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名夷吾,字仲,谥敬仲,或曰字敬仲。颍上人,《史记·管晏列传》载:“管仲夷吾者,颍上人也。”姬姓,《国语·齐语》韦昭注曰:“管仲,姬姓之后,管严仲之子敬仲也。”姬姓管氏最早出于周文王第三子管叔鲜,唐代林宝《元和姓纂》卷七:“管,文王子叔鲜封于管,因氏焉。管夷吾字敬仲,仕齐。”[2]宋代郑樵《通志·氏族略》在“以国为氏”之“周同姓国”中说:“管氏,周文王第三子管叔鲜之国,其地今郑州管城是也,子孙以国为氏焉。”[3]
或说管仲是周穆王之后。周穆王将其庶子分封到管,其后裔子孙便以封邑为氏。《左传·僖公十一年》正义引《世族谱》:“管氏出自周穆王。”《通志·氏族略》:“又齐有管夷吾,出自周穆王,至管夷吾始显于齐。”[4]清秦嘉谟《世本辑补》卷七《氏姓篇》:“管氏出自周穆王,管严仲之子敬仲夷吾相齐,世任齐国。”秦嘉谟案:“《姓纂》诸书皆以管仲为管蔡之后,皆误。当以《世族谱》言为定。”
管,在今河南郑州市。
管仲无论出于管叔鲜,还是出于周穆王,都是周王室后裔。
管仲生年不详。据《管子·大匡》载,齐僖公命管仲辅佐公子纠。齐僖公卒于公元前698年。管仲在受命辅佐公子纠之前,经过商,当过兵,入过仕,经历已是十分丰富,其受命辅佐公子纠时应不会小于三十岁。如果按齐僖公在卒前命管仲辅佐公子纠推算,管仲约生于公元前728年。
管仲卒于齐桓公四十一年,即公元前645年,享年八十余岁。
管仲在辅佐公子纠之前的事迹只有一些零星记载,且无年代可寻。史籍侧重于记载他早年坎坷。《史记·管晏列传》载管仲曰:“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与鲍叔谋事而更穷困,鲍叔不以我为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而三见逐于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吾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可见他早年经过商、当过兵、入过仕,但命运多舛,皆不顺利。
管仲与鲍叔共同经商之地当是南阳一带。史料数次提及管仲在南阳经商,如《史记索隐》引《吕氏春秋》:“管仲与鲍叔同贾南阳,及分财利,而管仲尝欺鲍叔,多自取。鲍叔知其有母而贫,不以为贪也。”《战国策·秦策五》载姚贾云:“管仲,其鄙人之贾人也,南阳之弊幽。”《说苑·复恩》载鲍叔去世后,管仲泪下如雨,哭曰:“吾尝与鲍叔负贩于南阳,吾三辱于市,鲍子不以我为怯,知我之欲有所明也。”可见管仲的确在南阳经过商。
管仲经商做的是小本生意,以管仲自己的话说是“负贩”。管仲生活困窘,与鲍叔合伙经商,分财“多自取”,地位低下,是“鄙人”。
管仲入仕之初可能当过圉人。《管子·小问》载管仲曰:“夷吾尝为圉人矣。”其入仕经历也极不顺利,曾“三仕三见逐于君”,此处所说的“三”是虚数,是次数多的意思,这说明他曾多次被黜免官职。
齐僖公三十三年(前698)
管仲辅公子纠。
力劝鲍叔辅公子小白。
《管子·大匡》:“齐僖公生公子诸儿、公子纠、公子小白。使鲍叔傅小白,鲍叔辞,称疾不出。管仲与召忽往见之,曰:‘何故不出?’鲍叔曰:‘先人有言曰:“知子莫若父,知臣莫若君。”今君知臣之不肖也,是以使贱臣傅小白也,贱臣知弃矣。’召忽曰:‘子固辞无出,吾权任子以死亡,必免子。’鲍叔曰:‘子如是,何不免之有乎?’管仲曰:‘不可。持社稷宗庙者,不让事,不广闲。将有国者,未可知也。子其出乎!’召忽曰:‘不可。吾三人者之于齐国也,譬之犹鼎之有足也,去一焉则必不立矣。吾观小白必不为后矣。’管仲曰:‘不然也。夫国人憎恶纠之母,以及纠之身,而怜小白之无母也。诸儿长而贱,事未可知也。夫所以定齐国者,非此二公子者,将无已也。小白之为人,无小智,惕而有大虑。非夷吾莫容小白,天不幸降祸加殃于齐,纠虽得立,事将不济。非子定社稷,其将谁也?’召忽曰:‘百岁之后,吾君卜世,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吾不生也,兄与我齐国之政也。受君令而不改,奉所立而不济,是吾义也。’管仲曰:‘夷吾之为君臣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鲍叔曰:‘然则奈何?’管子曰:‘子出奉令则可。’鲍叔许诺,乃出奉令,遂傅小白。鲍叔谓管仲曰:‘何行?’管仲曰:‘为人臣者,不尽力于君,则不亲信。不亲信,则言不听。言不听,则社稷不定。夫事君者无二心。’鲍叔许诺。”
据此可知,管仲、召忽傅公子纠,鲍叔傅公子小白,乃受命于齐僖公。但受命的具体时间史籍不载,姑记于是年。
管仲在傅公子纠期间,可能受到过齐襄公的迫害。《说苑·善说》载孔子对子路曰:“管仲说襄公,襄公不悦,管仲非不辩也,襄公不知说也……家残于齐而无忧色,非不慈也,知命也。”可能在齐襄公之乱时,管仲曾劝谏齐襄公,但不被采纳,还触怒了齐襄公,故“家残于齐”。
齐襄公十二年(前686)
齐襄公被弑。
管仲、召忽奉公子纠奔鲁。
《左传·庄公八年》:“齐侯使连称、管至父戍葵丘,瓜时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问不至。请代,弗许,故谋作乱。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于僖公,衣服礼秩如适。襄公绌之。二人因之以作乱。……遂弑之而立无知。初,襄公立,无常。鲍叔牙曰:‘君使民慢,乱将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乱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纠来奔。”
《史记·鲁周公世家》:“(鲁庄公)八年,齐公子纠来奔。”鲁庄公八年即齐襄公十二年。
据《左传》记载,鲍叔奉公子纠奔莒在齐襄公被弑之前,而管仲、召忽奉公子纠奔鲁在齐襄公被弑之后。
齐桓公元年(前685)
公孙无知被杀。
《史记·齐太公世家》:“桓公元年春,齐君无知游于雍林。雍林人尝有怨无知,及其往游,雍林人袭杀无知,告齐大夫曰:‘无知弑襄公自立,臣谨行诛。唯大夫更立公子之当立者,唯命是听。’”
是年春,齐大夫与鲁庄公盟于蔇,纳公子纠归国即位。但鲁庄公迟迟不送公子纠归齐。
《谷梁传·庄公九年》:“盟纳子纠也。不日,其盟渝也。当齐无君,制在公矣,当可纳而不纳,故恶内也。”又载:“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
鲁庄公迟迟不送公子纠归齐,给公子小白争位提供了机会。
公子小白与公子纠争位。公子小白从小与监国上卿高傒关系密切。在公孙无知被杀后,高傒即暗中通知公子小白归国。是年夏,鲁庄公得知公子小白归齐争位后,也发兵护送公子纠归国,并让管仲在途中拦截公子小白。管仲箭射公子小白,正中衣带钩。公子小白急中生智,装死瞒过管仲,赶回齐国,由高傒、国子做内应,抢先即位,为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立即发兵拒鲁。齐鲁战于乾时,鲁师败绩。公子纠被杀,召忽自杀。
鲍叔力荐管仲。管仲被囚,返齐,任齐相。
《左传·庄公九年》:“夏,公伐齐,纳子纠,桓公自莒先入。秋,师及齐师战于乾时,我师败绩,公丧戎路,传乘而归。……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仇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公从之。”
《史记·齐太公世家》:“小白自少好善大夫高傒。及雍林人杀无知,议立君,高、国先阴召小白于莒。鲁闻无知死,亦发兵送公子纠,而使管仲别将兵遮莒道,射中小白带钩。小白详死,管仲使人驰报鲁。鲁送纠者行益迟,六日至齐,则小白已入,高傒立之,是为桓公。桓公之中钩,详死以误管仲,已而载温车中驰行,亦有高、国内应,故得先入立,发兵距鲁。秋,与鲁战于乾时,鲁兵败走,齐兵掩绝鲁归道。齐遗鲁书曰:‘子纠,兄弟,弗忍诛,请鲁自杀之。召忽、管仲,仇也,请得而甘心醢之。不然,将围鲁。’鲁人患之,遂杀子纠于笙渎。召忽自杀,管仲请囚。桓公之立,发兵攻鲁,心欲杀管仲。鲍叔牙曰:‘臣幸得从君,君竟以立。君之尊,臣无以增君。君将治齐,即高傒与叔牙足也。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夷吾所居国国重,不可失也。’于是桓公从之。乃详为召管仲欲甘心,实欲用之。管仲知之,故请往。鲍叔牙迎受管仲,及堂阜而脱桎梧,斋祓而见桓公。桓公厚礼以为大夫,任政。”
《国语·齐语》:“桓公自莒反于齐,使鲍叔为宰,辞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于臣,使不冻馁,则是君之赐也。若必治国家者,则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国家者,则管夷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弗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弗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钩,是以滨于死。’鲍叔对曰:‘夫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犹是也。’桓公曰:‘若何?’鲍子对曰:‘请诸鲁。’桓公曰:‘施伯,鲁君之谋臣也,夫知吾将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鲍子对曰:‘使人请诸鲁,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国,欲以戮于群臣,故请之。”则予我矣。’桓公使请诸鲁,如鲍叔之言。
“庄公以问施伯,施伯对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国,则必得志于天下。令彼在齐,则必长为鲁国忧矣。’庄公曰:‘若何?’施伯对曰:‘杀而以其尸授之。’庄公将杀管仲,齐使者请曰:‘寡君欲亲以为戮,若不生得以戮于群臣,犹未得请也。请生之。’于是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齐使受之而退。
“比至,三衅、三浴之。桓公亲逆之于郊,而与之坐问焉。”
管仲向桓公提出“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慎用其六柄”“作内政而寄军令”“亲邻国”“择天下之甚淫乱者而先征之”等一系列治国措施。桓公从之,并任以国政。详见《国语·齐语》《管子·小匡》。
管仲向齐桓公提出建立霸业的施政目标,一开始齐桓公不同意,管仲以辞职赴死力争,表现了管仲一心振兴齐国的忘我情怀、对时局走向的准确把握和建功立业的英雄气概。
《韩非子·难一》:“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国之上。’管仲曰:‘臣贵矣,然而臣贫。’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于是立以为仲父。”
《说苑·尊贤》:“齐桓公使管仲治国,管仲对曰:‘贱不能临贵。’桓公以为上卿而国不治。桓公曰:‘何故?’管仲对曰:‘贫不能使富。’桓公赐之齐国之市租,一年而国不治。桓公曰:‘何故?’对曰:‘疏不能治亲。’桓公立以为仲父。齐国大安而遂霸天下。”
管仲贵列上卿、富有三归、亲为仲父,当在任齐相之初,但不一定皆在桓公元年,姑列于此。
齐桓公二年(前684)
《管子·大匡》:“桓公二年,践位。召管仲。管仲至,公问曰:‘社稷可定乎?’管仲对曰:‘君霸王,社稷定。君不霸王,社稷不定。’公曰:‘吾不敢至于此其大也,定社稷而已。’管仲又请,君曰:‘不能。’管仲辞于君曰:‘君免臣于死,臣之幸也。然臣之不死纠也,为欲定社稷也。社稷不定,臣禄齐国之政而不死纠也,臣不敢。’乃走出。至门,公召管仲。管仲反,公汗出曰:‘勿已,其勉霸乎!’管仲再拜稽首而起,曰:‘今日君成霸,臣贪承命。’趋立于相位,乃令五官行事。”
管仲任齐相后,为便于治国,公开向齐桓公要名分、地位,而齐桓公给予管仲上卿之位、三归之富、仲父之亲。
齐桓公急于对外用兵,管仲力谏,但齐桓公不听。鲍叔为之忧心如焚,而管仲自信齐桓公在用兵受挫后,能够知过而改。
《管子·大匡》:“二年,桓公弥乱,又告管仲曰:‘欲缮兵。’管仲又曰:‘不可。’公不听,果为兵。……管仲曰:‘不可,齐国危矣。内夺民用,士劝于勇外,乱之本也。外犯诸侯,民多怨也。为义之士,不入齐国,安得无危?’鲍叔曰:‘公必用夷吾之言。’公不听,乃令四封之内修兵,关市之征侈之。公乃遂用以勇授禄。鲍叔谓管仲曰:‘异日者,公许子霸,今国弥乱,子将何如?’管仲曰:‘吾君惕,其智多诲。姑少胥,其自及也。’鲍叔曰:‘比其自及也,国无阙亡乎?’管仲曰:‘未也。国中之政,夷吾尚微为,焉乱乎?尚可以待。外诸侯之佐,既无有吾二人者,未有敢犯我者。’”
据《左传·庄公十年》载,“十年春,齐师伐我”,“战于长勺”,“齐师败绩”。
《左传·庄公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师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公弗许。自雩门窃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从之,大败宋师于乘丘。齐师乃还。……齐侯之出也,过谭,谭不礼焉。及其入也,诸侯皆贺,谭又不至。冬,齐师灭谭,谭无礼也。”
齐桓公在即位之初急于对外用兵,而管仲主张对内修内政,对外取信诸侯,可见齐桓公在管仲任齐相之初,并非言听计从,在因急于对外用兵接连失利之后,才专任管仲为政。
齐桓公三年(前683)
齐桓公娶王姬。
《春秋·庄公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
《左传·庄公十一年》:“冬,齐侯来逆共姬。”
鲁国为齐桓公主婚,可见齐鲁两国关系有所缓和。
齐桓公四年(前682)
桓公三年、四年,与诸侯相安无事,当为管仲集中改革内政时期。具体改革措施见《国语·齐语》。
齐桓公五年(前681)
齐桓公与诸侯盟于北杏。这是管仲辅佐齐桓公盟会诸侯之始。《国语·齐语》载,管仲主张“择天下之甚淫乱者而先征之”。齐桓公四年,宋国发生内乱,南宫万弑宋闵公,杀大夫仇牧、太宰华督,改立公子游为宋君。该年冬,萧叔大心会同诸公子,在曹国军队的支援下,杀公子游,改立公子御说为宋桓公。南宫万逃亡陈国,宋人索要南宫万并醢之。宋国之乱为齐国盟会诸侯、对外用兵提供了机会。
《春秋·庄公十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左传·庄公十三年》:“十三年春,会于北杏,以平宋乱。遂人不至,夏,齐人灭遂而戍之。”
为平宋乱,盟会诸侯,师出有名,遂为小国,却不听号令,于是齐国灭遂。鲁为大国,齐国以信结交之,突出地体现了管仲“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的用兵策略。齐、鲁盟于柯。鲁曹沫劫盟,管仲劝桓公守信,不可弃信于诸侯,桓公从之。自此,桓公之信著乎天下。
《左传·庄公十三年》:“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
《公羊传·庄公十三年》:“庄公将会于桓,曹子进曰:‘君之意何如?’庄公曰:‘寡人之生,则不若死矣。’曹子曰:‘然则君请当其君,臣请当其臣。’庄公曰:‘诺。’于是会于桓。庄公升坛,曹子手剑而从之。管子进曰:‘君何求乎?’曹子曰:‘城坏压境,君不图与?’管子曰:‘然则君将何求?’曹子曰:‘愿请汶阳之田。’管子顾曰:‘君许诺。’桓公曰:‘诺。’曹子请盟,桓公下,与之盟。已盟,曹子摽剑而去之。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仇,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史记·齐太公世家》:“五年,伐鲁,鲁师将败。鲁庄公请献遂邑以平,桓公许,与鲁会柯而盟。鲁将盟,曹沫以匕首劫桓公于坛上,曰:‘反鲁之侵地!’桓公许之。已而曹沫去匕首,北面就臣位。桓公后悔,欲无与鲁地而杀曹沫。管仲曰:‘夫劫许之而倍信杀之,愈一小快耳,而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可。’于是遂与曹沫三败所亡地于鲁。诸侯闻之,皆信齐而欲附焉。”
《史记·管晏列传》:“于柯之会,桓公欲背曹沫之约,管仲因而信之,诸侯由是归齐。”
《管子·小匡》:“三岁治定,四岁教成,五岁兵出。”自此年起,管仲在国内改革初成之后,开始辅佐桓公对外盟会诸侯以建立霸业。
齐桓公六年(前680)
宋人背盟,齐与陈、曹伐宋。
齐请师于周。周王室派单伯助齐伐宋。
宋人请成,单伯与齐、宋、卫、郑等国诸侯会于鄄。
《春秋·庄公十四年》:“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夏,单伯会伐宋。”“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
《左传·庄公十四年》:“十四年春,诸侯伐宋,齐请师于周。夏,单伯会之,取成于宋而还。”“冬,会于鄄,宋服故也。”
齐请师于周,周派单伯会同诸侯伐宋,说明齐桓公争霸已经取得周王室的支持。
齐桓公七年(前679)
齐桓公与诸侯复会于鄄,其霸业初成。
《春秋·庄公十五年》:“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郑人侵宋。”
《左传·庄公十五年》:“十五年春,复会焉,齐始霸也。秋,诸侯为宋伐郳。郑人间之而侵宋。”
《史记·齐世家》:“七年,诸侯会桓公于甄,而桓公于是始霸焉。”
郑人乘伐郳之机侵宋。郑国虽与盟,但当年即攻盟国,这说明齐国霸业初成,尚不稳固。
齐桓公八年(前678)
齐与宋、卫伐郑。
齐与诸侯同盟于幽。
《春秋·庄公十六年》:“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左传·庄公十六年》:“十六年夏,诸侯伐郑,宋故也。”“冬,同盟于幽,郑成也。”
《公羊传·庄公十六年》:“同盟者何?同欲也。”
因上年郑国背盟侵宋,齐率诸侯伐郑,郑服。之后,九国诸侯同盟于幽,表明齐国的霸主地位日渐巩固。
齐桓公九年(前677)
《春秋·庄公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齐人执郑詹的原因,《左传》解释为“郑不朝也”,《公羊传》则认为郑詹是“佞人”:“齐人执之,书其佞也。”该年秋,郑詹从齐国逃至鲁国,《公羊传》云:“佞人来矣。”据载,上年冬十二月,齐与郑国等同盟于幽,转过年头至该年春即执郑詹,中间相隔时间甚短,因不朝而执郑臣,显得霸主对盟国过于苛刻,不当为齐桓公、管仲所为,因此,《左传》的解释可能有误。《公羊传》的解释比较可信,郑有佞人,齐国执之,正是霸主之责。
遂人杀齐戍,齐歼遂人。《左传·庄公十七年》:“夏,遂人因氏、领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齐桓公十年(前676)
夏,鲁庄公率军追击入侵的戎人,一直追到济水以西。
《春秋·庄公十八年》:“夏,公追戎于济西。”
齐桓公十一年(前675)
陈人娶妻于鄄,鲁公子结以庶女媵之,送之于鄄,借机与齐桓公、宋桓公盟。
《春秋·庄公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冬,齐、宋、陈联合伐鲁西鄙。
《春秋·庄公十九年》:“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公子结为何与齐桓公、宋桓公盟,史载不详。该年冬,齐、宋、陈伐鲁,原因不明。二者之间或许有某种联系,待考。
秋,周王室五大夫奉王子颓作乱,攻打周惠王,失败后,王子颓奔卫。卫师、燕师伐周,立王子颓。
《左传·庄公十九年》:“初,王姚嬖于庄王,生子颓。子颓有宠,艹为国为之师。及惠王即位。取艹为国之圃以为囿,边伯之宫近于王宫,王取之。王夺子禽祝跪与詹父田,而收膳夫之秩。故艹为国、边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乱,因苏氏。秋,五大夫奉子颓以伐王,不克,出奔温。苏子奉子颓以奔卫。卫师、燕师伐周。冬,立子颓。”
齐桓公十二年(前674)
夏,齐遭大灾。
《春秋·庄公二十年》:“夏,齐大灾。”
对于这次大灾,《左传》无载,而《公羊传》认为是瘟疫。
《公羊传·庄公二十年》:“夏,齐大灾。大灾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疒列也。”
冬,齐伐戎。
《春秋·庄公二十年》:“冬,齐人伐戎。”
齐国夏天受灾,冬天即能出兵伐戎,说明大灾对齐国影响不大。
齐桓公十三年(前673)
郑厉公联合虢叔,攻入王城,纳周惠王,杀王子颓与五大夫。
《左传·庄公二十一年》:“二十一年春,胥命于弭。夏,同伐王城。郑伯将王,自圉门入,虢叔自北门入,杀王子颓及五大夫。”
齐桓公十四年(前672)
陈公子完奔齐,齐桓公使他为卿,陈完辞,齐桓公任为工正。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秋,高傒与鲁庄公盟于防。冬,鲁庄公亲自至齐国送聘礼。
《春秋·庄公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冬,公入齐纳币。”
齐桓公十五年(前671)
夏,鲁庄公到齐国观看祭祀神社,与齐桓公相会于谷。该年冬,齐桓公与鲁庄公盟于扈。
《春秋·庄公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荆人来聘。公及齐侯遇于谷。”“冬,十有二月甲寅公会齐侯盟于扈。”
齐桓公十六年(前670)
夏,鲁庄公亲自到齐国迎娶哀姜。
《春秋·庄公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
自齐桓公十四年至齐桓公十六年,三年间,鲁庄公频繁往来齐、鲁之间,除由于鲁庄公聘娶齐哀姜,也由于齐鲁关系融洽。
齐桓公十七年(前669)
鲁国、陈国交好。
《春秋·庄公二十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冬,公子友如陈。”
齐桓公十八年(前668)
春,鲁庄公率军伐戎,直到夏天班师。
《春秋·庄公二十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
秋,齐与鲁、宋伐徐。
《春秋·庄公二十六年》:“秋,公会宋人、齐人伐徐。”
侵扰鲁国的戎,当是徐戎,在徐附近。徐与戎同为鲁患,故齐、宋助鲁伐徐。
齐桓公十九年(前667)
与诸侯同盟于幽。
周惠王赐命桓公,使伐卫。
为伐卫,与鲁庄公会于城濮。
《春秋·庄公二十七年》:“夏六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公会齐侯于城濮。”
《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夏,同盟于幽,陈、郑服也。”“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且请伐卫,以其立子颓也。”
周惠王二年(前675),王子颓与五大夫作乱,伐王不克,子颓奔卫。卫国、燕国伐周,立子颓。周惠王四年,郑伯、虢叔伐王城,杀王子颓及五大夫,惠王复位。惠王因卫国伐周立子颓,故命齐侯伐卫。由此可见,齐国奉天子以令诸侯的盟主权威已经形成。
齐国为实现顺利伐卫,与鲁君会于城濮,先定交然后用兵,体现了谋划之精审。
齐桓公二十年(前666)
奉王命伐卫。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二十八年春,齐侯伐卫。战,败卫师。数之以王命,取赂而还。”
楚伐郑。齐、鲁、宋救郑。
《春秋·庄公二十八年》:“秋,荆伐郑。公会齐人、宋人救郑。”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诸侯救郑,楚师夜遁。”
楚国开始以武力北侵,与以齐国为首的军事集团争夺郑国。自此年起,齐国的盟主地位开始受到楚国的挑战。
鲁国年成不好,到齐国购买粮食。
《春秋·庄公二十八年》:“大无麦禾,臧孙辰告籴于齐。”
《左传·庄公二十八年》:“冬,饥,臧孙辰告籴于齐,礼也。”
齐国经过农业改革,已经彻底改变了原来农业落后的面貌,粮食生产不仅能够自足,并且可以输出他国。
齐桓公二十一年(前665)
夏,郑人侵许。
《春秋·庄公二十九年》:“夏,郑人侵许。”
齐桓公八年,许国参加幽之会后,不再参加齐桓公的会盟,郑人侵许,不是盟国相攻。或是许不与齐桓公会盟,齐桓公使郑侵许。齐桓公三十年,齐桓公率诸侯伐楚,许国参与且许穆公卒于师。
齐桓公二十二年(前664)
降鄣。鄣本为纪国的附属,至此,齐桓公灭之。
齐桓公与鲁庄公会于鲁济,谋伐山戎。
出兵伐山戎。
《春秋·庄公三十年》:“秋七月,齐人降鄣。”“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齐人伐山戎。”
《左传·庄公三十年》:“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史记·燕召公世家》:“(燕庄公)二十七年,山戎来侵我,齐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还。”燕庄公二十七年即齐桓公二十二年。
齐桓公二十三年(前663)
伐山戎,至于孤竹,大胜而归。
燕庄公送齐桓公,至齐地。齐桓公割燕君所至之地与燕国,命燕庄公复修召公之政。
向鲁献戎捷。
《史记·齐太公世家》:“二十三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齐。齐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还。燕庄公遂送桓公入齐境。桓公曰:‘非天子,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无礼于燕。’于是,分沟割燕君所至与燕,命燕君复修召公之政,纳贡于周,如成康之时。诸侯闻之,皆从齐。”
《韩非子·说林上》:“管仲、隰朋从桓公而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
《史记·管晏列传》:“桓公实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
《左传·庄公三十一年》:“三十一年夏六月,齐侯来献戎捷,非礼也。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国则否。诸侯不相遗俘。”
《说苑·权谋》:“齐桓公将伐山戎、孤竹,使人请助于鲁。鲁君进群臣而谋。皆曰:‘师行数千里,入蛮夷之地,必不反矣。’于是鲁许助之而不行。齐已伐山戎、孤竹,而欲移兵于鲁。管仲曰:‘不可!诸侯未亲,今又伐远而还诛近邻,邻国不亲,非霸王之道。君之所得山戎之宝器者,中国之所鲜也,不可以不进周公之庙乎?’桓公乃分山戎之宝,献之周公之庙。明年,起兵伐莒,鲁下令丁男悉发,五尺童子皆至。”
为伐山戎,齐、鲁会于鲁济。鲁许以一同出兵而不果,致使齐国独立伐山戎。齐国以德报怨,向鲁国献戎捷,既显示了齐国的威力,又表达了交好鲁国的愿望,体现了管仲谋略的精审。
齐桓公二十四年(前662)
为管仲城小谷。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三十二年春,城小谷,为管仲也。”
《晏子春秋·外篇·重而异者》:“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谷,其县十七,著之以帛,申之以策,通之诸侯,以为子孙赏邑。’”
齐桓公因楚国伐郑,提出与诸侯会盟,宋桓公要求提前会见齐桓公。齐桓公与宋桓公于是相会于梁丘。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齐侯为楚伐郑之故,请会于诸侯。宋公请先见于齐侯。夏,遇于梁丘。”
八月,鲁庄公卒,公子般即位。十月,庆父使人弑公子般,立鲁闵公。季友逃奔陈国。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子般即位,次于党氏。冬十月己未,共仲使圉人荦、贼子般于党氏。成季奔陈。立闵公。”共仲即庆父,鲁庄公之弟;成季即季友,鲁庄公之弟。庆父觊觎君位,而季友坚持立公子般,于是,鲁国发生内乱。
齐桓公二十五年(前661)
狄伐邢,管仲说齐桓公救邢。(www.daowen.com)
《左传·闵公元年》:“狄人伐邢。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齐人救邢。”
秋八月,鲁闵公与齐桓公盟于落谷。鲁闵公请求齐桓公帮助,请季友归鲁。齐桓公答应,派使者至陈,召季友返回鲁国。鲁闵公对季友返鲁十分期待,住在郎地等待季友归来。
《左传·闵公元年》:“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请复季友也。齐侯许之,使召诸陈,公次于郎以待之。季子来归,嘉之也。”
该年冬,齐桓公派仲孙湫至鲁国省难。仲孙湫对齐桓公说“不去庆父,鲁难未已”,指出了庆父争位是鲁国内乱的根源。
《左传·闵公元年》:“冬,齐仲孙湫来省难。书曰仲孙,亦嘉之也。仲孙归曰:‘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公曰:‘若之何而去之?’对曰:‘难不已,将自毙,君其待之。’公曰:‘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君其务宁鲁难而亲之。亲有礼,因重固,间携贰,覆昏乱,霸王之器也。’”
齐桓公二十六年(前660)
迁阳。
狄灭卫,为卫戍曹。
平定鲁国庆父之难。
《春秋·闵公二年》:“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齐人迁阳之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均不载,其事不详。
《左传·闵公二年》:“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于曹。……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闵公之死也,哀姜与知之,故孙于邾。齐人取而杀之于夷,以其尸归。”
《国语·齐语》:“鲁有夫人、庆父之乱,二君弑死,国绝无嗣。桓公闻之,使高子存之。”
《公羊传·闵公二年》:“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此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
庆父与鲁庄公夫人哀姜私通,接连弑子般与闵公。齐国杀哀姜,派高子立僖公,平定了鲁国之乱。
齐桓公二十七年(前659)
救邢,迁邢于夷仪。
楚伐郑。齐桓公与鲁、宋、郑、曹、邾等国诸侯盟于荦,谋救郑。
《春秋·僖公元年》:“齐师、宋师、曹伯次于聂北,救邢。夏六月,邢迁于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
《国语·齐语》:“狄人攻邢,桓公筑夷仪以封之,男女不淫,牛马选具。”
《左传·僖公元年》:“诸侯救邢。邢人溃,出奔师。师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迁之,师无私焉。夏,邢迁于夷仪,诸侯城之,救患也。……秋,楚人伐郑。郑即齐故也。盟于荦,谋救郑也。”
齐桓公二十八年(前658)
城楚丘而封卫。
齐、宋、江、黄盟于贯。
《左传·僖公二年》:“二年春,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
《左传·闵公二年》:“僖之元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
《史记·齐太公世家》:“二十八年,卫文公有狄乱,告急于齐。齐率诸侯城楚丘而立卫君。”
《国语·齐语》:“狄人攻卫,卫人出庐于曹,桓公城楚丘以封之。”
《春秋·僖公二年》:“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
《左传·僖公二年》:“秋,盟于贯,服江、黄也。”
《谷梁传·僖公十二年》:“贯之盟,管仲曰:‘江、黄远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桓公不听,遂与之盟。管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
竖刁泄漏齐国军事机密。
《左传·僖公二年》:“齐寺人貂始漏师于多鱼。”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寺人,宦官之为宫中侍御者,《周礼·天官》有寺人之官。貂,竖貂,《国语》《管子》《吕氏春秋》及《说苑》诸书‘竖貂’并作‘竖刁’。孔《疏》云:‘漏师者,漏泄师之密谋也。云始者,言其终又甚焉。’多鱼,高士奇《地名考略》以为或在今河南虞城县界。”[5]
竖刁泄漏军事机密的具体情况不详。据此记载可知,竖刁早就是寺人,而且一直贪财,出卖机密。
楚人伐郑。
齐桓公二十九年(前657)
诸侯会于阳谷,谋伐楚。
楚伐郑。
齐桓公归蔡姬,蔡人嫁之。
《国语·齐语》:“岳滨诸侯,莫不来服,而大朝诸侯于阳谷。”
《左传·僖公三年》:“秋,会于阳谷,谋伐楚也。”
阳谷之会,鲁未参加,故“冬,公子友如齐莅盟”。
“楚人伐郑,郑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齐方勤我,弃德不祥。’”
“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公惧变色。禁止不可。公怒,归之,未绝之也。蔡人嫁之。”
齐桓公三十年(前656)
伐楚,与楚盟于召陵。
《左传·僖公四年》:“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汝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夏,楚子使屈完如师。师退,次于召陵。……屈完及诸侯盟。”
《史记·齐太公世家》的记载与《左传》略同。
《史记·管晏列传》:“桓公实怒少姬,南袭蔡,管仲因而伐楚,责包茅不入贡于周室。”
从齐桓公二十七年到齐桓公二十九年,楚国在这三年间接连伐郑。郑国难以承受楚国的军事重压,齐国的盟主地位受到严重威胁。上年,齐国与诸侯盟于阳谷,谋伐楚,诸侯为伐楚已做了充分准备。这次,管仲因齐桓公袭蔡而伐楚,有力地扼制了楚国的北下之势,使齐国的盟主地位更稳固。
许穆公随齐桓公伐楚,卒于师。许国虽是男爵,齐桓公以侯爵丧之。
《左传·僖公四年》:“许穆公卒于师,丧之以侯,礼也。”
诸侯班师,执陈国大夫辕涛涂,率诸侯伐陈。
《左传·僖公四年》:“陈辕涛涂谓郑申侯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若出于东方,观兵于东夷,循海而归,其可也。’申侯曰:‘善。’涛涂以告,齐侯许之。申侯见,曰:‘师老矣,若出于东方而遇敌,惧不可用也。若出于陈、郑之间,共其资粮扉屦,其可也。’齐侯说,与之虎牢。执辕涛涂。”
陈辕涛涂恐诸侯班师路过陈、郑之间,给陈、郑造成经济负担,于是拉拢郑申侯,建议齐桓公从东部沿海一带返回,“观兵于东夷,循海而归”,但被申侯出卖。齐桓公认为陈辕涛涂不忠,于是执辕涛涂。
《左传·僖公四年》:“秋,伐陈,讨不忠也。冬,叔孙戴伯帅师,会诸侯之师侵陈。陈成,归辕涛涂。”接连伐陈,逼迫陈国请成,然后释放了辕涛涂。
许穆公随征楚国,卒于师,齐桓公以侯礼丧之;陈辕涛涂不忠,齐桓公执之,并率诸侯伐陈。齐桓公的霸主威风由此可见一斑。
齐桓公三十一年(前655)
与诸侯盟于首止,会太子郑,谋宁周室。
周惠王授意郑伯背盟从楚,郑伯逃盟。
《春秋·僖公五年》:“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
《左传·僖公五年》:“会于首止,会王大子郑,谋宁周也。”
“秋,诸侯盟。王使周公召郑伯,曰:‘吾抚女以从楚,辅之以晋,可以少安。’郑伯喜于王命而惧其不朝于齐也,故逃归不盟。”
因周惠王爱少子带,有废太子郑之意,故齐桓公与诸侯盟于首止,尊太子郑以安定周室。周惠王对此事不满,故让郑伯背齐从楚。由此可以看到齐国霸业正如日中天,以至于齐桓公敢违背周惠王意旨并干涉王室继承之事。
楚国灭弦。
《左传·僖公五年》:“楚斗谷於菟灭弦,弦子奔黄。于是江、黄、道、柏方睦于齐,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设备,故亡。”
在齐桓公三十年伐楚之后,南方小国依赖齐国,不事于楚,放松警惕。虽然楚国的向北扩张之势在齐国的军事压力之下一时受挫,但楚国一直蠢蠢欲动,伺机北上。
齐桓公三十二年(前654)
因为郑伯逃盟、背齐从楚,齐桓公率领诸侯伐郑。
楚人为救郑而围许,诸侯救许。郑围解,楚师还。
《春秋·僖公六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左传·僖公六年》:“夏,诸侯伐郑,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秋,楚子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乃还。”
齐国敢于同周惠王对抗而伐郑,而诸侯从之,由此可见齐国当时作为霸主,具有很强的号召力。
许国背齐从楚。
《左传·僖公六年》:“冬,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绖,士舆榇。楚子问诸逢伯,对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焚其榇,礼而命之,使复其所。’楚子从之。”
楚人伐许救郑,诸侯救许,楚人兵还。《春秋·僖公九年》载:“夏,齐侯、许男伐北戎。”鲁僖公九年即齐桓公三十六年,三年后许国尚从齐。此处却载许僖公至楚请罪、背齐从楚,让人生疑。
齐桓公三十三年(前653)
春,齐伐郑。
《左传·僖公七年》:“七年春,齐人伐郑。孔叔言于郑伯曰:‘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于病。既不能强,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姑少待我。’对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
因郑国未服,齐桓公与诸侯盟于宁母,谋划伐郑。管仲以礼德说齐桓公。该年冬,郑伯派使者至齐,请求结盟。
《左传·僖公七年》:“秋,盟于宁母,谋郑故也。
“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君若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于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何惧?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夫诸侯之会,其德行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于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于郑。冬,郑伯使请盟于齐。”
周惠王崩,周襄王惧不立,告难于齐。
《左传·僖公七年》:“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大叔带之难,惧不立,不发丧而告难于齐。”
齐桓公三十四年(前652)
与诸侯盟于洮,襄王定位。郑伯乞盟。
《春秋·僖公八年》:“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
《左传·僖公八年》:“八年春,盟于洮,谋王室也。郑伯乞盟,请服也。襄王定位而后发丧。”
齐国成功帮助周襄王定位,这不仅显示了霸主左右政治局势的能力,也使其霸主地位更为牢固。郑伯乞求参加这次会盟,表示郑伯已完全顺服于齐。
齐桓公三十五年(前651)
诸侯葵丘之会,盛况空前。
天子赐胙,管仲劝齐桓公拜胙。
管仲极力劝止齐桓公封禅。
《谷梁传·僖公九年》:“葵丘之会,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讫籴,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
《孟子·告子下》:“五霸,桓公为盛。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
《左传·僖公九年》:“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国语·齐语》:“葵丘之会,天子使宰孔致胙于桓公,曰:‘余一人之命有事于文、武,使孔致胙。’且有后命曰:‘以尔自卑劳,实谓尔伯舅,无下拜。’桓公召管子而谋,管子对曰:‘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桓公惧,出见客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承天子之命曰“尔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为天子羞。’遂下拜,升受命。赏服大路,龙旂九旒,渠门赤旂,诸侯称顺焉。”
《史记·齐太公世家》:“三十五年夏,会诸侯于葵丘。周襄王使宰孔赐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路,命无拜。桓公欲许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赐。……于是桓公称曰:‘寡人南伐至召陵,望熊山;北伐山戎、离枝、孤竹;西伐大夏,涉流沙;束马悬车登太行,至卑耳山而还。诸侯莫违寡人。寡人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昔三代受命,有何以异于此乎?吾欲封泰山,禅梁父。’管仲固谏,不听;乃说桓公以远方珍怪物至乃得封,桓公乃止。”
《史记·封禅书》:“管仲睹桓公不可穷以辞,因设之以事,曰:‘古之封禅,鄗上之黍,北里之禾,所以为盛;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东海致比目之鱼,西海致比翼之鸟,然后物有不召自至者十有五焉。今凤皇麒麟不来,嘉谷不生,而蓬蒿藜莠茂,鸱枭数至,而欲封禅,毋乃不可乎?’于是桓公乃止。”
《史记·齐太公世家》:“(三十五年)秋,复会诸侯于葵丘,益有骄色。周使宰孔会。诸侯颇有叛者。晋侯病,后,遇宰孔。宰孔曰:‘齐侯骄矣,弟无行。’从之。”
《公羊传·僖公九年》:“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
《左传·僖公九年》:“宰孔先归,遇晋侯曰:‘可无会也。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会也。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其在乱乎?君务靖乱,无勤于行。’晋侯乃还。”
葵丘之会标志着齐国霸业发展到了顶峰。天子赐胙,说明得到了周天子的完全信赖与支持;“束牲载书而不歃血”,表明诸侯归心。但是,葵丘之会也是齐国霸业由盛转衰的转折点。齐桓公满足于霸业成就,已生骄气,这对齐国霸业产生了不利影响。
晋献公卒,晋国内乱,齐桓公率诸侯伐晋,至高梁而还。齐使隰朋帅师与秦师纳晋惠公。
《左传·僖公九年》:“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晋,及高梁而还,讨晋乱也。”“齐隰朋帅师会秦师,纳晋惠公。”
齐桓公三十六年(前650)
与许国一起伐北戎。
使隰朋立晋惠公。
《春秋·僖公十年》:“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左传·僖公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
齐桓公三十七年(前649)
齐桓公与鲁僖公及夫人会于阳谷。
《春秋·僖公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谷。”
王子带作乱,戎入王城。
《左传·僖公十一年》:“夏,扬、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王子带召之也。秦、晋伐戎以救周。秋,晋侯平戎于王。”
楚国伐黄。
《左传·僖公十一年》:“黄人不归楚贡。冬,楚人伐黄。”
齐桓公三十八年(前648)
楚人灭黄。
王子带奔齐。
管仲平戎于王。
《左传·僖公十二年》:“黄人恃诸侯之睦于齐也,不共楚职,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夏,楚灭黄。王以戎难故,讨王子带。秋,王子带奔齐。冬,齐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晋。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高、国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让不忘其上。《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
《史记·周本纪》与《左传》所记略同。
《史记·齐太公世家》:“三十八年,周襄王弟带与戎、翟合谋伐周,齐使管仲平戎于周。周欲以上卿礼管仲,管仲顿首曰:‘臣陪臣,安敢!’三让,乃受下卿礼以见。”
齐桓公三十九年(前647)
齐桓公使仲孙湫聘周,为王子带说情。仲孙湫却未对周襄王提及王子带。
《左传·僖公十三年》:“十三年春,齐侯使仲孙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带。事毕,不与王言。归,复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
与诸侯会于咸,谋划迁杞,并谋划戍周。
诸侯戍周。
《春秋·僖公十三年》:“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
《左传·僖公十三年》:“夏,会于咸,淮夷病杞故,且谋王室也。”
《左传·僖公三十年》:“秋,为戎难故,诸侯戍周,齐仲孙湫致之。”
齐桓公四十年(前646)
与诸侯城缘陵而迁杞。
《左传·僖公十四年》:“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而迁杞焉。”
管仲病中论相。
《韩非子·十过》:“昔者,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五伯长,管仲佐之。管仲老,不能用事,休居于家。桓公从而问之曰:‘仲父家居有病,即不幸而不起,政安迁之?’管仲曰:‘臣老矣,不可问也。虽然,臣闻之:知臣莫若君,知子莫若父。君其试以心决之。’君曰:‘鲍叔牙何如?’管仲曰:‘不可。鲍叔牙为人刚愎而上悍。刚则犯民以暴,愎则不得民心,悍则下不为用,其心不惧。非霸王之佐也。’公曰:‘然则竖刁何如?’管仲曰:‘不可。夫人之情莫不爱其身,公妒而好内,竖刁自犭贲以为治内,其身不爱,又安能爱君!’曰:‘然则卫公子开方何如?’管仲曰:‘不可。齐、卫之间,不过十日之行。开方为事君,欲适君之故,十五年不归见其父母,此非人情也。其父母之不情也,又能亲君乎!’公曰:‘然则易牙何如?’管仲曰:‘不可。夫易牙为君主味,君之所未尝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子首而进之,君所知也,人之情莫不爱其子。今蒸其子以为膳于君,其子弗爱,又安能爱君乎!’公曰:‘然则孰可?’管仲曰:‘隰朋可。其为人也,坚中而廉外,少欲而多信。夫坚中则足以为表,廉外则可以大任;少欲则能临其众,多信则能亲邻国。此霸者之佐也,君其用之。’君曰:‘诺。’”
《史记·齐太公世家》:“管仲病,桓公问曰:‘群臣谁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若君。’公曰:‘易牙如何?’对曰:‘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公曰:‘开方如何?’对曰:‘倍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公曰:‘竖刁如何?’对曰:‘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
《管子·戒》《管子·小称》《庄子·徐无鬼》《韩非子·难一》《吕氏春秋·知接》《说苑·权谋》等记载与上略同。
齐桓公四十一年(前645)
楚国伐徐,齐桓公与诸侯盟于牡丘,率领诸侯救徐。
宋人伐曹。
《春秋·僖公十五年》:“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
《左传·僖公十五年》:“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寻葵丘之盟,且救徐。”“秋,伐厉,以救徐也。”“楚败徐于娄林,徐恃救也。”“冬,宋人伐曹,讨旧怨也。”
齐桓公称霸三十余年,盟国之间不私自攻伐。此年,宋伐曹,盟国之间相伐,可见霸业已衰。
管仲卒。
《史记·齐太公世家》:“四十一年,秦穆公虏晋惠公,复归之。是岁,管仲、隰朋皆卒。”
《史记索隐》:“《系本》云:‘庄仲山产敬仲夷吾,夷吾产武子鸣,鸣产桓子启方,启方产成子孺,孺产庄子卢,卢产悼子其夷,其夷产襄子武,武产景子耐涉,耐涉产微,凡十代。’《系谱》同。”
《括地志》:“管仲冢在青州临淄县南二十一里牛山之阿。”
管仲去世当在该年年初。《管子·戒》云管仲“卒十月,隰朋亦卒”。据《史记·齐太公世家》载,管仲与隰朋同一年去世,管仲当在年初,隰朋当在年末。
齐桓公四十二年(前644)
夏,救徐而还。
《左传·僖公十六年》:“夏,齐伐厉,不克,救徐而还。”
齐令诸侯各发卒戍周。
《左传·僖公十六年》:“王以戎难告于齐,齐征诸侯而戍周。”
《史记·齐太公世家》:“四十二年,戎伐周。周告急于齐,齐令诸侯各发卒戍周。”
齐与诸侯会于淮,谋划救鄫,并谋划东伐。齐组织诸侯为鄫筑城,未完成而散。
《春秋·僖公十六年》:“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左传·僖公十六年》:“十二月会于淮,谋鄫,且东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齐有乱。’不果城而还。”
因鄫国受淮夷侵扰,齐谋划救鄫,并策划东伐。尽管齐桓公雄心犹在,但是在管仲去世之后,齐国内乱已经显现,故有人一呼,众人尽散。
易牙、竖刁、开方专权。
《国语·晋语》:“文公在狄十二年,狐偃曰:‘……齐侯长矣,而欲亲晋。管仲殁矣,多谗在侧……’”晋文公在狄十二年,即齐桓公四十二年。
《史记·齐太公世家》:“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专权。”三子指竖刁、易牙、开方。
齐桓公四十三年(前643)
为徐伐英氏。
《左传·僖公十七年》:“十七年春,齐人为徐伐英氏,以报娄林之役也。”
淮之会期间,鲁国灭项国,齐桓公扣留鲁僖公。秋,鲁僖公夫人姜氏会齐桓公于卞。九月,鲁僖公返回鲁国。
《左传·僖公十七年》:“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
齐桓公卒。
《左传·僖公十七年》:“齐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无子。齐侯好内,多内宠,内嬖如妇人者六人:长卫姬,生武孟;少卫姬,生惠公;郑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华子,生公子雍。公与管仲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大子。雍巫有宠于卫共姬,因寺人貂以荐羞于公,亦有宠,公许之立武孟。
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易牙入,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而立公子无亏,孝公奔宋。”
《史记·齐太公世家》:“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易牙入,与竖刀因内宠杀群吏,而立公子无诡为君。太子昭奔宋。桓公病,五公子各树党争立。及桓公卒,遂相攻,以故宫中空,莫敢棺。桓公尸在床上六十七日,尸虫出于户。十二月乙亥,无诡立,乃棺,赴……孝公元年三月,宋襄公率诸侯兵送齐太子昭而伐齐。齐人恐,杀其君无诡。齐人将立太子昭,四公子之徒攻太子,太子走宋,宋遂与齐人四公子战。五月,宋败齐四公子师而立太子昭,是为齐孝公。宋以桓公与管仲属之太子,故来征之。以乱故,八月,乃葬齐桓公。”
《韩非子·十过》:“桓公南游堂阜,竖刁率易牙、卫公子开方及大臣为乱,桓公渴馁而死南门之寝,公守之室,身死三月不收,虫出于户。故桓公之兵,横行天下,为五伯长,卒见弑于其臣,而灭高名,为天下笑者,何也?不用管仲之过也。”
《吕氏春秋·知接》:“明年,公有病。常之巫从中出曰:‘公将以某日薨。’易牙、竖刀、常之巫相与作乱,塞宫门,筑高墙,不通人,矫以公令。有一妇人逾垣入,至公所。公曰:‘我欲食。’妇人曰:‘吾无所得。’公又曰:‘我欲饮。’妇人曰:‘吾无所得。’公曰:‘何故?’对曰:‘常之巫从中出曰:“公将以某日薨”,易牙、竖刀、常之巫相与作乱,塞宫门,筑高墙,不通人,故无所得。卫公子启方以书社四十下卫。’公慨焉叹涕出曰:‘嗟呼!圣人之所见,岂不远哉!若死者有知,我将何面目以见仲父乎?’蒙衣袂而绝乎寿宫。虫流出于户,上盖以杨门之扇,三月不葬。此不卒听管仲之言也。”
《史记·管晏列传》:“管仲卒,齐国遵其政,常强于诸侯。”
[1]本附录是在战化军《管仲评传》附录《管仲主要事迹系年》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管仲主要事迹系年》,见《管仲评传》,齐鲁书社2001年版,第263~286页。
[2][唐]林宝:《元和姓纂》,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988页。
[3][宋]郑樵:《通志二十略》,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8页。
[4][宋]郑樵:《通志二十略》,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8页。
[5]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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