此可见,在霍布斯那里,理性与激情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对终极目的和至善的否定其实是对理性地位的否定,否定了理性就肯定了激情。于是从欲望和激情不断运动的角度来界定幸福就成为霍布斯的必然选择。理性在控制激情上是无能为力的,但理性作为推理能力在为激情服务上却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不仅直接表现在 ‘由于经验或推理而对结果具有最远大和最可靠的预见的人本身最善于斟酌’,也不仅表现在对人类激情的推理能够产生伦理学,并在此基础上构筑新道德观,而是尤其体现在当由激情之间的冲突造成自然状态时,能够借助理性的力量,提出人类得以摆脱自然状态的一般法则和基本方式”[166]。理性成为工具理性。王利还指出,在霍布斯那里,导致战争状态的三个原因 “竞争、猜疑、荣誉” 最终可以归结为光荣这一激情。光荣导致战争,因而违背了自我保存这一理性原则,因此是不义的激情。相反,恐惧有利于维护信约,因此是正义的激情。

孔新峰指出,在霍布斯看来,恐惧内在于人性之中,塑造了人类生活的面貌,并弥漫在其笔下的 “自然状态” 里。恐惧既是公民社会得以建立的唯一源泉,也是公民社会得以维续足以依恃的唯一途径。恐惧既是爆发战争的首要原因之一,又是获致和平的一大重要因素;既是人们苦难的渊源,又是他们唯一的舒解之道。[167]

洪琼认为,霍布斯给出了 “关于人性的绝对肯定的假设”:自然欲望公理(虚荣自负)和自然理性公理(死亡恐惧)。正是这两条人性论的公理,奠定了霍布斯人性之道德的新基础。霍布斯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拒斥了古典政治哲学的理论基础——人是政治的动物或人是理性的动物。他不再从传统的目的论的人的概念入手,而是从实质上支配着人的最本源、最强大的激情力量出发重新反思人性、自然法、国家及宗教。凭借虚荣自负和死亡恐惧这两大对立激情的内在张力,霍布斯得以实现现代政治哲学的两大根本转折,建构起新的政治哲学,实现与传统的彻底决裂。[168]

舒远招、雷艳平认为,即使在霍布斯晚期著作如 《利维坦》 中,他仍然明确地把贪婪、野心等看成贬义词——这些激情容易导致战争。而死亡的恐惧和对舒适生活的向往,这些激情则成为他肯定的对象。激情本身并非邪恶,但有些激情容易造成恶行,因此应当加以理性的规范。有些激情如恐惧死亡等,则构成了建立社会和国家的心理基础,也因此成为正义的源泉。[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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