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时间就是金钱:解读《消费社会》

时间就是金钱:解读《消费社会》

时间:2023-07-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体系的传统逻辑下,有限的自由时间是作为一种无形的“报酬”,在经过精细的计算后连同有形的金钱报酬被一并支付给了劳动者。简言之,自由时间原本不存在任何交换价值,对自由时间的消费、有关自由时间的价值评估与价值区分皆是建立在一种根深蒂固的“时间就是金钱”的财富化及物品化观念之上的。

时间就是金钱:解读《消费社会》

首先,鲍德里亚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除去劳动时间与休息时间后的那部分自由时间,其最大特征在于它受到了严格的计算(人为限制)和价值评估。从每天晚上工作结束后回到家的数小时休憩,到每年法定节假日赋予的数日自由,存在于劳动与睡眠休息以外的这部分时间,其在个体身上的多与少总是受到了来自某种生产制度的精确计算与限制。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体系的传统逻辑下,有限的自由时间是作为一种无形的“报酬”,在经过精细的计算后连同有形的金钱报酬被一并支付给了劳动者(类似于所谓“劳动换来自由”的论调,本质上是一种奴隶制剥削式的反动逻辑)。对于自由时间的消费即可以被定义为:劳动者在如何使用自由时间这种无形财富的问题上,产生了程度丝毫不亚于金钱消费的社会区分,也就是出现了对自由时间进行价值评估的问题。鲍德里亚写道:“自由时间的品质,它的节奏、内涵,以及它是作为劳动的剩余还是作为‘自主的’存在,这一切重新成为对个体、群体、阶级进行区分的要素。”换句话说,这相当于要求劳动者通过不同的休闲活动去回答“我是如何将有限的自由时间花得‘有意义’‘有价值’”的问题,进而回答“我是谁”“我属于哪个阶级”的问题。

当然,有关自由时间的价值评判和区分的过程(消费的过程),并非一种随着发展而自然形成的习惯。消费的前提显然是存在被消费的对象,无论是金钱还是商品,它们都属于可以被衡量出具体交换价值的“物品”,但自由时间本身的价值是无法进行直接衡量的。因此,鲍德里亚相信除来自雇佣劳动制度对自由时间的限制外,其背后必定存在一种对自由时间进行物品化(财富化)的,且在反复叙事中不断加强的意识形态,作为时间消费的前提条件。不过这种有关时间物品化的意识形态并非如“劳动换来自由”的话语一般,对劳动者的自由时间进行毫不掩饰地夺取和占有(认为劳动者的全部时间都由其雇主所有,自由时间同薪水一样不过是雇主为了维持其正常工作而做的施舍),相反,它在表面话语上是反对劳动、主张自由、倡导休闲与享受的。鲍德里亚将其总结为三点:

1. 摆脱了劳动的一切休闲(Leisure)等于自由。

2. 每个人生来都处于一种名为自由的“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之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因此只要通过提供休闲的方式让人回归这种“自然状态”,社会便能因此变得平等(休闲之中每个人都有权自由安排自己的时间,这是一种“绝对的”自由,因而人人平等)。

3. 最重要的在于,时间是一个先天的范畴,是原本属于个人的东西,而劳动剥夺了本应属于个人的时间。因此只要摆脱了劳动,时间便会在休闲的过程中重新回到个人的控制下,成为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地进行使用的“私有财产”。

我们姑且可以把这种说法称为“休闲主义”或“享受主义”,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是对雇佣劳动剥削关系的抨击,主张“时间是属于个人的、不可让渡的财富”,反对“劳动换来自由”这一论调所鼓动的雇主对劳动者自由时间的无理占有。有必要将时间从劳动占有中解放出来,而“休闲主义”提供的方法便是让劳动者尽量地远离劳动,在没有劳动压迫的时间里,在休闲、享乐的过程中“尽情地”“自由地”“随心所欲地”使用这部分时间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体验,以达到自由的“自然状态”,进而达到更进一步的平等。然而,我们若是仔细对比这两种看似针锋相对的说法便会发现,二者在根源上都始终围绕着“时间=财富”,作为展开争论的基础。换句话说,二者都对本质上价值无法受到衡量的时间进行了强行的、“理性的”衡量,以便将其纳入价值评估和价值交换的范畴。最直接的证据便是那个“休闲=自由”的错误假设,它在由工业资本提供、引导和控制的娱乐、游戏活动和旅游等“休闲行业”的证实下显得毫无说服力。既然“休闲主义”声称在自由时间中劳动者享有百分百的自由,可以像浪费财富一般对时间进行任意地支配,那为什么还会出现旅行社和“假期享受指南”来指导他们如何进行休闲呢?有这种必要吗?所以我们能够发现,在这种意识形态的主导下,现实中的空闲时间从来不是被个体自由所支配、可以随意浪费的,而是像一种特殊货币、特殊财富一样被投资于由生产制度计时的,由工业资本安排的“放松”“度假”和“休闲”。我们只需要简单地将“休闲”原封不动地替换成“消费”,把“时间”替换成“财富”,便能清楚地看到当代“休闲主义”的广泛意识形态将时间与财富进行等同,以帮助工业资本对个体的自由时间进行“指导式运用”的真正目的:

1. 摆脱了劳动的一切消费等于自由。

2. 每个人生来都处于一种名为自由的“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之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因此只要通过提供消费的方式让人回归这种“自然状态”,社会便能因此变得平等(消费之中每个人都有权自由地安排自己的财富,这是一种“绝对的”自由,因而人人平等)。

3. 最重要的在于,财富是一个先天的范畴,是原本属于个人的东西,而劳动剥夺了本应属于个人的财富。因此只要摆脱了劳动,财富便会在消费的过程中重新回到个人的控制下,成为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地进行使用的“私有财产”。(www.daowen.com)

还有哪种观念比“你只有把钱花在有意义的事物上,把钱换成物品,钱才是属于你的”更肆无忌惮地强调财富的交换价值吗?同理,“你只有把自由时间花(consume)在有意义的事物上,把自由时间换成休闲度假,自由时间才是属于你的”,所表达的是完全一模一样的观念。故而鲍德里亚解释道:“在这种情况下,时间 必然和 这一生产系统范围中一切可利用的/被生产出来的财富/物品 一样,隶属于统一的法则:有关私有或公共财产的法则,占有的法则,被拥有且可出让的、可异化的或‘自由客体’的法则,而这种客体和根据这一系统模式被生产出来的一切物品一样,都从属于交换价值的抽象物品化。”简言之,自由时间原本不存在任何交换价值,对自由时间的消费、有关自由时间的价值评估与价值区分皆是建立在一种根深蒂固的“时间就是金钱”的财富化及物品化观念之上的。这句名言也因此具有了双重含义,一是我们普遍认知中所了解的,对于劳动时间的重视,通过提高效率的途径将时间尽量地转化为财富(作为生产出来的财富);二是对于自由时间的重视,通过在自由时间内尽可能地“享乐”“休闲”,将作为财富的时间消费掉(作为可被利用的物品),换取另一段仅能用“时间货币”进行“购买”的“自由时间”(“时间货币”被鲍德里亚称为“凝固的时间”),而后者又与符号秩序进行了交换,最终为消费者带来了符号虚构意义上的社会地位。他描述道:“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被烙在雷明顿打字机上的名言也被烙在了工厂的门楣上,烙在被日常性事务奴役的时间之中。它还支配着休闲与自由的时间,烙在度假俱乐部门楣上的还是它。”或许我们可以在“时间就是金钱”的基础上补充一句“时间就是商品”,否则可能会导致“时间在交换中仅仅是财富”的片面理解。

作为劳动时间进行交换的时间是简单易懂的,最简单的例子便是雇主用一定数目的薪水换得了劳动者每天八小时的时间。劳动者的效率越高,劳动时间便能转化为更多的财富(财富→劳动时间→财富)。而作为休闲时间、自由时间进行交换的过程则要更加抽象一些,全自动洗衣机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张三买了一台洗衣机代替手洗衣服,他买洗衣机的钱除了为他带来洗衣机这个物件、洗衣机作为符号所代表的社会地位之外,同时为他带来了自由时间的“财富”。而张三对于这部分“自由时间财富”的消费则体现在他每次让洗衣机去工作时,自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或者听音乐,以休闲的方式消费了这部分自由时间(财富→作为财富的自由时间→作为物品的休闲时间)。至于他在这段由洗衣机带来的自由时间里听的是古典音乐还是流行音乐,用它交换的是哪个符号,这便会牵涉到他与符号秩序进行的另一轮价值交换,有关社会区分中所占地位的问题了。“投一枚硬币到自动电唱机中就能‘买回’几分钟的清静,这种念头毫不荒诞。”鲍德里亚举例道。

对时间消费的解构,将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个疑问:既然认为自由时间被纳入由工业资本提供的休闲度假的范畴中后便被人工赋予了一种原本不存在的、如同物质财富一般的“交换价值”的话,那么这部分时间原本的“使用价值”是什么呢?通俗地说,如果我们在假期不出门度假、不在家看电视、不上网、不看书,总之不将这部分时间与市场进行任何的价值交换,那我们有可能脱离工业资本提供的、作为消费物品的“休闲时间”,纯粹地去“使用自由时间”吗?“什么都不做地度过假期”,仅在理论上是可能的。鲍德里亚解释道:“休息、放松、散心、消遣或许是出于‘需求’(这种需求的先存性值得怀疑),但它们自身并没有规定对休闲活动的苛求,没有规定必须通过哪种渠道完成,即没有规定对时间的消费方式。自由时间,也许意味着人们用以填满它的种种休闲、娱乐、游戏活动,但它首先意味着可以自由地耗费(waste)时间,有时是将它‘消磨掉’(kill),纯粹地浪费掉(loss)。”

也就是说,如果不进行任何的价值交换,不赋予自由时间任何的“意义”,那么自由时间原本的“使用价值”便只剩下了消磨、发呆、放松肢体、放空大脑、什么都不做地等待时间过去。但无论如何绝不是被消费掉(consume)。这对于身处消费社会中的人来说是一种极其无聊的、极其无意义的、难以忍受的使用方式(纯粹的消磨时间不是瑜伽中的冥想,因为“做瑜伽”也是一个将自己的时间用作价值交换的活动)。周围有那么多自称可以让我放松、愉快、休息的时间消费方式,为什么我要让宝贵的自由时间白白流走呢?因此在自由时间被普遍物品化的环境中,有关时间消费的供给与被创造出来的相应需求,都决定了在当下不可能有仅作为使用物品存在而不进行价值交换的自由时间。这就如同作为概念的金钱(不是作为贵金属或纸片的金钱),在脱离了其交换价值的情况下就只剩下被消磨掉的“使用价值”了。

鲍德里亚写道:“时间真正的使用价值,即休闲活动无望地试图去恢复、去模仿的那种价值,正是被消磨掉。”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旅游、游戏、度假、休闲娱乐,在这些“供您在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中放松身心的东西”“需要耗费‘时间币’才能拥有的体验(消费品)”中,消费者向旅行社提供的自由时间、通过这部分时间从旅行社那里获取的另一部分“自由时间”,当中所蕴含的便不是本来意义上自由时间的“使用价值”,而是对自由时间“使用价值”进行了模仿的价值交换符号。这种模仿比起本来意义上的自由时间是极为花哨繁杂的,因为它所模仿的对象——(作为物品的)自由时间本身的“使用价值”就是被“毫无价值”地消磨掉的。于是休闲也可以从其形式上被看作在工业资本指导下的,对自由时间进行的花式消磨。

再说简单一点,我们向工业体系中投入了一段同财富般用作交换的自由时间,得到了另一段名为度假的、作为物品的“自由时间”(休闲时间),再用它从消费体系的符号秩序中换取了一个代表我们社会地位的符号。这便是一次休闲消费的完整过程,当中显然不存在任何“使用价值”意义上的自由时间参与。至于那些没有被视为有价值物品的时间,既没有被提供也没有被获取,只是被纯粹地消磨掉了。当然这种存在于消费社会中的“无价值”、所谓的“浪费时间”只可能是基于符号秩序而产生的相对观念,如听古典音乐的人对流行音乐爱好者们嗤之以鼻,认为他们一天到晚都在浪费时间做些没有意义的事情。绝对的消磨、完全无意义的浪费是不可能被消费社会中的任何实体所容许的(包括提供休闲的工业资本和获取休闲的消费者),正如没人能容忍将流通中的、仍具有潜在交换价值的纸币投入火堆一样。

故而“自由时间的使用价值”成了一个仅存在于理论层面的说法,这便是鲍德里亚在本节标题中所提出的“休闲的悲剧性悖论”,他解释道:“当我们意识到自己‘有自由时间’的时候,这段时间便不再自由。每个人都想将自己的欲望传送到自由时间中的每一分钟,并相信自己已经这样做了,然而欲望在其中已然缺席,必然缺席,剩下的不过是欲望‘被消费’后的残余而已。假期的自由时间依然是度假者的私人财产,是他通过一年的汗水赚取并拥有的一件财富,他像享受其他物品一样享受它,要将它用于一种(表面上的)完全无拘无束、用于意味着真正自由时间之丧失。(本来意义上的)‘自由时间’在逻辑上便是不可能存在的,只可能存在受到制约的时间。”

此外,我认为需要在鲍德里亚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的一个问题是:在自由时间与休闲时间彼此进行快速交换的过程中,前者扮演消费者的财富,后者扮演工业资本提供的商品,那么在工业资本、雇佣劳动制度及消费符号秩序不存在的社会中(如马克思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自由时间会回归“被消磨掉”这一“使用价值”吗?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彻底取消了工业资本和雇佣劳动制度的社会中,当前我们讨论的自由时间(区别于劳动时间、休息时间的那部分空余时间)会从逻辑上被直接消灭掉。也就是说,劳动者的时间除了吃饭睡觉这些必要的休息时间之外,余下的便是“自由劳动时间”,即马克思所设想的“劳动力的完全解放”“个体完全根据自身天赋与兴趣进行全面发展”“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等。之所以要做这个补充,是因为这种理想状态下的“自由时间的消灭”,与后文中将要提到的“消费社会的上层阶级以延长非生产性劳动时间的方式消费自己的自由时间”,二者是绝对不能混为一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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