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塑造虚构现实、“伪现实”的大众传媒形式中,广告这种表面上最简单的形式在鲍德里亚看来仍占据着绝对的地位(而非新闻、出版物、影视剧等复杂形式)。他写道:“广告尤其意味着伪事件的统治,把物品变成了事件。它在抹去物品客观特性的基础上将其建构得和范例一样,和戏剧性的社会新闻一样。当广告不再是一种自然的公告,而变成一种‘新制品’时,现代广告就诞生了。正因如此,广告变得与新闻同质了,后者自身也受到一种‘神话制造’的工作支配。记者和广告商都是神奇的操纵者,他们导演、虚构物品或事件。他们对其‘重新诠释后才发货’,在此范围内,他们对其进行毫不客气的建构。”在我看来,广告的统治地位源于它的简短特性,以及它对夸张表达、虚构内容的容纳程度远高于其他的形式。报社和电视台可以通过对新闻进行选择性报道、在文案中加入一点春秋笔法,或者对采访进行断章取义的剪辑等手段来左右读者和观众接收的符号,但无论如何,新闻都需要以真实和客观的名义播出,无法像科幻片一样任意地添加符号进行天马行空的虚构。而如今的传媒技术使我们能够在一分三十秒的沃尔玛免费配送服务创意广告中,或是丰田汉兰达不到一分钟的广告中,看到平时只有在电影院里才可能看到的“大片级”景象。现代广告与其说是对商品的宣传,倒不如说是一出以商品为中心演出的超现实短剧(当然,如今出现了一种名为“短视频”的新型媒体,其简短的性质与广告类似,但在内容的虚构性和制作的廉价性方面超过了传统的电视广告)。
对以广告为代表的大众传媒虚构性质的揭示和批评,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个疑问——“从客观视角来看,广告是否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呢?”这是一个很难用“是”或“否”来回答的问题,因为如果我们说“是”,那么立刻就会遭到反驳说:“广告诚实地向消费者展示了商家的产品,只不过现代广告的表现形式略有些夸张,但这不足以将其判为对消费者的欺骗。”如果我们回答“否”,那么则会遭到类似于“既然广告中所展示的物品与物品的关系都是由广告商虚构的,那么不将广告称为欺骗还能称之为什么呢”的批评。对于这个问题,鲍德里亚给出的回答是:“广告(及其他大众传媒)并没有欺骗我们:它是超越真和伪的,正如时尚是超越丑和美的,正如当代物品就其符号功能而言是超越有用和无用的一样。”
也就是说,“真与假”这种二元对立的绝对判断(俗称非黑即白)在鲍德里亚看来是无法对现代广告(及其他大众媒体)的性质做出准确概括的。再次强调,广告等大众传媒的功能在于“虚构现实”(虚构与欺骗是不同的,因为欺骗需要建立在既定事实的基础上)。尽管广告的话语所表达的物品关系是假的(严格来说是一开始就不存在的纯虚构关系),但消费者对话语塑造的“伪现实”的认同,驱动着他们对“伪现实”的模仿和复刻,最终投射到现实中的“新现实”却是真的。一款刚面世的牛磺酸功能饮料,在其广告中表现了一名疲劳的办公室白领喝完后变得精神百倍。然而办公室白领与功能饮料,二者之间原本就不存在什么联系,饮用功能饮料提神是在这条广告播出了一段时间后才逐渐在白领之间兴起的全新时尚(创造一种从来没有存在过的风尚能算是欺骗吗?)。(www.daowen.com)
如果非要用某个词来对广告和其他大众传媒进行定性的话,鲍德里亚将其概括为“自我实现的预言”,他说:“广告既不让人去理解,也不让人去学习,而是让人去希望,在此意义上,它是一种预言性话语。它所说的不代表物品的使用价值这一‘先天真相’,由它表明的预言性符号所代表的现实推动人们在日后对此加以证实。这才是其效用模式。它使物品成为一种伪事件,后者将通过消费者对其话语的认同变成日常生活的真实事件。”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广告是来自商家的殷勤介绍,倒不如说它是一种劝导、口号,或者命令。那些听到命令后便毫不犹豫地冲向敌阵的士兵(哪怕他们从来没上过战场),与听到广告宣传后便跃跃欲试地想要冲进商店大肆购买的消费者(哪怕他们从未尝试过这种全新的产品),二者在对命令这种“预言性话语”的服从层面上似乎没有什么不同。而当我们从命令的角度来理解广告时,很多广告表面上看来毫无内涵的“洗脑式宣传”“说废话的广告词”“强调既成事实的文案”(鲍德里亚称其为“反复叙事”)便展示出了其目的所在。正如上文中引用福柯所言,命令不需要含义和逻辑,甚至不需要接受者理解。同理,广告和大众传媒作为一种“时尚命令”,只要在命令发出后“新现实”能够得到塑造便足够了,至于观众有没有看懂则无关紧要(如百岁山饮用水的广告)。因此我们可以推测,最理想的观众便是在看完广告之后产生了类似于“我虽然看不懂这个广告,但我觉得这个东西很厉害”的感想的人。“广告的话语以一种无句子的直陈式取代了意义和证据,那是一种重复的命令式。而广告话语的这种反复叙事,就像魔术咒语一样,通过所述的事件来促成反复叙事式的重复。”鲍德里亚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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