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的对象是指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内容。它的会计要素是其会计对象的构成要素和基本分类。科学地确定政府及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有助于设置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与列示方式。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一方面要组织各项收入,另一方面要安排各项支出,各项收支执行的结果又形成结余。收入、支出和结余构成了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运动又会形成各种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因此,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的要素就是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支出、结余以及由此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5项。
1.资产
资产是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权利。
一般而言,资产具有3个基本特征:①资产必须是一种经济资源,即资产能为一级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或带来经济利益;②资产应当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③资产必须由会计主体占有或者使用。
按照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不同,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的资产可分为财政资产、行政单位资产和事业单位资产。财政资产是政府财政占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其按照流动性又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具体包括财政存款、有价证券、应收股利、借出款项、暂付及应收款项、预拨经费、应收转贷款和股权投资等;行政单位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事业单位资产是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短期投资、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和非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2.负债
负债是指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一般而言,负债具有4个基本特征:①负债是已经发生,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必须偿付的经济责任;②负债的清偿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会计主体;③负债能够可靠地进行货币计量及合理地预计;④负债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到期日。
按照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财政负债、行政单位负债和事业单位负债。财政负债是指政府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具体包括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暂收及应付款项、应付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转贷款、其他负债、应付代管资金等。行政单位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应缴财政款、应缴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及暂存款项、应付政府补贴款等)和非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事业单位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和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3.净资产(www.daowen.com)
净资产是指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一般而言,净资产具有3个基本特征:①由于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不存在现实的所有者,其净资产不体现企业那样的所有者权益;②收支相抵后的差额——结转结余是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净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一般不存在分配问题;③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的某些净资产具有限定性,比如预算周转金、专用基金等。
按照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财政净资产、行政单位净资产和事业单位净资产。财政净资产是指政府财政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专用基金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等;行政单位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等;事业单位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4.收入
收入是指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为实现其职能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一般而言,收入具有4个基本特征:①收入必须是非偿还性的,需要偿还的资金来源不能作为收入,而是属于负债的范畴;②取得的收入是为了补偿支出,不是为了盈利;③收入有限定性与非限定性之分,如基金预算收入、专用基金收入、专项资金收入、接受的有规定用途的捐款等属于限定性的收入;④收入的确认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按照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财政收入、行政单位收入和事业单位收入。财政收入是政府财政为实现政府职能,根据法律法规等所筹集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专用基金收入、转移性收入、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行政单位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5.支出
支出是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为实现其职能或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或损失。一般而言,支出具有3个基本特征:①支出主要是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为实现公共管理职能而发生的资金耗费;②支出有限定性支出和非限定性支出之分,如基金预算支出、专用基金支出、专项资金支出等属于限定性支出;③支出的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按照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财政支出、行政单位支出和事业单位支出。财政支出是指政府财政为实现政府职能,对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专用基金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等;行政单位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事业单位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上述各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要素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属于静态要素,构成资产负债表;收入和支出属于动态要素,构成收入支出表。各会计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动态要素是静态要素形成的动因,静态要素又是动态要素变动的结果。收入的实现会引起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支出的发生会引起资产的减少或负债的增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