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媒在家庭内部性别关系的调整中有着双重性
首先,作为社会大众文化的载体,传媒在复制、创造、表现、传播、引导社会性别观念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建构性别意义或模式的功能。
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一书中提出,传播媒介最重要的效果在于它影响了我们的思考和习惯。这种影响的途径之一,就是通过社会模仿,产生出潜移默化的人格塑造效果。美国社会学家罗斯认为,模仿是人类行为基础的社会过程,人类最基本的改造必须通过模仿才能完成。因此,模仿遍布于整个社会之中。大众传媒几乎每天都在向人们提供各种“社会模特”,供人们模仿,这些社会模特身上都会凝聚着一些优秀的品格和特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传媒中已有大量的取得成就的女性领导或职业妇女形象。关于传媒的多数研究都认为,中国的媒体基本上能够表现出女性多样化的性格、观念和生活模式,反映中国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成就和贡献,而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的媒介论坛、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大众媒介中的女性形象研究”课题的设置、首都女记协“传媒监测网络”的成立、《中国妇女报》等媒体对性别研究成果的积极报道等,都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妇女事业的发展。全国妇联宣传部曾对天津、黑龙江、湖南、湖北等7个省600名女性进行问卷调查,在“女性喜欢哪类报道”中,有42%最喜欢创业类,23.6%最喜欢生活类,11.4%最喜欢反映下岗的报道,0.8%喜欢时尚类。这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人们认识上的误区:女性受众最喜欢生活方面的报道,相反,越来越多的女性受众关注于“四自”形象的培育,这将有助于摆脱性别成见和角色定势,推动性别的平等。
其次,网络的普及有可能推动女性地位的提高,有助于平权家庭的建设。
Baym认为,计算机,尤其是个人计算机,将带来民主的复兴。以文字为基础的虚拟环境提供了这样一个场所,使用者能够在其中尝试进行身份确认、性别重建以及结成新的人际关系。这种有利因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互联网中女性用户人数的不断攀升。网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男人的天下,这是由现实社会中女性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以及男性在掌握数字技术方面上的优势所决定的。这种情况产生导致的后果是男性通过互联网获得了信息的垄断权,从而进一步加深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差异。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从1997年开始对中国网络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女性网民的数量逐年增多。1997年发布的第一次报告指出,上网人口中男性占87.7%,女性占12.3%;到了2001年1月,用户中男性占79%,女性占21%;在2003年1月的调查中,这个数字改变为中国网络用户中男性占59.3%,女性占40.7%。网络上女性用户的比例持续上升,说明越来越多的女性得到了与男性平等的获取信息的机会,也得到了与男性平等的发出自己声音的机会,从而有可能缩小两性间在信息时代一开始时存在的差距鸿沟。
(2)网络交流空间(如聊天室)使女性得以尝试掌握权力的感觉。在传统家庭结构中,生理上的差异形成了大众的一种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意识,并再产生了传统的性别分工,重复着几千年来社会中男女不平等的父权制权力结构。由于电子网络世界既有的匿名性、平等性等特征,在网络上女性则与男性一样,拥有如下权力:①回答问题的选择权。即获得自主的话语沟通权力。②沟通对象选择权。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聊天室的名字、人数和状态(如是否上锁)以及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进入哪一个。聊天室文化是多元的,女性在这里拥有完全自由的选择权力。③当家做主权。在网上要开设聊天室非常容易,重点是能够留得住进来的朋友,这也是主持人的任务之一。这样的经验其实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个相当好的训练机会,女性不但可以自由地谈论话题,而且遇到不喜欢的人还可以无所顾忌地把他踢出去,其实透过这样权力赋予的过程,对于女性自主权的落实,也是很有意义的训练。④身份扮演的塑造权力。聊天往往是从确定一个ID、一个性别和一个代表自己的头像开始的,这些都可以自由选择。这种无须现实支持的身份确定,可以让女性试着扮演男性,尝试从男性的视角出发体认网络社会(甚至是现实社会),从中感觉到两性的差异。
(3)网络上信息的传播方式决定了女性能够更快更广泛地传播和接触到宣传女性自觉的声音,促进女性对自己目前所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进行内省,面对网络文化,女性可以增加自己的知识面,使自己不被社会所淘汰,同时也有助于树立自信心,敢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与梦想,自觉地争取自己的权力。
然而,透过光怪陆离的表象和日益先进的传播手段,我们可以发现,传媒给人们带来的,并不都是积极的生活方式,或进步的思想观念。
在商业大潮的冲击下,大众传媒对于女性形象的表述,还是存在着性别误区,甚至是性别盲点和性别歧视。戴锦华曾指出,女性在今日文化中遭遇的是镜城情境,在男性文化之镜中,她要么是花木兰化装成男人,要么就是在男性之镜中照出男人需求的种种女人形象,是巫,是妖,是贞女,是大地母亲。只有在女性自身体验的忠实写作中,才能打破所有镜子,让它成为哈哈镜。
1996年3月,首都女性新闻工作者协会所属的妇女媒介监测网络对首都8家中央级大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和《中国青年报》)的要闻版进行检测,结果发现:男性新闻人物在出现频度、被引用频度和被拍摄频度等方面都远远超过女性,其中在有言论被引述的新闻人物中,男性占91%,女性占9%。男性新闻人物中的职业身份较重要者(如政治领导人,企业团体负责人)占男性新闻人物的70%以上,女性新闻人物中政治性身份者仅占18.7%[8]。
刘伯红等人对1994年全国五所城市的电视广告进行内容分析,该研究共抽取了1 197个广告样本,发现表现出性别歧视倾向的广告占33.7%,而表现出性别平等意识的只占1.6%,中国广告表现出来的性别歧视主要有三类:角色定型;以女性做招徕;西方化和复古趋势[9]。
郑新蓉通过中学生群体对传媒广告中女性形象认知程度的考察发现,学生的观念与媒介的性别刻板成见有着较高程度的同质性建构;学生笔下创作的女性形象依然延续着传媒传统女性的原型模式;学生对形体的欣赏度高度趋同于传媒所宣扬的“身体价值观”;学生周围的关于性别偏见的社会压力具有较强的态势,是传媒性别刻板印象的强化与延伸。荒林通过古装戏《还珠格格》对同一受众群体的研究支持了上述看法[10]。(www.daowen.com)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大众传媒载体,正在广泛地影响着生活中的无数人群。存在于网络社会中的讨论,有着正反两个阵营。与前面所论及的积极态度所不同的是,有一种声音认为,网络社会将形成一个更不平等、权力倾斜的情况,信息将集中于少部分人的手中,而过往,人们对于性别的偏见将更加强化,因为信息、科技原本就是男性的产物,使得女性对这一切将更加疏离,这种有关加深性别角色不平等的讨论,将造成一个“性别贫民窟”的社会。
人们仍旧将现实中的价值体系带入网络空间中,因特网仍或多或少复制了现实中不平等的性别价值。在网络交流中,尽管ID脱离了身体,性别也可以自由决定,但由于脱离了现实,少了相互之间背景的了解,主体的历史纬度缺失,由邂逅而开始交流的只是一个个名字,主体的建构是碎片式的,因而并不能脱离性别,反而更加依赖作为概念的性别、年龄等因素。同时,历史纬度的缺失并不能让性别因为身体的缺席而产生新的意义,相反,它将现实生活中女性处于被看和被欲求地位的现象延伸到了网络即时通信中,甚至愈演愈烈。安妮·巴尔萨摩在《信息时代的女权主义》中偏激地指出,电子讨论总是由对女性参与者不友好的、带有性别歧视的话语交流规则所左右。
在BBS讨论区中,男性会在一些以女性为中心的讨论区中试着要主导话题;反之,当在网络上注册为女性的人企图要在男性为主的讨论区中得到公平的对待时,在线的男性在很多情况下则根本就无视其存在,甚至对她们进行批判,认为她们的讨论根本不适合于男人的话题。而这类话语的一个极端反映就是大量出现的cybersex聊天室,其标题多是类似“大奶女人”或“成熟少妇”等身体性表述。网络上的女星艳照比比皆是,色情网站也开始盛行,其中也以女性的裸露照片为主,即使是那些时尚、健康、家居、购物和情感等涉及女性的内容和使用的语言也都是以男性为中心的,是在以男性的品位和眼光在塑造着女性的生活和美丽话语。于是从网络文本的语言特性到网络游戏的男性意识形态再到虚拟交流的男性话语规则,传媒往往以或暴露,或隐晦的方式在复制着男女角色的陈规定型,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加深现实社会中的两性分工和两性刻板印象,不利于家庭内部的性别平等。
(二)传媒挑战着家长的权威,改变了传统的亲子关系,有助于家庭的民主化进程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不论社会发生过怎样的变化,文化传承和社会化的内容有何不同,其传递方向和教化者与被教化者的角色总是固定不变的:就文化传承的方向而言总是从上一代人向下一代人。与此相应,在家庭内部,亲代总是扮演教化者的角色,子代总是扮演被教化者的角色。亲子两代在生物繁衍链条上的前后相继性,决定了双方在社会教化上的不平等性。社会教化过程中的“父为子纲”称得上是一切文明社会文化传承的基本法则。这种社会教化上的不平等,直接导致了亲代与子代在家庭内部所处地位及拥有权力的不平等。
上述法则及其合理性自近代以来逐渐开始面临挑战。遍及全球的社会现代化运动在使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的同时,也使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态度、知识体系和社会行为模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这种变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然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这一变化显得前所未有的突出。1965年,麦克卢汉首次提出“媒介即信息”的命题,他发现,由父母言传身教的传统家庭教化方式正在面临媒介的挑战。在他看来,由于电视以及其他新媒介的影响,今天的父母正眼见他们的孩子成为“第三世界”。
无论孩子们相互之间传递的知识和信息如何丰富,按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的“两级传播理论”的说法,这些知识和信息都不过是大众传播的人际延续。换言之,除了来自直接经验的知识外,孩子本身并不是各种知识或信息的制造者。他们相互交换的学业以外的知识和信息,其主要来源是包括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以及网络在内的各种大众传播媒介。
青少年以其对新事物具有较高的敏锐性和接受能力、较少的受传统的束缚,以及他们在语言和器物接触上的优势而走到了父辈的前面,改变了家长在家庭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正如M.米德在《文化与承诺》中写到的,即使在不久以前,老一代仍然可以毫无愧色地训斥年轻一代:“你们应该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我曾经年轻过,而你却未老过。”但是,现在的年轻一代却能理直气壮地回答:“在今天这个世界上,我是年轻的,而你却从未年轻过,并且永远不可能再年轻。”这就是为那些开拓者和他们的子孙们的不同经验所作的注脚[11]。
第一,家长不再是正确观念的代表。在以往的家庭中,家长负责培养子女的社会价值观念,但在传播时代,子女能从媒介中学习到更适合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早在20世纪60年代,格伯纳通过对电视暴力、电视教育等大量的实际调查后指出,电视灌输了价值观、世界观、角色观,甚至直接效果便是提供了教养。
第二,家长不再是知识或信息的权威,因为他们不再是知识或信息的唯一来源,也不再是判断知识或信息的可靠性的唯一来源。在现代家庭,孩子了解知识和信息不仅仅靠家长,更多地靠大众媒介。不少家长感叹,在现代社会里,父母对孩子的事情知道得越来越少了,而孩子对父母的事情知道得越来越多了。
第三,在家庭中,家长不再是孩子社会化的唯一指导老师。大众媒介已成为儿童社会化强有力的影响力量。儿童通过媒介来了解“我是什么样的”“我有什么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我为什么应该这样做”等问题,即依赖媒介了解自己、了解世界从而也更深刻地认识了自我及其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
社会教化方向的转变,“文化反哺”现象的出现,信息流通的民主化都有助于家庭的民主化。当然,也应看到,传媒介入家庭也可能加剧代际冲突,这类冲突一般容易发生在下列条件下:①家长的观念较传统,通常与孩子接触的价值观念相反;②家长的知识陈旧;③家长的信息来源较少,并且对新的信息不感兴趣;④家长独断专行;⑤家长经常限制孩子的媒介使用;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与家长接触的媒介内容越多,两代人的距离就越远。因此,在快速的社会转型期,父母正经历着“继续社会化”的过程。如果父母和孩子一起学习如何适应现代和未来的社会,学习新的价值观念,将会促进两代人思想的交流,跨越代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