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荃文[1]
【摘要】 詹姆斯·麦迪逊享有美国 “宪法之父” 的美誉并且直接参与了美国建国初期几乎所有的重要政治事件,在美国的国家建构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与其重要性相左,麦迪逊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被后世的政治研究者忽视和误读,直到20世纪60年以来,伴随着美国建国时期政治理论研究的复兴,麦迪逊的政治理论才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整体而言,麦迪逊研究是理解美国国家建构模式和政制精神的核心要素,也是评估当下美国政制的重要标尺和理解美国当代宪法争论的关键视角,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鉴于国内的麦迪逊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任何有关麦迪逊政治理论的专著和译著出版,本文希望通过梳理和评估国外相关文献的发展和现状,一方面呈现一个更加丰满、深刻和全面的麦迪逊形象,另一方面突显麦迪逊政治理论在构建美国政制方面的关键作用。
【关键词】 麦迪逊 政治理论 国家建构美国政制
詹姆斯·麦迪逊不仅是思想深刻的哲学家,还是具有审慎智慧的政治家,在美国共和政体的缔造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被誉为美国的 “宪法之父”。这一美誉主要源于三方面的成就:第一,在宪法制定方面,他不仅是制宪会议召开的主要推动者,更在成文宪法的起草、辩论和签署三个阶段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第二,作为 《联邦党人文集》 的主要撰稿人之一,他条分缕析地向公众阐述了美国宪政主义背后的理论内涵,在公共观念中建立起宪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共识,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第三,面对反联邦党人对宪法和联邦政府的疑虑和不信任,他起草了 《权利法案》,夯实了联邦统一的正当性基础。(www.daowen.com)
鉴于麦迪逊的卓越贡献,这位才华横溢的立法者似乎理应受到美国人民的尊敬与重视,然而吊诡的是,在历史上,他却饱受指责、嘲讽与冷落,长期生活在杰斐逊和汉密尔顿的 “阴影” 之下,成为了成就与地位最不相符的国父。戈登·伍德曾感慨:“可怜的詹姆斯·麦迪逊!想想他的成就:宪法的主要缔造者、《权利法案》 之父、美国历史上良心权利和宗教自由的坚定支持者、《联邦党人文集》 这一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政治理论作品的主要作者、1789年第一届众议院的领导和最重要成员、18世纪90年代民主共和党的主要创始人、杰斐逊政府的国务卿以及美国的第四任总统——虽然身披以上种种荣誉,但是他却不像其他国父那样受欢迎,尤其是他的朋友,托马斯·杰斐逊。”[2]
麦迪逊遭受冷遇的状态从20世纪开始逆转,尤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建国研究领域迎来了一场持续至今的 “麦迪逊复兴运动”,研究范围从历史领域逐渐扩展到政治哲学和法律领域。在这场运动中,有关麦迪逊思想和事业的方方面面被重新挖掘和研究,政治思想和政治遗产得到重新诠释,大量文章和专著陆续出版,仅2011年和2012年就出版了三本由不同作者所写的麦迪逊传记。[3]这场复兴运动重塑了麦迪逊作为一名卓越的政治理论家的地位,确立了麦迪逊区别于杰斐逊和汉密尔顿的独立思想地位。现今,将麦迪逊视为杰斐逊的助手和信徒的观点在美国已经过时了,近期一本研究麦迪逊和杰斐逊一生合作的著作将标题取为 《麦迪逊和杰斐逊》,而不是 《杰斐逊和麦迪逊》。[4]大多数学者逐渐达成一个共识:麦迪逊不仅是美国独立革命时期与制宪时期学识最渊博的学者和最具创造性的政治理论家,而且在整个美国历史时期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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