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女性“解放”为工业资本带来了价值上千亿美元的化妆品和护肤品市场一样,性欲以打上检疫合格章的方式受到的“解放”,所带来的是同样具有高价值的色情制品市场(如日本色情主题的成人片、漫画、游戏等)。它所带来的除在经济层面掏空了人们的钱包,成就了资本的利益外,还带来了色情元素在广告等大众传媒中(以及大众视野中)的横行,这一在认知层面对大众性欲进行的庞大控制,即上文提到的“性膨胀”(或者说社会泛色情化)。鲍德里亚在此首先描述了两个带有色情意味的广告,首先是一则汉诺香槟酒的电视广告:
香槟一瓶,玫瑰一支。玫瑰变得红艳、含苞欲放,镜头拉近,玫瑰变大、肿胀;心跳声夸张地充满了大厅,逐渐加速,变得兴奋;瓶塞被慢慢地从瓶颈中拔出来,变大,接近镜头,上面的黄铜丝绊逐一褪去;心脏跳动、跳动,玫瑰膨胀,以及瓶塞——砰!突然心跳停止,瓶塞蹦出,香槟的白色泡沫沿着柱状的瓶颈缓缓流下,玫瑰变得苍白并自行关闭了花瓣,紧张的气氛逐渐弱化。
另一则是浴室设施的广告,其中所包含的性表达更加地直白:
一名尽显放荡的性感女郎非常卖力、矫揉造作地表演着,镜头定格特写,画面中的女郎表演出的夸张性欲在出现操纵杆、管道等象征着男性生殖器和精液的机器装备时逐渐达到了高潮。
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且覆盖范围十分广阔,像香水、护肤品、化妆品等奢侈品的广告自然不用说(加入色情元素几乎成了这类广告的铁则),同时乳制品饮料、牛仔裤、保健产品的广告也开始在色情的边缘反复试探,如今就连最简单的净手湿巾也被包装成了避孕套包装的方形。在广告商们的话语中,在广告中加入性元素的策略被称为“秘密说服”(hidden persuasion)或“欲望战略”,在他们看来这是用于激起消费者的性欲望,对消费者的“性冲动和性幻想”进行操纵的完美把戏。尽管这些广告有时会令人感到厌烦、尴尬、不安,或是在观看时带有某种负罪感,但它们带来的收益总是十分有效。在广告商们所推崇的理论中雷打不动的一点是——广告中出现的性元素是一种性象征(如同上一节所述的艺术对现实的象征价值),或者说是一种性幻象(性幻想中出现的场景)。鲍德里亚写道:“一切的性表现似乎都被与消费者无意识的天性联系在一起,而消费者只能听任这样的操纵,而他们在这种无意识、顺从于天性的状态下最喜欢的食粮,正是如弗洛伊德所述的‘性象征’与‘性幻象’。”这种理论假设在观看广告的过程中,作为无意识个体的消费者们每时每刻都如饥似渴,处于“性兴奋的待机状态”。这时只要给他们提供由广告商生产的、象征性欲的物品(管道、白色液体、躯体线条等),消费者们便会神奇地对着广告“发情”,在一种性冲动的驱使下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非理性状态去购买这些商品。
这种夸张的幻象机制在鲍德里亚看来属于彻底无视了人的社会性特征(这在广告宣传中是绝对不可忽略的),以一种天真的纯粹“原始精神”看待人类,从而形成了一个有关效用的、机械的、逻辑自洽的闭环:“其中存在着个体的无意识、个体的天性,还存在着与之相联系的性象征与性幻象,而幻象是由广告公司提供的成品,这种奇妙的组合促进了销售。”固然,鲍德里亚承认在接受广告时人们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被抹杀了理性的无意识状态,但值得怀疑的是,广告商们向处于无意识状态中的观众所提供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他写道:“粗略地说,问题在于:这里面真的有里比多(Libido,可译作性能量,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论中提出的一种引发性欲的生物动能)吗?在这种铺陈炫耀的色情之中有什么性欲,有什么里比多可言?来自广告商的色情指令中所包含的性象征,带来的商业效应,难道比市场上其他直接的商业指令所带来的商业效应要更加强大吗?我们谈论的对象,即色情广告中包含的到底是什么?”(www.daowen.com)
联系鲍德里亚上文的论述,这些问题我们几乎可以自主回答了。简言之,广告商们所信奉的那种打着精神分析的名义进行的色情战略,之所以能够带来效益,并不是因为单个广告中的性表现勾起了观众的性冲动,而是在于它所展示的性元素作为一种色情符号,在一整套有关性的符号秩序、性的全套人造文化中占有着令人向往的高位。与其说色情广告中的性表现是一种能勾起人性欲的性象征,或是一种创造性幻象的材料,倒不如说它更多的是作为与其他性表现一同构筑某种富有结构的“性氛围”的符号而存在的。反过来说也一样,如果香槟酒广告中出现的柱状瓶子和瓶子顶端冒出的白色泡沫(作为男性生殖器与精液的象征)能够勾起消费者的性欲望进而驱使他们购买的话,那为什么不露骨地把酒瓶直接做成生殖器的外形,却偏要用这种隐喻式象征,甚至还要拉上弗洛伊德做挡箭牌呢?原因便在于色情广告向无意识消费者们提供的不是性象征,而是“有关精神分析的亚文化”。
鲍德里亚解释道:“即便关于生殖器官的推论或其他(精神分析的)信息并非无稽之谈,并非只是游戏,人们也完全可以宣称围绕着我们的一切色情材料都是有文化修养的(culturalized)。在这当中发言的,既不是性欲望也不是无意识,而是文化,一种沦为了陈词滥调、市集辞藻的有关精神分析的亚文化。消费者的无意识在这里并没有发言权,因为它的发言权被移交给了在当今文化系统中建立起来的、与该系统完美融为一体的‘精神分析学’;但显然并非移交给了作为分析实践的精神分析学,而是移交给了那些打着精神分析学名义来对自身进行文化化、美学化装饰的符号。”
再说简单一点,作为符号的色情元素起到的作用仅仅是成为商标的一部分,将物品与色情并置。如同上文描述的,通过几秒钟的裸体镜头带来“含有裸体内容”的标签,进而将恐怖电影与桃色电影并置一样。而所谓“依照精神分析学展示能够在消费者身上造成兴奋感的性元素”等说辞,不过是在此基础上把弗洛伊德挖了出来,为现有的性符号再添上一个名为“有科学依据”的更高层符号罢了(迎合了中层阶级对上层符号的渴望)。这种做法与那些在广告中加入大量实验室研究员的场景(通常是身着白大褂的青年金发白人),以显示自己的产品采用了高精尖技术的保健品广告,二者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我们甚至可以说广告中的色情完全是“无目的”“无企图”的自欺欺人,因为观众从来不会因为它而兴奋,广告商也压根儿没有想过用它来让观众产生性兴奋(然而他们仍然需要借着精神分析学的名义来打造全套的有关色情的亚文化,否则在广告中加入色情这一做法便不符合“需求—满足”的市场理性逻辑了)。尽管有些广告商仍然信奉着有关精神分析、性象征、性幻象与购买的那套理论,但广告商们提供的色情广告的本质,说直白一点就是向观众“喊话”,告诉观众:“这件产品非常色情!请各位好色分子们赶快前来购买!”还有稍微高级一点的版本(汉诺香槟酒的广告所表达的内容):“这则广告用精巧的摄影技术表现出了恰到好处的性暗示,既不会因过于露骨而显得低俗不堪、缺乏‘文化底蕴’,也不会因过于隐晦而让人难以理解。如果您看出了这其中的性暗示,那么我敢说没有人比您更懂弗洛伊德和其他与性欲相关的科学理论了。请您务必以一名有文化、有品位、懂科学的好色分子的身份来购买它。”
对于色情广告,鲍德里亚补充道:“真正存在于性幻想中的性幻象是无法表现的。如果它们可能被表现,那将是令人难以忍受的。色情广告之所以能够被观看,完全是因为它并没有真正地表达出它所‘暗示’的那种令人受不了的幻象,而只是满足于从句法关系中抽离出来的一些符号。色情广告是由一些孤立的、被编了码的、不会诱发任何无意识联想,只会引起它打算引发的‘文化’联想的符号组合起来的产物。”从这个层面上说,广告中的色情对于那些无法承受他人性幻想的人来说至少是安全的。
以广告为代表的整个大众传媒领域的“泛色情化”,作为披着精神分析学外衣的巨大骗局,其功能十分的明确,即“令人们忘记审查程序生产色情的真正过程”,本质上也是一种近似于政治功能的社会控制功能。“广告色情机制令我们承受的调控,并非某种神秘的、‘深不可测的’劝导、无意识的建议,相反正是对一个清晰句法中包含的深刻意义、象征功能、表达方式的审查(对话语的明确审查)。在性符号的编码游戏中,在被随处展示的有关性的隐晦表现中被删除的、被剪辑的、被取消的正是这一切,而在这种审查中对句法的巧妙解构仅仅是为了一种闭塞的、反复叙事式的操纵服务。”鲍德里亚如此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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