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所不为,才有可能有所为。这本身就是一种人事运作的必然,行事成事的规律。
有所为,有所不为,关键还在于有不为才能可能有所为。
不为不是无为,而正是为了有所为。
这就是不为与为的辩证关系。
人生一世,除去那些不可为、不该为的事,实在还有许多可为、该为的事。
可是,不幸的是人生苦短。即使现在医学发达,人的生命过程延长了许多,平均算来仍然也不过七八十年。这七八十年中,有六年顽稚,十年求知,髦耋之年需人服侍,更有每日三分之一时间要在床上度过,如此七折八扣下来,真能做事的时光实在少得可怜。要想在这短暂如白驹过隙的可做事、能做事的光阴中,诸事不漏地什么都做,实在不可能。
而且,我们人还有一个大的不幸,那就是我们无法分身,我们总是心无二用。
任何人都无法同时做几件事情。俗话说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事要一件一件地做,实际上,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做一件事,同时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另一件事。
由此看来,有所为即必有所不为,或者说,只有有所不为,才有可能有所为。这本身就是一种人事运作的必然,这本身就是行事成事的规律。(www.daowen.com)
因此,要有为,必有所不为。
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可为之事,知能为之事,为可为之事,为能为之事。为不失人道,求不失天良,这是识大体。
能识大体才能成事,才能成正事。
知可为之事、能为之事,还须知必为之事。
知必为之事。为之为之事,这是明轻重。
相反,为不为之事,为可为可不为之事,那是做无用功,是在徒然地消耗宝贵的生命。更可怕的是,那样做还会乱了心智,误了正事,终至于一事无成。
秦国有一个人,无名指受伤弯曲,虽不能伸直,但既不疼痛,也不妨碍日常劳作和生活,但他一定要使它伸直,最后不远千里,从秦国走到楚国去找人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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