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一)非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1.非财政补助结转的概念
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2.科目的设置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应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本科目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贷方反映滚存的且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非财政补助各专项资金的收支剩余的增加数,借方反映其减少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数额。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3.非财政补助结转的核算
(1)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例12-19】期末,事业单位将“事业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本期发生额200 000元、“上级补助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本期发生额88 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本期发生额10 000元、“其他收入——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本期发生额3 000元,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例12-20】期末,某事业单位将“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186 000元,“其他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54 000元,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2)年末,完成非财政补助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借记本科目(××项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例12-21】年末,某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未完成项目剩余资金为51 000元,挂账处理;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进行区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为32 100元,需要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资金为20 000元,并以银行存款支付。
(二)事业结余的核算
1.事业结余的概念
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事业结余反映了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支出的差额。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支出包括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其他支出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
2.科目的设置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应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事业结余的核算(www.daowen.com)
(1)期末,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科目、“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科目。
【例12-22】某事业单位2017年年终结账前有关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等的金额如下:事业收入130 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7 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3 000元,其他收入10 000元;事业支出——基本支出80 000元,事业支出——项目支出10 000元,上缴上级支出——基本支出20 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0 000元,其他支出——非专项资金支出10 000元。将以上收支科目的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同时:
(2)年末,完成上述非财政补助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例12-23】接【例12-22】将“事业结余”科目的当年贷方余额40 000元(170 000-130 000=40 000),年末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三)经营结余的核算
1.经营结余的概念
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事业单位各项经营活动收入不足以抵补各项经营活动支出的数额,为事业单位的经营亏损。事业单位的经营亏损应当用以后期间的经营结余进行弥补,不得用事业结余进行弥补。
2.科目的设置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应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如为借方结余,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3.经营结余的核算
(1)期末,将经营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营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
【例12-24】某事业单位年末结账,有关经营活动收入总账科目的贷方余额为:经营收入20 000元,有关经营活动支出总账科目的借方余额为:经营支出17 600元。将以上有关经营活动收支科目的余额结转至“经营结余”科目。
结转经营收入:
结转经营支出:
(2)年末,完成非财政补助结转后,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则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例12-25】接【例12-24】将当年实现经营结余的贷方余额2 400元(20 000-17 600=2 400)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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