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社会中家庭功能的丧失和转移
西方学者认为,现代社会中的“家庭危机”“家庭崩溃”实际上是家庭丧失了原有的某些功能的表现。正是家庭在过去所具有的功能的变化,才带来了现代社会家庭的复杂性和家庭的分裂。
早在20世纪30年代,威廉·F.奥伯格就提出了传统社会家庭所履行的七种例行功能,并指出现代社会家庭的困境是使家庭失却了原来的某些功能。①家庭的首要功能是经济功能。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生产和消费单位,不需要银行、商店和工厂。②家庭的基本功能是给其成员以威望和地位。家庭比个人重要,家庭成员多,且很少有独立性。③家庭的第三个基本功能是教育功能。不仅对婴儿和孩子是如此,就是对于青年人也如此,包括对他们进行职业培训、身体训练、家庭生活常识教授和其他方面的教育。④家庭为其成员提供保护。父亲要保护全家,而且也为孩子提供社会和经济保证,相反家庭也满足老年人在经济和心理上的需求。⑤家庭履行宗教功能。饭前在家庭牧师的主持下集体朗读圣经就是一个证明。⑥家庭具有娱乐功能。对那些农耕家庭来说,与其说娱乐中心在学校、公共团体和工厂,不如说是在家庭。⑦最后一个功能是提供情感满足,它产生了亲子之情[25]。
在现代社会,家庭的这些传统功能因为被其他组织形式取代而发生了部分转移。历史地看,社会变迁、技术革新以及意识形态变化对家庭都具有冲击作用,家庭制度的更替也是与以上几个功能相互适应的结果。正如另一位学者W.F.奥格本在1955年撰写的重要论著《技术和变化中的家庭》一书中总结的那样,现代技术社会的家庭制度发生了八个方面的巨大变化:①日趋增长的离婚率;②生育控制的广泛普及和家庭规模的缩小;③丈夫和父亲权威的下降;④日益增加的非婚姻性关系;⑤妻子为薪金而工作的人数增加;⑥家庭成员的个人主义和自由的增强;⑦政府日益代替了家庭的保护功能;⑧婚姻和家庭中宗教行为的减少[26]。
家庭的种种变化是家庭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和组织的关系发生转移的结果。这些变化表明,经济、教育、宗教和安全保护等个人社会生活需要正日益脱离原来曾属于家庭的私有范围。
第一,威望、权利、地位正从以家庭为中心转向以个人为中心。第二,家庭的经济功能已经广泛地进入工厂、商店和银行,即家庭经济功能中的生产、分配、交换职能已为社会化统筹所替代,家庭在经济上已变成其成员共同生活的消费单位。第三,教师代替家长对孩子实行基本的教育。第四,社会保险、国家医疗保险、医疗补助、失业补贴和其他各种社会立法,取代了家庭中传统的保护功能。第五,家庭赡养老人的功能也已部分转给社会。第六,公共娱乐场所增加,娱乐内容丰富,家庭不再是休闲场所。第七,专职的教父、教士或牧师承担起满足宗教需要的功能。宗教在更多的意义上成为一种社团活动,而不是家庭活动。第八,性观念的变化,使婚姻以外的性关系增加。第九,家庭的生育功能越来越萎缩。美国妇女平均拥有子女数从19世纪的7个,减少为20世纪的3.6个,再减少为70年代中期的2.1个。1990年,在近40岁的妇女中,18%的人没有孩子,另有18%的人只有1个孩子。最大的群体(37%)有2个孩子。而在该国的生育高峰时代,几乎60%的妇女有3个或更多的孩子[27]。
从历史上看,家庭起着生活基础的作用,是社会制度的核心。从整体上看,家庭的社会功能有所萎缩。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家庭的某些功能在萎缩、在丧失,但另一方面家庭的另一些功能却在加固。也就是说,家庭功能的重心在发生转移。第一,正是由于家庭与社会相分离、家庭与工作相分离,所以,家庭成为更加私人化、隐秘性的生活领域,家庭成员在情感上相互支持的作用更为重要,在心理上的相互依赖程度更高。第二,现代社会建立在日益增多的专业化和劳动分工基础之上,家庭帮助个人社会化的任务已经变得更重,家庭在规范、价值观念、文化习俗的传承中更具有潜移默化的示范作用。个人只有在家庭中完成最初的社会化,才有可能在社会体系中发挥作用,适应复杂的现代社会生活。
(二)家庭功能由家庭走向社会[28]
传统中国的家庭,作为社会的中心,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功能,然而,近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变革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家庭功能的重大变化。
1.生育功能逐步退化
中国传统的宗法观念和“多子多福”的信仰带来的是生育功能的强化。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凭借其所拥有经济、社会和政治资源,来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从而使生育不再仅仅是家庭的私事,而具有了社会性。1954年,国家曾提出节制生育的口号,但并未真正把人口再生产纳入国家计划而加以控制,生育习惯仍得以迅猛发展,人口出现波浪式的增长,20世纪50、60年代分别出现了两个生育高峰,1965年人口出生率高达37.88‰,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高达28.38‰[29]。70年代末,国家在全社会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将人口再生产列入国家计划,家庭的生育功能不断削弱,人口的自然增长率由1987年的19.68‰降至1998年的9.53‰的平均水平[30]。在城市,1998年人口出生率为13.67‰,自然增长率为8.36‰。在农村,人口出生率也有缓慢的变动,生一孩的家庭也越来越多,1998年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04‰[31]。人口生育率的下降,预示着家庭生育功能的退化。
2.生产功能从丧失到恢复
传统的“男耕女织”说明传统家庭是一个经济生产单位,家庭的生产功能占有统治地位。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公有化把生产功能从家庭转移到社会,中国传统家庭的生产功能基本上是丧失殆尽。20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90年代的城镇私有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家庭生产功能的恢复。但是,这种恢复并不是简单的重复,首先,具有生产功能的家庭毕竟数量有限;其次,这种生产是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归家庭所有的社会化大生产,家庭的生产职能越来越社会化了,传统单一的小农经济已逐步向多种经营、集约化和产业化过渡,家庭生产功能的发挥越来越离不开社会的协调和支持。
3.消费功能由平均到多元
新中国成立后的三十年间,在“高积累,低消费”的政策下,从生产、分配到消费都由国家统一调配,而且计划消费的范围在总体上一直扩大。据上海市商业一局系统统计,1972年凭证供应的日用工业品多达87种,人们普遍过着有保障但不富裕的生活。到1978年,全国居民的食品支出在总消费支出中的比例高达60%。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的持续发展,收入的不断增加,大大提高了居民的消费能力,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总体上进入温饱阶段,并向小康生活迈进,消费层次迅速提升,由生存型向质量型转变,消费结构日趋合理,消费热点层出不穷,消费行为更趋理性。房产、轿车、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成为消费热点。消费方式的多元化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对于大多数城镇家庭而言,量入为出、勤俭持家仍是家庭消费的基调,而对于大多数农村家庭来说,仍存在着消费不足的经济矛盾。
4.赡养功能弱化
在传统中国,老人的权威性无可辩驳,赡养老人既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制度。但在现代化的推进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家庭养老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传统共居”模式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家庭的赡养功能。传统意义上的养老将发生瓦解和分化,养老越来越具有社会意义,养老功能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转移、互补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5.教育功能分化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是子女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虽然有“私塾”和家庭教师,但基本教育是由家庭来承担的。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发展,削弱了家庭的教育功能,逐步走向社会化。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家庭规模小型化使独生子女逐渐普遍化,造成了家庭重心的下移,第三代日益成为现代家庭的关注焦点,“子女优先”和“子女偏重”的观念开始左右家庭关系,家长对子女的成长倾注了全部心血,从胎教开始到家教的出现,无不体现家长对子女教育的关心和重视。因此,虽然教育更多的是在社会中完成的,但家庭辅助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补充将要延续相当长的时间。
6.政治和宗教功能不断削弱
传统的中国家庭不仅是一个维系、传递政治权力和地位的宗法系统,而且是一个基本的宗教单位。家庭的政治和宗教功能单一而强大,人们正是在家庭中养成了权威的观念和服从的习惯。在当代家庭中,宗教活动已从家庭转向社会,家庭的宗教功能日趋削弱,政治功能也越来越淡化,过去是“一家无二教”,一人信教,全家信教,一人拜佛,全家烧香,现在已出现“一家有二教”,而且近年信教人数的增加,大多是个人的自主行为,与家庭的关系不大。过去是“一家无二党”,现在是“一家无一党”“一家有三党”,家庭政治的一致性在分化,其作为家庭凝聚力的作用已消失殆尽。
当代中国家庭功能的变迁,一方面是与社会变迁相联系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制度的改变以及文化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嬗变都是引起家庭功能改变的主要社会因素。另一方面也与家庭结构、家庭关系相互作用。按照结构功能论的观点,一定的结构总是执行或表现着一种或多种功能,而一定的功能也说明和影响着结构。一般来讲,结构较为保守和稳定,而功能则是最活跃的因素,具有灵活性和可变性。因此,功能的削弱和转移必然带来结构的相应变化,表现在当代中国家庭上,就是家庭的功能逐步由家庭走向社会,与此相应,家庭结构也逐步由紧到松,由单一到多元。当然,我们也应注意到家庭结构本身对家庭功能的反作用,如家庭类型的多样化,将会产生不同的人口生育率、不同的消费形式、不同的生活方式,出现不同的家庭功能。
【注释】
[1]安德烈·比尔基埃:《家庭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13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2页。
[3]《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1年,第102页。
[4]转引自彭怀真:《婚姻与家庭》,台湾巨流图书公司,1996年,第169页。
[5]孙本文:《社会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441页。(www.daowen.com)
[6]谢秀芬:《家庭与家庭服务——家庭整体为中心的福利服务之研究》,台湾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8年。
[7]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181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4页。
[9]参见丁文:《家庭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8页。
[10]岳庆平:《中国的家与国》,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第4页。
[11]J.罗斯·埃什尔曼:《家庭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82页。
[12]陈铭卿:《对家庭结构类型的探讨》,《社会学研究》1986年第6期。
[13]参见张胜康编译:《美国社会的家庭异化现象》,人大复印资料。
[14]张亦棻:《30年来美国婚姻家庭状况简析》,《人口研究》1993年第4期。
[15]张敏杰:《当代德国的婚姻和家庭》,《浙江学刊》1993年第3期。
[16]阿尔伯格:《美国家庭的新现实》,《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3年第5期。
[17]张亦棻:《30年来美国婚姻家庭状况简析》,《人口研究》1993年第4期。
[18]张敏杰:《当代德国的婚姻和家庭》,《浙江学刊》1993年第3期。
[19]参见许涤新主编:《当代中国的人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
[20]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
[21]张建、陈一筠主编:《家庭与社会保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85页。
[22]胡创伟、顾钱江:《台湾人口家庭嬗变触目惊心》,新华网,2004-01-06。
[23]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数据汇编》,华龄出版社,1994年。
[24]引自大卫·切尔:《家庭生活的社会学》,中华书局,2005年,第8页。
[25]J.罗斯·埃什尔曼:《家庭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3页。
[26]参见马克·赫特尔:《变动中的家庭——跨文化的透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
[27]阿尔伯格:《美国家庭的新现实》,《现代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文摘》1993年第5期。
[28]邓伟志、徐新:《当代中国家庭的变动轨迹》,《社会科学》(沪)2000年第10期。
[29]《中国统计年鉴》(1994年)。
[30]《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
[31]《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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