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为人处世与《道德经》:无为与有为的区别

为人处世与《道德经》:无为与有为的区别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为”与“有为”的分界线是看是否顺应自然发展的规律。遵循、顺应自然规律就是“无为”,把个人的主观意志强加于自然就是“有为”。既然“无为≠不为”,不是叫人们无所事事,那么,“无为”与“有为”有什么区别呢?所谓“无为”并不是说受到外物刺激也没有反应,受到攻击也不躲避和反击,面临困难而不想办法克服。

为人处世与《道德经》:无为与有为的区别

“无为”与“有为”的分界线是看是否顺应自然发展的规律。遵循、顺应自然规律就是“无为”,把个人的主观意志强加于自然就是“有为”。

既然“无为≠不为”,不是叫人们无所事事,那么,“无为”与“有为”有什么区别呢?《老子》第六十四章结尾说:“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辅助万物的自然发展,但不敢“为”。这真把人越弄越糊涂了,“辅以万物”不正是在“为”吗?怎么又说不敢“为”呢?一边说正在辅助万物,一边又说不敢“为”,这才叫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哩,“辅助”不就是“为”吗?

老子的“为”是有特定涵义的,它专指那些在自然发展规律之外,用主观意图来扰乱自然趋势的行为。所谓“无为”并不是说受到外物刺激也没有反应,受到攻击也不躲避和反击,面临困难而不想办法克服。比如逼着马去犁田,强迫牛去打仗,命令公鸡下蛋。至于水中行舟,陆上骑马,因高为山,因原为地,这属于老子所说的是“辅助万物的自然发展”,属于因自然或顺从自然的范围,不能把它们称为“有为”。(www.daowen.com)

“无为”与“有为”的分界线是看是否顺应自然发展的规律。遵循、顺应自然规律就是“无为”,把个人的主观意志强加于自然的就是“有为”。

老子肯定了自然的发展变化有一定的规律,他把这种规律称为“常”。也就是万物之中不变的规则。《老子》第二十六章中说:“不知常,妄作凶”。不认识自然发展的规律,背离规律轻举妄动,胡作非为,一定要闹出:大乱子(“凶”)的。今天我们往往凭主观意志办事,乱伐森林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强把牧场改为农田造成沙漠面积的急剧扩大。把湖泊填成农田又带来生态失调。我们对大自然胡来,大自然对我们也就不客气。我们不顺应它的规律,它就让我们尝一尝苦头。风沙、干旱、水灾、污染、酸雨……现在才知道大自然的厉害,大家都在抱怨生存环境恶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