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功能及性质差异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功能及性质差异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程序的功能差异也同样是区分两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检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功能则不在预防,而更多地在于要求赔偿和弥补损失。程序功能的不同,亦表明了两制度之间性质的差别。除此之外,还应看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辨析,并非是简单的对国家财产侵害行为能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问题的讨论。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功能及性质差异

上文利益的请求权中已经论述过,基于两程序的功能承担并不相同,则利益的请求权也各不相同。由此,程序的功能差异也同样是区分两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一般民事公益诉讼的功能相同,其不在于对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失追究赔偿,而在于预防和监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通过形成一种常态效应,有效地制约潜在的及正在发生的破坏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其应当用于弥补通常法律保护体系的缺失,并最终促进“有效适用法律”这一公共利益的实现。[41]并在形成常态效应的同时,动员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等主体在内的各方力量参与到公益侵害的预防系统中来,尤其是发挥对社会民间力量的激发作用。换句话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通过司法公权力拉动公众参与,最终形成一套以社会主体为主力,以民间力量为主要保障的公共利益预防保护机制。这是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应有之意,也是其重要的程序功能。但检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功能则不在预防,而更多地在于要求赔偿和弥补损失。当侵害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行为出现的时候,检察机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主动担当,在对行为人提起公诉、惩治犯罪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对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进行赔偿,以填补在物质上的损失。由此可以知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个重在预防,一个重在补偿;一个重在动员,一个重在惩罚。程序功能的不同,亦表明了两制度之间性质的差别。

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辨析,可以知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非是同一个制度,其在内涵上存在较大差别,二者之间没有互相适用的空间。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二者的区分适用,尤其是注意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区分,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客观范围。除此之外,还应看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辨析,并非是简单的对国家财产侵害行为能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问题的讨论。虽然国有资产是否能够纳入民事公益诉讼保护范围的问题,在学术界多有争论,且一直未形成固定的通说,[42]但学术领域的争鸣,不同于司法实践统一规整的要求,在立法层面没有扩大范围之前,应当严守客观范围的界限。故对上述两制度的辨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屏蔽国有资产应否进入公益诉讼之争的干扰,强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标准,为司法机关提供一个更加清晰明白的区分思路。更何况这两者的辨析涉及检察机关的权力义务配置、附带型诉讼性质和特点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研究和分析的内容更多、更复杂。(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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