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家庭社会学新论:预测依据及发展规律

家庭社会学新论:预测依据及发展规律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预测家庭发展的未来,并不是根据主观臆断,而是依据家庭的发展规律,从家庭发展的历史中提炼出制约家庭发展的诸多因素。这些因素正是假设和推断未来家庭形态的主要依据。每一次都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根本改变引起家庭形式的进一步变化。马克思、恩格斯还在其他著作中多次运用生活方式来揭示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过程。在宗法社会,种族的延绵成为家庭的头等职责。

家庭社会学新论:预测依据及发展规律

预测家庭发展的未来,并不是根据主观臆断,而是依据家庭的发展规律,从家庭发展的历史中提炼出制约家庭发展的诸多因素。这些因素正是假设和推断未来家庭形态的主要依据。

与任何事物一样,家庭形态也处在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这种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建构了家庭的一定动态模式。应当说,这些因素中最主要的是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由生产方式的变更所引起的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人类对自身认识程度的提高和人与社会相互依存关系的不断发展。

(一)生产方式

从家庭的起源和发展看,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化是最根本的推动力。因此,未来的家庭也是由未来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来决定的。

历史完全证明,人类家庭制度的全部发展,莫不与生产力水平、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形式密切相关。以往的家庭形式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使是自然选择,也是自然发展规律对人们的不自觉的要求。在最初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情况下,人们必须混居在一起与自然抗衡,这就必然导致杂乱性交。以后,一定地域内有限的生活资料无法养活日益繁衍的人口,造成原始群体的分裂。在分裂迁移中,年长者具有较多的生产经验和技术,逐渐形成长幼有序的结构,人们有了上下辈分的概念,出现了血婚制家庭。随着人们取火技术的发明,人类活动的领域和人类交往的范围扩大,人们逐渐发展为两个母亲集团之间互相通婚,排除兄妹之间的婚姻关系,出现伙婚制。弓箭的出现,造成了对偶婚姻的产生。畜牧业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又使偶婚制过渡到一夫一妻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以前的几种不同程度的群婚制家庭,都是在生产力极端低下、原始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产生的。进入私有制社会以后,生产资料的私有决定了对妻子儿女的私有,才产生专偶婚家庭。家庭形态的演变,与人类社会的发展同步,经历了两三百万年的历史。每一次都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根本改变引起家庭形式的进一步变化。这是理解全部家庭发展史的线索,也是探寻家庭未来的钥匙。

在科学技术呈加速度发展的今天,人们无时无刻不经受着未来的冲击。在所谓的第三次科技浪潮中,出现了新的信息领域,电子计算机的发明为无生命的环境输入了智慧。新的技术时代的到来,又一次改变了生产方式,人类又处在一个新的技术制高点和时代的边缘上。人类的思想意识、行为规范,社会的组织和制度,也都孕育着变动。同样,在通向新生产体制的发展过程中,家庭内部也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变化势力。

(二)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是社会成员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制约下的生活领域中活动的形式和行为特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建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时,同时提出了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两个概念。他们指出:在社会生产的每个时代,都有“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25]。马克思、恩格斯还在其他著作中多次运用生活方式来揭示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过程。

在人类历史的每个时代,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都规定该社会生活方式的本质特征。在生产方式的统一结构中,生产力发展水平对生活方式具有最终的决定性的影响。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人们的生活结构具有不同的内容,对生活质量的构成具有不同的要求。

一定社会的生活方式和家庭制度是相互渗透和影响的。一方面,家庭形态最终也是由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不同的家庭形态也规定了不同的生活方式类型;另一方面,家庭是个人直接生活在其中的微观社会环境,生活方式的具体特征在家庭中得以体现。因此,作为社会变迁的一部分,生活方式的变化对家庭的发展具有影响和指示作用。

生产方式是人类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起点。人们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展开满足人类自身生存、享受和发展的生活活动,进行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从社会发展角度看,生产力越发展、科学技术越进步,人类生活的空间和时间的范围和跨度也就越大。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家庭和家庭生活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家庭是基本生产单位,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活动较分散,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消费资料相对匮乏,人们生活稳定,社会流动缓慢,闲暇生活单一,社会生活受习俗制约。传统农业社会的生活方式造就了相对应的家庭功能、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和家庭消费。

在工业化初期,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市社区。在城市中,生产社会化、集约化,社会结构复杂,社会服务机构替代了许多传统的家庭职能,社会流动性大,生活节奏快,血缘和地缘关系淡化,人际关系业缘化。由此,家庭结构、功能、个人在家庭中的职责、权利、义务,也与城市生活方式相匹配。

当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迅猛发展,是生活方式变革的一种巨大推动力量。家庭也因此而面临着一场革命。

(三)社会文化价值观

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影响家庭变化的外在物质因素,而生产方式的进步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所引起的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变化和人类对自身认识程度的提高,是影响家庭变化的内在因素。社会文化价值观在这里包括:生育对人类自身繁衍制度的评价;两性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意义;个人在家庭中的价值地位。(www.daowen.com)

1.对人类自身繁衍的评价

人类的生殖,既是一种基本的生物现象,也受到文化的干涉。这种文化的干涉即人类对自身繁衍的认识。从整个人类史来看,生儿育女是组织家庭的最早的一个目的和职能。人类对生育的看法是随着社会形态、家庭形态的更迭而变化的。在人类的蒙昧时期和野蛮时期,人们的子女观念十分淡薄。子女观念是私有制的产物。私有制产生和发展以后,人们在选择配偶时便开始考虑能否生育。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对劳动力的需求也使人们更注重后嗣。在宗法社会,种族的延绵成为家庭的头等职责。近百年来,在物质生产发展的同时,人类对自身生产的认识有了新的变化。生育行为中个人意志的成分不断加强;子女是私有财产的观念淡化;生育的目的是族类繁衍、延续的看法渐渐退出舞台。尤其是科技的进步为人类控制生育提供了必要、有效的手段,使性与生育完全分离,并且创造出通过生物医学技术“制造”人类生命的方法,对人类的生育观产生巨大的冲击。总之,生育制度的发展和人们对生命的看法,对家庭的未来具有重大的影响。

2.两性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意义

两性关系是动物性选择的一种高度发展的形式。但人类的性选择不仅仅出自生物的本能,还有其社会性。人类从杂交状态向血婚制、伙婚制、偶婚制家庭形态的一步步进化,就是通过自然选择的作用,逐渐建立各种禁忌。两性关系不再是无选择的、偶然性的了。随着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真正的个性性爱才开始萌芽。以爱情为基础的两性关系,一直为多少世代的人所崇尚和苦苦追求。今天,由于各种原因,两性关系中还残留着各种非爱情的因素。随着人对自身认识的发展,精神的和谐和享受愈来愈重要,两性关系中的物质和权力因素逐渐消退,而两性间的真正的精神和谐将愈来愈占据主导。两性之爱是婚姻和家庭的基础。目前,就大多数人而言,家庭是实现持久两性关系的主要场所。未来两性关系的本质将是什么?它对家庭又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也是人类面临的对自身认识的又一课题。

3.个人在家庭中的价值地位

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个人在家庭中具有不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人类达到物质文明以后,开始思考实现个性理想的问题。在物质达到最大限度发展的同时,人类获得了相当的自由,有可能摆脱外部的压力,充分发展个人内在的动力和愿望。人的精神世界的不断丰富,个人思想中的个性精神、民主主义的滋生,改变着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也改变着个人在家庭中的位置。个人不再成为家庭的附属,而是具有自我意识的家庭的一个组成。由于个人意识的变化,父权制家庭中的家长权威大大降低。女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广泛参与,改变着她们在家庭中的第二性的位置。子女不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社会中独立的个体,父母在子女身上寄予替代自己的愿望可能因此而不再存在,养儿防老思想也濒临破产。夫妻关系相比血缘关系,在家庭生活中将越来越被看重。人类关于自身存在和发展的价值观,影响着个人在家庭中的位置。

(四)社会规范的制约力

人类的行为,一直受到规范的约束和控制。社会对人进行控制,以限制人们做出不利于社会的事来。

习俗是较早的社会控制方式。每一个社会都创造一套与其生产、生活环境相适应的并为人们所认同的习俗。习俗可以规定人们的交往方式、居住格式、婚丧礼仪等一切与家庭生活有关的内容,是人类绵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法律则属于正式的社会控制范畴。家庭立法规定了婚姻和家庭的各方面。目前的法律,通过一夫一妻制、母亲和儿童的权利、遗产继承等几方面的规定来保障现有的家庭制度。

道德作为人们自觉的行为规范,是人类自律的一种方式。不同的社会道德评价、不同的个人道德直觉能力,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产生不同的个体行为。

由此看来,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中,习俗、法律、道德以及舆论、信仰、宗教等手段,是达到个人与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必要措施。随着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不断改善,社会逐渐改变外在力量对个人行为的硬控制,使社会成员自觉地把社会规范内化。对于婚姻和家庭,社会同样有着各种规定性。而这种规定性一直在变动之中,只是相对稳定。家庭中社会规范的内容、程度的变化影响着家庭的未来。

生产方式的变革、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与此同时,人类对自身认识的发展也不断创造着新的生活方式,并协调个人与个人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些都是推论未来家庭模式的依据。

应该看到,在决定家庭未来形态的各种因素中,有的已经显露并影响到家庭的变化,有的尚未显露。还有一些这样的社会或自然的现象,今天人们并不认为它们会影响家庭制度的变化,但是它们正在或在将来可能转化为影响家庭制度发展的因素。新的因素或新的作用产生之后,总是与已知的因素相互作用。因此,在考虑某些可能因素的情况下,由已知来推论未来家庭的基本状态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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