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家庭结构变迁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关系

家庭结构变迁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关系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庭结构是受社会生产方式制约的。家庭结构的变迁呈现出复杂的形态,这是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观念、风俗密切相关的。简单地认定扩大的家庭结构与现代工业社会不适应而不被需要的论点,显然难以立足。上述资料表明,离婚和非婚生育是造成单亲家庭增长的主要因素。传统婚姻关系的减弱给家庭的形式、结构带来新的变化。

家庭结构变迁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关系

家庭结构是受社会生产方式制约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条件和传统观念,对家庭结构的影响甚大。家庭结构的变迁呈现出复杂的形态,这是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观念、风俗密切相关的。

(一)西方家庭结构的变迁

1.核心家庭与工业化

1949年,美国人类学家G.P.默多克认为,从亲属关系着眼,可以把人类家庭分为核心家庭、复合家庭和扩大家庭等三种基本模式,其中核心家庭是其他几种家庭形式赖以扩大的基本单位。随后,核心家庭这一概念被人类学、社会学广泛使用。美国社会学家古德、伯吉斯等人的研究指出,核心家庭占主导地位是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帕森斯也曾经强调过核心家庭的重要性,他提出,孤立的核心家庭可能有益于满足工业化城市社会固有的职业流动和地域流动需要,满足儿童社会化和情感交流两大功能,适合现代工业城市生活。他认为,核心家庭是最适合像美国这样的富有流动性的社会,他还归纳出一个社会学命题:随着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核心家庭在各种结构形式的家庭中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参见栏1-2)。

在20世纪,西方发达国家中核心家庭的发展非常迅速。在美国,已婚夫妇与子女同住户的比例和已婚夫妇无子女同住户的比例,1960年为44.2%和30.3%,1970年为40.3%和30.3%,1980年为30.9%和29.9%,1988年为27.0%和29.9%[14]。在西德,小型化的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形式。1988年,西德有45%的家庭是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家庭。其中一孩家庭占52%,二孩家庭占35%,三孩及三孩以上家庭占13%[15]

栏1-2 关于核心家庭的争论

一些学者认为,核心化是工业化和都市化特有的产物。现代工业社会需要劳动力自由流动以利于经济发展,扩大家庭中的亲属关系妨碍个人流动,而结构独立、流动自由的核心家庭正适应了这种需要。同时,工业社会中个人价值的实现取决于自致能力和成就,而不是天赋的家族地位、财产和亲属关系。因此,工业和经济的膨胀使扩大的寨属关系纽带被削弱,血亲组织网络解体,家庭向着夫妇家庭的普遍化方向发展。

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核心家庭不是工业化的直接结果,尤其是有研究发现,美国社会中从来没有过以三代在同一户居住为普遍模式的时候,而“大型的扩大家庭”在历史上一直更少存在(哈利雯,1987)。核心家庭的模型具有连续性,据此,认为工业化破坏了过去的传统家庭,使家庭结构朝着核心化的方向发展,或者认为核心家庭和现代工业社会相互“适应”的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其中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埃什尔曼,1991):

第一,核心化家庭在工业和都市化以前就已存在,并在某些社会中流行,而不像人们曲解的那样是工业化的后果。早在工业化以前,女性权利已经变化,婚姻动机中的爱情因素已十分重要,在工业革命前,当代家庭和婚姻的典型即夫妇结构就已经存在并已经成型了。

第二,在工业化和都市化流行的地方依然能找到扩大的家庭结构。在一些较高阶层和较富有的家庭中仍然流行着家庭亲属网络,并在权力、金钱、地位的相互支持和辅助、利益的交换和互相服务以及行为控制、情感联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简单地认定扩大的家庭结构与现代工业社会不适应而不被需要的论点,显然难以立足。

第三,核心家庭是否正在成为社会和文化的典型?事实上,在迅速发展的工业化和都市化的撞击下,亲属团体之间的各种扩大化的联系正在减少,但在技术、信息发达的社会中,亲属的联系纽带却通过计算机、电话和航空旅行等手段而得到保留,联系的机会很难说就比前工业社会少。在社会倡导自由应变的核心家庭组织的同时,由于人们个性要求的增强和个人选择生活余地的扩大,非传统的婚姻和家庭形式,将会在事实上继续并增多,生活形式将更加多元化,核心家庭并非社会和文化的主流。

尽管有许多社会学家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但一个可见的社会事实是:核心家庭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占主流的家庭结构形式,并且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家庭的核心化成为趋势。

2.单亲家庭和婚姻稳定性

西方的婚姻模式正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使家庭组成或解体的途径变得复杂,促成了家庭生活的新模式。人们的初婚年龄延长,甚至不婚。在美国,每千人的结婚人次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的1946年达到16.4人次的最高峰,而在整个1970和1980年,全部人口的结婚率在10.6‰和9.7‰之间波动。初婚的平均年龄不断提高,到1991年,男子达到26.3岁,女子达到24.1岁,而1956年时的初婚平均年龄分别为男子22.5岁和女子20.1岁。1987年每四个婴儿中,即有一个是由未婚母亲所生,1980—1987年未婚母亲所生婴儿数增长了40%,同期结婚母亲所生孩子数则下降32%[16]。战后联邦德国,一是婚龄期的男女初婚人数在1950年后持续下降;二是婚龄推迟,24岁以后结婚的男女都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非婚同居更呈与日俱增之势,因而造成非婚生子女大量增加。

表1-1 联邦德国单亲家庭中的父母亲婚姻状况及数量

资料来源:张敏杰:《当代德国的婚姻和家庭》,《浙江学刊》1993年第3期。

在结婚发生“紧缺”的同时,现存的婚姻关系不牢固,离婚率高。

根据1990年《联合国人口年鉴》记载,英国的离婚率为5.72‰,加拿大为6.10‰,美国为9.4‰。非婚生子女激增、比重上升和跳跃上升的离婚趋势的最直接后果,是单亲家庭增多。

上述资料表明,离婚和非婚生育是造成单亲家庭增长的主要因素。在英国单亲家庭的比例从1971年的8%上升到了1992年的21%。1990年美国有60%的儿童在他们童年时代的某一阶段曾生活在单亲家庭中。1988年6 300多万个18岁以下的孩子中,几乎有四分之一是与单亲住在一起(主要是与母亲住在一起),这一比例是1970年的同一比例的两倍。在联邦德国,单亲家庭数量不断增加,在所有有年龄在18岁以下子女的家庭中,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单独一方生活的家庭在1970年占8%,1985年增为13%,到1989年进一步增至14%,单亲家庭总数达1 635 000个。

传统婚姻关系的减弱给家庭的形式、结构带来新的变化。通常情况下,单亲家庭与双亲家庭相比,面临着生活贫困和感情短缺的双重困境,带来社会救助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3.家庭模式和生活选择的多元化

(1)单身族。在结婚推迟、初婚年龄中位数提高的同时,单身人口队伍不断扩大。1988年美国的成年单身者达6 600万人(其中独居老人870万人),占成年人总数的37%,而1970年该类人口只有3 800万人(其中500余万名独居老人),占成年人口数的28%[17]

(2)非婚同居。据联邦德国青年家庭妇女卫生部公布的数字,在1972—1982年间,估计约有100万至250万名男女性人口过着同居生活[18]。同时,同居生活不仅仅出现在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口中,而且扩展到各种层次的人群中。在美国,同居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口中,而根据1989年的一份资料统计,大专毕业生的婚前同居比例也不低,约占25%。

(3)理智分居。英国的爱德华王子与索菲亚王妃早在婚前就已为自己的婚姻生活制定下“分居”章程。作为两个有各自事业、各自生活圈子,又思想成熟的现代人,双方一致赞同周一至周四仍维持原来的生活状态,各回各家互不干涉,给自己也给对方多一些空间,而周五到周日则尽情相聚,共享二人世界。从亲密的同居到理智的分居,夫妇双方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心理上,一方被另一方依附的可能都会降低,个人的独立性得到充分展现。这种独立主要表现在:思想独立;空间独立;经济独立;社交独立。在日本,据大阪的一个婚姻介绍所统计,90%以上的日本单身妇女希望结婚,但其中30%的人不愿与未来的丈夫住在一起。

栏1-3 时—空延伸

家庭成员们虽然会在生活上彼此分离,但是他们仍然将自己视为一体。这种常见的现象近年来在许多国家中都引起了人们的关注(Quddus,1992;Hoodfar,1997)。在当代社会学理论中,这种经历被分析为社会秩序的一个方面。安东尼·吉登斯将其称为“时—空延伸”。吉登斯所定义的时空延伸概念是指“时间和空间被组织起来的情况使得在场和缺席被连接在一起”(Giddens,1990:14)。

人们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同时结合经常被当作是定义家庭成员关系的一个条件。我们所讨论的家庭成员是指那些“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中并且“共度时光”的人们,因为他们共享一个“家”,就算他们会时常分离但他们最终还是会回家。然而,家庭生活也并不是一直如此简单。家庭生活也可以包含时空的延伸,例如夫妻俩分居两地而很少见面(Gross,1980)。这种分离提出了一些十分有趣的、关于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如何重新组织、重新定义家庭生活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兴趣点主要集中在那些分居的夫妻身上,他们或者是合法婚姻所结成的夫妻,或者是以同居的方式结成的夫妻。这些分居的夫妻有时被称作“分开的共同生活”。虽然很难找到可靠的证据,但一些轶闻趣事式的证据却表明这种方式在增加。可能促成这种现象发展的文化因素包括社会对那些没有正规婚姻约束的同居夫妻的认可,这鼓励了那些存在于荷兰、瑞典等国家中的灵活多变的关系的发展(Levin and Trost,1999)。环境因素包括了当前一些经济和技术发展变迁的趋势,例如从欠发达国家向发达国家的移民在不断增加,商务和休闲旅行的增多也增加了远距离人们会面的可能性,而且人们(包括男性和女性)为了获得事业上的成功也对地理上的移动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类似于新加坡这样的国家中,迅速的国际化进程中所包含的这些趋势也许会导致配偶之间、父母和孩子之间如何应对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的问题(Chia,2000)。

内容来源:大卫·切尔:《家庭生活的社会学》,中华书局,2005年,第37页。(www.daowen.com)

(4)同性恋。20世纪90年代以来,同性恋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许多同性恋者公开组成家庭共同生活。2000年12月19日,荷兰国会通过了同性恋婚姻平权法案。根据这项立法,同性恋婚姻的各项权利义务和异性婚姻没有分别,不再受到任何的歧视。

(5)网络情缘。网络时代的到来,拓宽了交友的渠道,通过网际清谈(IRC)也能结识恋爱对象。旧金山一家颇受欢迎的婚介网站(www.match.com)专家翠西·麦克德莫特(Trish McDermot)介绍说:“这就好比你进入了一个足球场,那儿有的是单身人士供你选择。”“在网上遭遇异性的确是特有的会面方式,在见面之前他们已在网上对对方的个人资质、智慧、幽默感有所了解,而不仅仅是建立在身高、头发颜色这些外在因素上,这些东西并不能帮助你找到共度艰难时世的伙伴。”虽然有不少人对网上谱写恋曲的现实性抱有怀疑态度,但它至少说明了感情的事最自然,即使是在电子空间里,也具有强烈的震撼力,网婚的出现是个明证:访问者只要注册成为该社区的社员,就可以像现实生活中一样与“心爱的人”恋爱,直至“结婚”。要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也可以“离婚”,然后,再结再离。

显然,在当代社会,传统的价值已经不再重要,个人的意志在生活选择中显得最为重要。生活方式的广泛选择余地使家庭形式呈现多种多样,而老式的通常意义上的家庭只是众多选择中的一个而已(参见表1-2)。

表1-2 美国家庭户状况历史比较

资料来源:张亦棻:《30年来美国婚姻家庭状况简析》,《人口研究》1993年第4期

(二)中国家庭的结构变迁

中国传统的家庭是父系的,一般至少包括夫妻和子女两代人,普遍存在三世同堂,甚至是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现象。这种几代同居的大家庭,在历史上称为“义门”,传为美谈,而“分家异炊”则被认为是可耻行为。然而,这种大家庭并非是传统中国家庭结构的主要形态。

清代赵翼《陔余丛考》的统计,古代“义门”见于史书者《南史》13人,《北史》12人,《唐书》38人,《五代》2人,《宋史》50人,《元史》5人,《明史》26人。另据王梦泉《咸丰十一年九月被难大小男丁妇女节义纪实》,山东宁海州(今山东牟平县)的家庭构成情况列表如下(见表1-3):

表1-3 咸丰十一年山东宁海州家庭结构分类统计

表1-3显示,晚清山东核心家庭占总数的35.53%,位居首位。直系家庭占总户数的29.44%。如将这两类家庭合并,则占总数的64.97%。与此同时,在早期工业化运动城市化浪潮的推动下,晚清家庭的小型化已成趋势(见表1-4)。

表1-4 嘉庆宣统全国各省区家庭规模比较表

续 表

资料来源:徐永志:《略论晚清家庭的变动》,《历史教学》1998年第1期

从表1-4可以看出,晚清中国除少数地区家庭人口是6人或7人之外,绝大多数地区的户均人口都是4—5人,这较清中后期5—6人的平均家庭规模已有明显的缩小。据官方统计,从20世纪初直到新中国成立的半个多世纪里,中国家庭户规模始终保持在5.17—5.38人。李景汉教授在河北定县调查,家庭平均规模为5.80人,美国卜凯教授对中国22个省调查结果为5.21人。这意味着,从家庭户与人口的比例统计表明,中国传统的家庭规模为5人左右。随着社会进步和时代变迁,传统的中国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都在发生变化。

一是户均人数下降。从20世纪初到40年代末,据官方统计的平均户规模大致保持在5.17—5.38人左右[19]。新中国成立以来,家庭平均户规模经历了一个小——大——小的发展过程。20世纪50年代初由于家庭户的迅速增加(分居另过,立户为主),导致家庭人口规模下降,1953年户均人口数为4.33人,与1947年相比下降了19.07%。随后逐年增多,除去“大跃进”这段特殊时期,家庭人口规模的扩大态势一直保持到70年代,1974年户均人口发展到了4.78人[20]。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以后,计划生育政策发挥了效果,人口自然增长率不断下降,小家庭的比重逐渐上升,使得户均人口逐年下降,1990年减少到3.93人,1998年为3.63人,到2003年,城镇户均人口为2.97人,农村为3.27人,户均人口规模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户均3人左右的水平相当。当然,家庭规模在城乡和地区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2002年,中国城市家庭户均人口为3人;镇一级家庭的户均人口是3.25人;乡村家庭则为3.62人。在地区之间,北部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户均人口约在3.2人以下,西部和南部则在3.6人以上。这种差异不能仅仅用经济水平和城市化程度等因素来解释,还与文化和民俗等密切相关。

二是家庭结构日趋简单。核心家庭确已成为主流家庭模式,20世纪50年代核心家庭占各类家庭总数的比重为50%,70年代上升为58%,1987年又升至71.34%,1990年则达到77.12%(参见表1-5)[21]。进入21世纪以来,单人户、一代户增速较快,据统计,1990年一代户占13.52%,二代户67.5%;到2002年,在北京、上海大城市,1人户和2人户相加分别为35.91%和35.98%;北京市一代户所占比重为30.93%,上海市为35.18%;两代户在北京所占比重刚刚过半,而上海甚至不到一半,只占49.33%。1人户、2人户和3人户的比例从乡村到镇到城市呈逐步升高的态势,而4人以上家庭则相反。这表明城市化水平与小家庭以及多样化趋势之间的某种关联。

表1-5 上海等五地被调查者家庭结构类型分布比较 单位:%

表格来源:沈崇麟、杨善华、李东山主编:《世纪之交的城乡家庭》,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68页,表4-2-1

三是家庭类型多样化。

(1)“联合国”式的家庭增多。在1978年前后,中国大陆地区的跨国婚姻完全是凭领导的开明来解决的,数量很少,1979年涉外及港澳台结婚数仅为8 460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择偶的范围相应扩大,大陆地区跨国婚姻发展速度飞快。1982年上升为14 193对,1990年为23 762对,1997年已达50 733对。通婚圈已扩大到世界,涉及53个国家和地区。在台湾地区,到2002年底止,来自越南、泰国、缅甸等地的外籍新娘约有10万人,大陆新娘有17万多人。2002年台湾登记结婚的新娘,74%是本地的,26%来自岛外[22]。一般而言,这些“联合国”式的家庭具有以下特点:①通婚范围以亚洲为中心向欧洲扩展;②通婚方式外嫁多娶进少;③通婚目的由功利型向感情型过渡;④通婚年龄差距渐小。

(2)丁克家庭有所上升。1982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当时夫妻家庭仅占全国总户数的4.78%,1990年的人口普查中,一对夫妇户占6.5%,以上海为例,1979—1989年期间结婚的113万对夫妻中大约有16万对夫妇没有生育孩子,占结婚数的14.3%。减去其中一些再婚不生育和由于生理原因不能生育的人数,具有生育能力而不愿生育的夫妇占全市家庭夫妇总数的3%,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样的夫妇人数有增无减。2002年的上海家庭状况调查中,丁克家庭已占到上海家庭总数的12.4%。

(3)空巢家庭逐步增多。社会老龄化和家庭规模的缩小,以及独门独户的居住方式导致了“空巢家庭”的大量增加。据1992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对全国12个省市的一份调查,老人中一代户的比例,城市达到41%,农村达到43%[23],子女与老人分居的倾向加大,老年夫妇家庭增加,空巢家庭愈来愈多已是不争的事实。

(4)周末夫妻的出现。据报道上海目前流行“周末夫妻”,平时算是朋友,周末做夫妻,崇尚者大都是30岁上下已婚的青年男女,他们有较高的文化知识,有较理想的职业,他们认为,选择分居不仅符合当今时代的工作生活节奏,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避免婚后可能出现的危机态势,做到爱情、婚姻、家庭、事业四者兼顾。这是当代青年人力图对婚姻“围城”一种小小的突破性尝试。

此外,非婚生育的单亲家庭、未婚同居家庭、一人独居家庭、再婚家庭等都有增多的趋势,家庭形式由核心化向多样化的趋势发展。家庭规模小型化、家庭结构简单化和家庭模式多样化,成为当代中国家庭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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