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存货核算:明细与账务处理

存货核算:明细与账务处理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存货核算:明细与账务处理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为了核算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内容,事业单位应设置“存货”科目。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存货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的方式,登记取得存货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发生自行加工存货业务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存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

(一)存货取得时的核算

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外购存货的核算

购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使得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

购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确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10-52】某事业单位(一般纳税人)购入非自用的甲材料100千克,单价1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价税合计11 700元,由银行存款付讫,材料已验收入库。

2.自行加工存货的核算

自行加工的存货,其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

自行加工的存货在加工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时,借记本科目(生产成本),贷记本科目(领用材料相关的明细科目)、“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加工完成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生产成本)。

【例10-53】某事业单位为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成本为1 000元;领用乙材料,成本为800元;支付工人的工资为3 000元。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存货的核算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相关财务制度仅要求进行实物管理的除外。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在以名义金额入账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10-54】某事业单位接受B单位捐赠的办公用品一批,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共计10 000元,该单位以现金支付运费150元。办公用品验收入库。

【例10-55】某博物馆接受捐赠文物一件,按照名义金额入账。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为1 000元。

按名义金额确认成本时:(www.daowen.com)

支付运输费时:

(二)存货发出时的核算

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1)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发出存货时,按照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例10-56】某事业单位的业务部门领用丙材料一批,按照先进先出法核算的该批材料的价值为1 800元。

【例10-57】某事业单位的业务部门领用A器具1件,用于加工对外销售产品,按照个别计价法核算该器具价值为500元。

(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捐赠、无偿调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例10-58】某事业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1日确定向希望小学捐赠一批外购非自用材料,购入价10 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进项税额1 700元)。

5月1日将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5月5日,将非自用材料交付给希望小学时:

(三)存货清查的核算

事业单位的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实际成本、市场价格均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例10-59】某事业单位对库存物资进行期末盘点,盘盈甲材料3千克,每千克估价为150元,共计450元。

(2)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存货的账面余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按照“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处置存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以及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例10-60】某事业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末盘点时,发现非自用甲材料盘亏200千克,单价为6元,共计1 200元。

报经批准予以处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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