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下,一般预算支出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支付申请;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一级预算单位提出的预算申请审核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加盖印章签发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代理银行依据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支付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支出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或付出款项的凭证。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向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提供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的会计核算。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www.daowen.com)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具体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
一般预算支出列报口径如下:
(1)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用款单位银行支出数列报支出。不实行限额管理的基本建设支出,按拨付用款单位的拨款数列报支出。
(2)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包干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平时按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清理结算收回拨款时,再冲销已列支出。对于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出的款项,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应冲销当年支出。
除以上两款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均以财政拨款数列报支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