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庭未来的研究和讨论,是伴随着探讨现代化和家庭变迁同时进行的。在面对家庭问题和家庭危机的时候,家庭的未来这个问题都不约而同地被提出来。由于透视家庭变化的角度不同,有关家庭未来的观点也各有所异。
(一)家庭消亡论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家庭危机,使一些西方学者对家庭的未来持悲观主义态度。在他们看来,家庭从现在开始就在走向毁灭,未来社会人们基本的生活实体已不再是家庭,而是个人。他们的主要依据有:
近年来,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家庭模式受到第二次现代化即“后现代主义浪潮”的冲击。这种冲击在社会文化价值观中的具体表现是:对性的认识的革命改变了过去那种理想家庭与性关系的共同价值观;非法生育数量增加;离婚率不断上升,结婚和再婚率持续下降;婚姻体制相应削弱;单身、同居或同性恋现象增加。社会向个人主义的方向发展,家庭不再存在超越于个体之上的权力,无法通过权力和对个体的专制来实现控制。个人对家庭的无论何种形式的义务和责任已经成为个人之间的义务和责任,个体的权利和特权不必服从家庭整体利益。在现代西方社会里,社会文化鼓励私人占有并把个人主义作为共同原则,婚姻和家庭对个人的约束已下降到最低限度。现代文明以家庭制度失去许多控制个人的能力为代价,个体只向法律和政府负责,并对社会公共保障无比依赖,个人更大程度地与社会结合在一起。而家庭却对自身功能的调节无能为力。
从世界范围看,已婚妇女外出工作的人数不断增加,妇女无法有更多的时间在家庭中操持家务、教育子女。在未来社会,男女都将全天在社会中工作,以共同应付经济上的要求,这使双方对维护婚姻关系的注意力下降,婚姻和家庭关系中的紧张有所增长。而经济自立的妇女对婚姻和家庭具有更强的主体选择性。
2.家庭功能的外化
家庭传统功能的不断社会化,一方面使人们减轻了在家庭中承担责任的压力,男女双方愈来愈趋向于寻求一种不完全维系于家庭生活的个人身份;另一方面也削弱了家庭的团结,使人们认为,家庭的解体对其他成员(如孩子)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孩子的抚养、教育已日渐由社会机构代替。
3.现代科技对人类生殖的挑战
生物学和医学的发展,尤其是人工授精方法的问世,使社会面临伦理道德及文化方面的新的挑战。生育,这项长期以来只是一对男女相互同意并做出决定而进行的私人化的复杂活动,现在却可以通过“制造”的手段进行。生育的当事人——男女双方可以相互隔离,而其他中介的第三者——如捐献精液者、妊娠期怀胎的代理母亲、医生及其他志愿者却可以介入这项活动。这不能不给以往的家庭伦理带来一系列难解之题。1949年,人类发现精子可以冷冻保存,再供使用,妇女可以像输用别人的血一样采用非丈夫的人提供的精子来生育。1980年,美国首创“试管婴儿门诊”。近年来,又有不少遗传学家倡导利用精子库进行生殖优质选拔,“产生”优质的人类。人胚体外培养的技术也越来越发达,无性繁殖甚至细胞克隆技术仍在研究试验之中。生物医学技术在决定出生婴儿性别方面的研究进展很快。其后果之一就是这些技术的发展和它们对延长人的预期寿命、避孕和医疗辅助生育的贡献,将以原子弹式的威力破坏家庭秩序。
4.国家政策的干预
自古以来,生儿育女都被视为家庭的固有职能,社会不予过问。现在人口爆炸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世界各国都普遍实行国家干预生育的政策。发展中国家普遍采取限制和控制生育的方法。少数发达国家人口老化的趋势严重,而已婚夫妇中又相当普遍地存在“自愿不育”的文化,处于单身状态的人越来越多。为此政府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国家对家庭事务的干预使家庭不再仅仅是私人的领地。在实行生育计划的国家,政府都在引导人口的定向发展,或是定向减少,或是定向增加。政府人口政策所产生的人为定向给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带来变化。同时,国家还通过福利政策的制定来影响家庭的作用。国家的威力和作用不断加强,家庭已无法独立、游离地以单纯的私人领域的方式存在。
5.全球化的深入
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大大加快了社会流动的频率。这种流动性使地域的重要性不断下降。人们以地球为村落,频繁迁移,进行工作和社会活动。流动的结果是人与地域的联系被削弱了,而家庭却是与地域关系密切、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从属关系的社会结构,如同国家、城市、邻里一样。个人与固定地域联系时间的缩短给家庭造成流动、短暂和不稳定性。在流动性强的、无地区界限的社会结构代替与地域有关的社会结构的社会里,在人和物的关系越来越短暂、东西用完就扔的社会里,在两性关系变成萍水相逢、聚散两依依的露水姻缘的社会里,家庭又何去何从呢?
为此,一些研究者对家庭的继续存在持悲观态度。《行将到来的世界革命》一书的作者菲迪南德·伦德伯格公然表明:“家庭已接近完全消亡的时候。”[26]美国未来学家奈斯比特在他的《大趋势》中也写道:“社会的基本建筑构件正在从家庭转变为单独的个人。”[27]
(二)家庭复兴论[28]
家庭复兴论主张未来是家庭的复兴或传统的回归。他们认为,现代化造成的家庭危机已经给人类生活的失范以严厉惩罚,后工业时期必然是传统的回归。美国《未来学者》杂志就曾大力宣传,家庭“最终还是要倒过来,生活方式也将回到以前的状态”[29]。目前,美国有许多人致力于恢复传统家庭制度的活动。一位美国社会学家艾伦·卡尔森曾这样评价那些维护传统家庭制度的人:“尽管他们自称占了大多数,他们仍然是一盘散沙,处在明显的少数地位。他们要办的事情是把近20年来政治、社会和文化思想的演变颠倒过来。然而,这方面的发展情况糟透了,一场持久而艰苦的斗争正等待着那些维护传统制度的人们。”[30]邓伟志认为这段话不全对,却也透出了家庭是随着“政治、社会和文化思想的演变”而演变的,不是谁主观上想倒就能倒过来的。
(三)家庭振兴论
多数中外学者对家庭的未来持乐观主义态度。家庭非但不会消亡,而且会振兴和强化,在未来社会,家庭将重新成为社会的中心。持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有四个:
在以电子、信息科学为基础的时代,已不再需要人们在工厂、办公室里工作,家庭将重新成为工作单位,通过计算机控制、远距离监测,在家庭中就可以从事生产活动;而不需要加工材料的工作,如产品推销、建筑设计、工程制图咨询服务、健康治疗、教育、保险代理、律师委托和科学研究等工作,只需要配备成本较低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通信设施,便完全具备在家中工作的可能。事实上,目前相当部分从事这些行业的工作者,已经以家庭为主要工作场所,通过电话和登门拜访联系工作,很少固定在办公室里。其他从事办公室工作的人员,则更容易转入家庭工作。未来的技术将扩大在家庭中的工作量,家庭将重新成为工作重点[31]。
2.社会因素对于电子家庭的支持
技术发达的国家,都不约而同地面临严重的交通问题和能源危机。随着工作业务范围扩大,人们往返于工作地点的路程越来越长,给交通和能源供应带来很大的困难,环境也因此受到严重污染。如果改变工作地点,将工作移至家中,则可以大量减少花费在交通、能源、房地产和解决污染方面的费用。只要通信设施的装置运转成本低于上述项目的综合费用,那么在家里工作将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3.价值观念的变化促使人们回归家庭
面对现代社会的家庭危机,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身心疲惫,渴望传统的生活。西方社会许多人都开始向往小城市和农村生活,崇尚能将家庭成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传统家庭,以便获得心理安全和情感保护。在历史上,共同生活和共同劳作曾经是凝聚家庭成员的一个重要因素。
4.以家庭为中心,将开辟一个新的社会前景
当劳动脱离工厂和办公室而重新回到家庭时,家庭结构会随之改变,家庭关系会获得改善。夫妻之间再次能有更多的时间彼此对话,儿童在家庭中也获得了更好的条件。当家庭成为共同生活和共同工作的单位时,家庭成员的亲和力增强,因此而创造更美好的家庭未来。人口中很大一部分转移到家中工作,人口强迫流动减少,因此而产生的个人压力也大大减轻。人们可以更多地参与社团生活,有助于建立亲密的人际关系,给社会带来稳定。工作转移到家庭,降低了对能源的需求,降低污染。在经济上,由于个人拥有自己的电子终端装置,实际上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工,而是独立的企业主,人们也有可能以合作的形式联合起来,在经济生活中将产生新的秩序和组织形式。新的技术革命正改变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家庭成为“工作家庭”是未来社会领域的最大变革。家庭的作用、职能将不是被削弱而是被强化。
阿尔温·托夫勒认为,第一次浪潮时期,人们与农业生产劳动相联系,生活在极其稳定的自给自足的大家庭中。到第二次浪潮时期,由于人们的社会工作转向工厂和办公室,小家庭成为社会的主要家庭,它适应于工业社会的变动性。可是到新科技革命所造成的第三次浪潮时期,各种自动化的电子仪器和信息技术进入家庭,人们不必再去工厂和办公室工作,待在家里就能上班,并通过电子仪器同社会进行广泛联系和交流。因此未来社会将“回到以先进的电子科学为基础的家庭工业时代;从而重新突出家庭作为社会中心的作用”[32]。
(四)家庭多元论[33]
按照多元论者的观点,未来社会是一个高度自由的多元化社会,家庭也将呈现出多种多样、五花八门的形式,当代西方社会所存在的独身户、无子女的夫妻家庭、已婚和未婚的单亲家庭、未婚同居家庭、合伙家庭、群居家庭、同性恋家庭,以及传统家庭、部落群居、家庭群等形形色色的家庭形式,都将继续存在。未来社会中由夫妻和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将占很小的比例,只是多种家庭形式的一种。阿尔温·托夫勒早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在第三次浪潮文明时期,家庭将长期没有一个单一的形式。相反,我们将看到高度多样化的家庭结构。广大人民群众将不再生活在统一的家庭形式中,而是沿着个人爱好,或者已经习惯的轨道,在新制度下度过他们的一生。”“我们正脱离小家庭时代,进入一个以各种家庭生活形式为特点的新社会。”[34]
(五)家庭趋同论
主张不论社会制度如何,各个国家的现代化都有着相似的过程和结果,家庭的发展也将趋向一致。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古德在1965年出版的《世界革命和家庭模式》一书中认为,工业化改变家庭制度的进程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存在着的,尽管出发点不同,发展的速度和道路不同,但都朝着“某种类型的婚姻制度”在发展,在婚龄提高、离婚率增加、家庭核心化、功能减少等方面都将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而趋同一致,并且这种趋同现象也是符合工业化发展需要的[35]。
我们一直认为,家庭状况不是静止的,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不是家庭发展的终点,而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对于家庭的未来,我们有以下几个基本认识:
1.家庭将继续存在
未来的家庭形态不是无,不是消亡状态。未来仍然有家庭存在。
历史螺旋式地发展,家庭也在螺旋式地前进。人类家庭会由一夫一妻制向更高形态发展,但绝不是简单地回复到家庭产生以前的原始社会野蛮的杂交时代。
人类创造了现代科学技术文明,人类也将妥善解决现代科学技术文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医疗辅助生育作为科学实验、作为某种特例的运用(例如解决个别人生育机能的障碍)是完全可以适用的,但是它无法取代两性之间的自然之爱,无法取代人类自身的生育机能。未来的人仍然是人类自身繁衍的结果,不可能是完全脱离生物性的由器械或实验制造的“产品”。就全球范围而言,家庭发展的主要趋势是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充分实现和完善化。恩格斯曾经提出“私人的家庭经济变成社会的劳动部门,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成为公共的事业,社会同等地关怀一切儿童,无论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36]。
2.家庭体制的结构和功能的多样化趋势
家庭在未来仍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一对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及其子女所组成的家庭是一种普遍现象,但也会有其他各种情况,如丁克家庭、同性恋家庭、未婚同居、单身等形式出现。可以预见,在未来家庭中,婚姻不具有家庭基础的意义,婚姻与家庭之间的有机联系变得松弛,许多孩子出生并生活在婚姻圈之外。这样婚姻既不是家庭的垄断性基础,也不再是人类再生产的唯一合法形式。
在未来的家庭中,男女双方的爱情是家庭质量的重要保证。两性之间有了合理、平等的关系,家庭的维系和解散以男女自愿为原则,以感情的存亡为依据,性爱在未来家庭中的地位将越来越突出。两性关系将重于亲子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主导,而在单亲家庭中,父或母与子女的相互关系将成为家庭的基础关系。
今后家庭的首要功能是满足家庭成员各种需要,并提供相互帮助和情感支持。家庭成员间关系的特点是家庭的团结联合。
3.社会规范的更新
婚姻和家庭形态的未来变化也将需要新的一套社会规范体系与之匹配、适应。法律、道德、习俗,对同性恋者、对未婚父母、对私生子女、对离婚、同居、自愿不育等现象都将有新的规定和看法,不同于现在的法律认定和习俗、道德观念,对由于科技革命而带来的家庭问题也将有新的伦理认识。与此同时,在经济和社会生活方面,如税收、社会福利、学校教育、住宅形式等都将充分考虑多种家庭形式的需要和平等、公平对待的要求。也只有这样,个人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选择。
4.个人选择余地的扩大(www.daowen.com)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的精神面貌将发生新的变化。人类对自身认识的程度不断提高,人们在对各自生活方式的选择过程中,更注重个人意愿。人们可以选择不同的生活道路,保持单身、与异性朋友同居、与同性的人共同生活、要孩子或不要、自己生育或借助医疗辅助,个人在对生活方式的选择上获得解放。他们可以根据个人愿望和需要,选择或创造自己的家庭形式。
5.生命科学的突破
遗传工程、人体器官的移植及医学辅助生育等,的确都带来了与家庭直接相关的重要的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但是,也应该看到,科技的发展只能有益于人们的生活,而不是相反。人们会运用技术革命的成果改良自己的生活,而不会成为它的俘虏。科技发展的成就对人们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某种家庭、婚姻或生育方式提供了方便,它最终是人类获取更大自由、走向自我完善的手段。人类一定能妥善解决技术发展给自身带来的新问题。在这一点上,人类是能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因此,不能过高地估计科技发展对婚姻、家庭形态变化所产生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家庭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继续存在。在今后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家庭仍将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一个社会机构发挥其功能。同时也应当看到未来家庭的多元化趋势,每个人将遵循更为独立、更为人性化的幸福准则,组织自己的家庭。用社会学家杰西·伯纳德的话来说:“未来社会这种婚姻的最大特点,正是让那些对婚姻关系具有不同要求的人,作出各自的选择。”[37]
【注释】
[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0—31页。
[2]分别见于《列子·汤问》《楚辞·天问》《大荒东经》。
[3]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9页。
[4]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0页。
[5]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2页注。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7页。
[7]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428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6页。
[10]弗朗兹·博厄斯:《人类学与现代生活》,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148页。
[1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0—60页。
[12]古朗士:《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67页。
[13]《礼记·内则》。
[14]古朗士:《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66页。
[15]《罗马十二铜表法》,《婚姻立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3年,第132页。
[16]《礼记·内则》。
[17]《罗马十二铜表法》,《婚姻立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3年,第133页。
[18]丁文:《家庭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66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7页。
[20]甘·坎安宁:《英国孩子的就业和失业1680—1851》,《过去和现在》第126期,第141—145页。
[21]波伏娃:《第二性》,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译者前言”。
[22]康斯坦丝·阿荣斯:《良性离婚》,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61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9—80页。
[24]参见詹姆士德·本纳姆:《家庭的未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国际性研究计划》,《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1年第4期。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4页。
[26]阿尔温·托夫勒:《未来的冲击》,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5年,第210页。
[27]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231页。
[28]参见丁文:《家庭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17页。
[29]邓伟志:《家庭的明天》,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3页。
[30]邓伟志:《家庭的明天》,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33页。
[31]参见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
[32]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第238页。
[33]同上书,第518—519页。
[34]同上书,第281页。
[35]引自丁文:《家庭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20页。
[3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72页。
[37]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年,第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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