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国国际私法立法选译:法人的属人法和权利能力

外国国际私法立法选译:法人的属人法和权利能力

更新时间:2025-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9条自然人的属人法1.属人法指自然人的国籍国法。具有多个国籍者,以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属人法。第11条失踪和死亡宣告宣告某人失踪或死亡,依受理案件的法院国法。第12条法人的属人法法人的属人法,指法人设立地国法。第13条法人的权利能力1.法人的权利能力,依其属人法。第14条姓、名称1.自然人的姓氏、姓氏的使用和捍卫,依其属人法。

第9条 自然人的属人法

1.属人法指自然人的国籍国法。具有多个国籍者,以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属人法。

2.无国籍人,以其固定住所地国法为属人法。

3.难民,以接受其避难的国家的法律为属人法。

第10条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依其属人法。

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涉及法律行为和侵权行为的,依法律行为实施地国法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国法。

3.宣告自然人为无行为能力,依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

第11条 失踪和死亡宣告

宣告某人失踪或死亡,依受理案件的法院国法。

第12条 法人的属人法

法人的属人法,指法人设立地国法。

第13条 法人的权利能力(www.daowen.com)

1.法人的权利能力,依其属人法。该规定亦适用于法人的代表或分支机构。

2.如果外国法人、外国法人的代表或分支机构所实施的法律行为被行为地国法所禁止,因而对其权利施加限制的,外国法人不得对这种限制采取对抗措施。

第14条 姓、名称

1.自然人的姓氏、姓氏的使用和捍卫,依其属人法。

2.法人、法人的分支机构及代表的名称以及名称的保护,依法人的属人法。

第15条 国内法优先

外国法人、外国公民以及无国籍人,同阿塞拜疆共和国法人和公民一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采取报复措施的情况除外。

第16条 国家参与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1.国家参与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本法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国家实施的法律行为,只要该法律行为不属于行使主权,适用本法规定。

3.由国家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性质,依该法律行为的法律属性与根据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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