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管仲个性特征:坚守理想信念、忍辱负重、愚忠突破

管仲个性特征:坚守理想信念、忍辱负重、愚忠突破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管仲早年的坎坷经历使他形成了独特的个性。其个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在逆境中始终保持着对理想信念的不懈追求。在长期的生活逆境中,管仲逐步养成了忍辱负重的个性。管仲的这一生活个性在他不为公子纠死节一事上表现得最为典型。管仲为大义不拘小节的个性使管仲突破了愚忠的思想观念。召忽与管仲同时被齐僖公任命为公子纠的傅。《管子·大匡》说“召忽强武”,看来“强武”是他的主要特征。

管仲个性特征:坚守理想信念、忍辱负重、愚忠突破

管仲早年的坎坷经历使他形成了独特的个性。其个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在逆境中始终保持着对理想信念的不懈追求。如前文所述,管仲早年的经历非常不顺利,做小买卖经常受到欺辱,入仕多次被罢,种种不得志叠加在一起让他饱受了各种生活磨砺。在长期的生活逆境中,管仲逐步养成了忍辱负重的个性。《说苑·善说》载子路评论管仲云:“家残于齐而无忧色,是不慈也;桎梏而居槛车中无惭色,是无愧也。”意思说,家庭受到伤害,但他面无忧色;桎梏而居槛车之中,受如此奇耻大辱,但他面无惭色。诸多的不顺利已经使管仲在任何灾难面前都能够泰然处之,挺直腰杆,不被灾祸压倒,正如孔子回答子路时所说:“家残于齐而无忧色,非不慈也,知命也;桎梏居槛车而无惭色,非无愧也,自裁也。”此处的“自裁”是自我决定、自我选择的意思。家残于齐是不可改变之事,管仲认命,所以他不去悲悲切切;桎梏而居槛车之中,当时管仲只能选择这条路,而不是像召忽那样选择为公子纠死节,所以他不以囚徒的身份感到惭愧。

管仲忍辱负重,并不是逆来顺受、麻木不仁,相反,他不卑不亢,充满了自信。管仲尽管在逆境之中,但始终不放弃追求理想,充满了坚韧不拔的精神。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美好品德,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理想高度。

据《管子·大匡》载,齐僖公任命鲍叔牙傅公子小白。鲍叔牙认为傅公子小白日后不会有前途,便拒绝出任,称疾不出。当时,召忽支持鲍叔牙的做法,要求鲍叔牙坚决不要辅助公子小白,而与自己、管仲一起辅助公子纠,并表明自己将以死来捍卫公子纠的君主之位。他说:“百岁之后,吾君卜(下)世,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吾不生也。兄与我齐国之政也,受君令而不改,奉所立而不济,是吾义也。”管仲则不同意召忽的观点,管仲说:“夷吾之为君臣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尽管当时管仲只不过是齐僖公刚刚任命的公子纠的“傅”,以后的政治前途如何还非常渺茫,但他不放弃这一机会,并且对未来充满了自信,对自己的能力充满了自信,认为自己生则齐国利,死则齐国不利,大有振兴齐国舍我其谁的气魄。这充分说明尽管境遇不太乐观,但管仲总是充满自信,从不气馁。

据《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载,管仲身陷囚车之中,从鲁国被押解返齐,来到齐境,饥饿难忍,向封人乞食。当时,封人或是出于对管仲的崇敬,或是预见到管仲日后能够执政于齐,对管仲极为恭敬。他“跪而食之,甚敬”,并悄悄地与管仲套近乎,问管仲:“不死而用齐,将何以报我?”而管仲毫不犹豫地说:“如子之言,我且贤之用,能之使,劳之论,我何以报子?”当时管仲只不过是一个身戴桎梏、被囚于槛车之中的待罪囚徒而已,处在自己一生中最为穷困潦倒的时候。这时封人“跪而食之,甚敬”,但他丝毫不讲私情,斩钉截铁地说如果执政于齐,将用贤、使能、论劳,丝毫没有个人恩惠可言。可见,管仲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之中,都绝对不会狗苟蝇营,始终堂堂正正,不失作为国家栋梁的恢宏气度。

又据《管子·大匡》载,在管仲从鲁国返回齐国之后,齐桓公拜管仲为相。当时,管仲提出了建立霸业的施政目标,齐桓公不同意,认为只要使齐国安定就行,不必争霸。管仲力争,齐桓公还是不同意,这时管仲提出辞去相位,他说:“君免臣于死,臣之幸也;然臣之不死纠也,为欲定社稷也。社稷不定,臣禄齐国之政而不死纠也,臣不敢。”此时,管仲刚就相位。在此之前,管仲箭射齐桓公,险些要了齐桓公的命,而在鲍叔牙的极力推荐下,齐桓公不仅不记一箭之仇,反而直接任命管仲为相。受此际遇,千载难逢,一般说来,感激涕零、唯命是从是常态,但是管仲没有沉浸于感激之中,更多考虑到治理国家的责任,他以“君霸王”为己任,这是他一贯的理想。这充分说明管仲追求的不是禄位,而是“君霸王”,并且他始终保持着对这一理想的不懈追求。

其二,“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据《史记·管晏列传》载,管仲说他自己“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长期的生活磨砺使管仲善于权衡利弊得失。管仲处于激烈的矛盾冲突中,在不能两全的情况下,他善于取大义而不拘小节。

管仲的这一生活个性在他不为公子纠死节一事上表现得最为典型。管仲不为公子纠死节,并不是贪生怕死,也不是突发奇想、偶尔为之,而是因为他一贯的思想主张。早在齐僖公时,管仲就主张只为国家社稷而死,而不为君主死节。据《管子·大匡》载,齐僖公让鲍叔牙傅公子小白,鲍叔牙称疾不出,当时在劝说鲍叔牙接受任命时,管仲云:“夷吾之为君臣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后来,鲍叔牙在劝说齐桓公一定要重用管仲时云:“其于君不如亲纠也,纠之不死,而况君乎?”就是说,管仲不为君主死节不仅是不为公子纠一人死节,也不会为齐桓公死节。鲍叔牙与管仲为莫逆之交,两人相当了解。鲍叔牙说管仲不为君主死节是基于对管仲的充分了解做出的评判。不为君主死节是管仲的基本主张。《史记·管晏列传》载管仲“贵轻重,慎权衡”。意思就是,管仲善于比较多重事物之间孰重孰轻的关系,君主与国家社稷相比,在管仲看来,国家社稷至上,所以他坚持以是否有利于国家社稷作为行为目标,反对为君主死节。由此可见,管仲“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的“功名”应该指为国家社稷建功立业。

管仲为大义不拘小节的个性使管仲突破了愚忠的思想观念。与召忽相比,这一特点显得尤为突出。召忽与管仲同时被齐僖公任命为公子纠的傅。《管子·大匡》说“召忽强武”,看来“强武”是他的主要特征。如前文所述,他以死捍卫公子纠,在受命傅公子纠之初,他就坚决表示“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吾不生也”。后来,他果然毫不犹豫地兑现了自己的誓言,明明知道返回齐国后将会得到重用,正所谓“令子相齐之左,必令忽相齐之右”,但他还是在进入齐境后自杀了!可见,召忽具有牢固的一臣不事二主的观念,在他看来:“杀君而用吾身,是再辱我也。”正因为召忽具有牢固的忠君不二观念,所以他才义无反顾地自杀了。而管仲与召忽截然不同,他坚持“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正因为他以国家社稷为重,所以能够不为公子纠死节而安然为囚,“桎梏居槛车而无惭色”,返回齐国并改事齐桓公,助齐桓公成就霸业。如果管仲也如召忽,齐桓公就不会成为春秋五霸之首,荒山野岭之中也只不过多了一枯骨而已。

召忽为公子纠死节,这符合传统的忠君观念,后来的封建统治者们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对这一观念大加褒扬。至今,山东省潍坊市安丘有召忽镇,召忽镇有召忽村,还有召忽墓。而管仲不为公子纠死节而改事齐桓公,这不符合传统的忠君观念,而忠君是士大夫的最高操守,因此,管仲不为公子纠死节而改事齐桓公的行为在人们的心目中并不是“小节”,正如《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所说,是“乡里不通”“世主不臣”的行为,所以历来受到非议。但“规小节者不能成荣名,恶小耻者不能立大功”,这又表现了管仲为了国家利益敢于冲破愚忠观念,也正显示了管仲个性的不同寻常之处。

但是,历史事实是管仲不为公子纠死节而给社会做出了更大的贡献,这一历史现实又迫使人们不得不认真思考对管仲的评价。《管子·大匡》篇这样评论说:

君子闻之曰:“召忽其死也,贤其生也;管仲之生也,贤其死也。”

“君子”认为,召忽死了比活着贤,管仲活着比死了贤。为什么这么说?孔子的话可视为对这个评论的最好注释。《说苑·善说》载孔子云:

召忽者,人臣之材也,不死则三军之虏也;死之则名闻天下,夫何为不死哉?管仲者,天子之佐,诸侯之相也,死之则不免为沟中之瘠;不死则功复用于天下,夫何为死之哉?

实际上,孔子在这里对死与不死的行为都做了肯定。一般的人臣即才能平平的人为社会做不出大的贡献,应该为君主死节;而才能杰出者活着能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不必为君主死节。这实际上是一种折中的观点。孔子的这一番话远不及他在《论语》中说得好。《论语·宪问》载孔子云:“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在这里,孔子从管仲所做出的巨大的历史贡献出发,对管仲不拘匹夫匹妇之小节小信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

另外,管仲任齐相后为便于治国,直接向齐桓公要名、要利、要地位,也突出表现了他“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的个性特征。《韩非子·难一》记载:

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桓公曰:“使子立高、国之上。”管仲曰:“臣贵矣,然而臣贫。”桓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于是立以为“仲父”。

《说苑·尊贤》中也有类似的记载。管仲向桓公要身份、要地位、要待遇,其根本目的是更有效地行使职权、更好地治理齐国。《荀子·仲尼》:“立以为仲父,而贵戚莫之敢妒也;与之高、国之位,而本朝之臣莫之敢恶也;与之书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距也。贵贱少长,秩秩焉,莫不从桓公而贵敬之,是天下之大节也。”《韩非子·难一》载霄略评价此事云:“管仲以贱为不可以治国,故请高、国之上;以贫为不可以治富,故请三归;以疏为不可以治亲,故处仲父。管仲非贪,以便治也。”《说苑·尊贤》载孔子评价此事云:“管仲之贤,不得此三权者,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霸矣。”管仲向齐桓公要身份地位是为了便于治国,但容易被误认为贪心。实际上,这一行为貌似贪婪无耻,实则坦荡无比。管仲的这一行为也十分典型地表现了他为大义不拘小节的性格。

其三,长于谋划,积极进取。管仲在长期的逆境生活中,不屈不挠,不断地寻求机会,养成了奋进不息的坚韧个性。这一个性使他注重观察、长于分析、善于判断、不放弃任何进取机会。这在管仲劝说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一事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管子·大匡》载齐僖公使管仲、召忽辅佐公子纠,使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而鲍叔牙称疾不出。当时召忽支持鲍叔,但管仲坚决不同意,于是管仲与召忽二人展开了一场争论:(www.daowen.com)

管仲曰:“不可。持社稷宗庙者,不让事,不广闲。将有国者,未可知也。子其出乎!”召忽曰:“不可。吾三人者之于齐国也,譬之犹鼎之有足也,去一焉则必不立矣。吾观小白必不为后矣。”管仲曰:“不然也。夫国人憎恶纠之母,以及纠之身,而怜小白之无母也。诸儿长而贱,事未可知也。夫所以定齐国者,非此二公子者,将无已也。小白之为人,无小智,惕而有大虑。非夷吾莫容小白,天不幸降祸加殃于齐,纠虽得立,事将不济。非子定社稷,其将谁也?”召忽曰:“百岁之后,吾君卜世,犯吾君命而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吾不生也,兄与我齐国之政也。受君令而不改,奉所立而不济,是吾义也。”管仲曰:“夷吾之为君臣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

这场争论的焦点是鲍叔牙要不要辅佐公子小白。涉及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对公子小白未来的预测,二是对待君主的态度,三是要不要分别辅佐公子纠与公子小白。在对公子小白未来的预测上,不仅鲍叔牙认为公子小白没有政治前途,召忽也认为公子小白不可能登上国君之位,他说:“吾观小白,必不为后矣。”而管仲的看法与二人不同,他认为齐国将来的国君非公子纠与公子小白莫属,而公子小白比公子纠更有优势。因此,他认为鲍叔牙辅佐公子小白将来会有英雄用武之地,“非子定社稷,其将谁也?”在对待君主的态度上,召忽奉君主为至上,发誓“废吾所立,夺吾纠也,虽得天下,吾不生也”。而管仲与他截然相反,奉社稷为至上,反对为君死节。正是因为对上述两个问题认识的不同,召忽与管仲在要不要分别辅佐公子纠与公子小白这一问题上产生了争论。召忽主张他们三人共同辅佐公子纠,强调“吾三人者之于齐国也,譬之犹鼎之有足也,去一焉,则必不立矣”。而管仲力劝鲍叔辅佐公子小白,并说“非夷吾莫容小白”,表明如果公子小白将来成为君主,自己也不会为公子纠而死,而是“奉社稷,以持宗庙”。话虽未明说,但明显含有与鲍叔牙各辅一主从而不失治理齐国机会之意。与此同时,管仲还要求鲍叔牙竭尽全力辅佐公子小白,争取成为公子小白的亲信。他说:

为人臣者,不尽力于君,则不亲信。不亲信,则言不听。言不听,则社稷不定。夫事君者无二心。

最后,鲍叔牙听从了管仲的意见,接受了齐僖公的任命,开始辅佐公子小白,并逐渐成为公子小白的亲信,这为后来推荐管仲辅佐齐桓公打下了基础。

我们从这场争论中可以明显看出管仲比鲍叔牙、召忽具有更高的政治素养,具有更为长远的政治眼光,对实现治理齐国的宏伟理想有更为切合实际的运筹能力。战化军在《管仲评传》中将其主要体现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管仲具有坚韧不拔的进取精神。管仲、鲍叔牙、召忽都有为实现理想而积极进取的精神,但相比之下,管仲更为突出。他认为“持社稷宗庙者,不让事,不广(旷)闲”,不管遇上什么挫折都要奋斗不息,不能放过任何一次机会。所以,当鲍叔牙认为自己不受重用而消极称疾不出且召忽又极力赞同时,他坚决反对,坚持鼓励鲍叔牙不能放弃辅佐公子小白的机会,并要求鲍叔牙一心尽力辅佐公子小白,争取成为公子小白的亲信,从而安定齐国社稷。

第二,管仲具有更为敏锐的政治眼光,对实现理想之路有更为全面、更为切合实际的设计能力。当时,对齐国未来发展局势的预计特别是对公子小白的认识,鲍叔牙、召忽都比较模糊,而管仲的识见远远超过二人。他预测到能够稳定齐国局势的国君在公子小白与公子纠之间,并且公子小白比公子纠更有优势。正因为如此,他能未雨绸缪,坚持让鲍叔牙尽心尽力辅佐公子小白,自己辅佐公子纠。这样,无论公子小白与公子纠将来谁做国君,他们都能有治理齐国的机会。古人对这一点早有认识。《韩非子·说林下》载:“管仲、鲍叔相谓曰:不寿君乱甚矣,必失国。齐国之诸公子,其可辅者,非公子纠则小白也。与子人事一人焉,先达者相收。管仲乃从公子纠,鲍叔从小白。国人果弑君,小白先入为君,鲁人拘管仲而效之,鲍叔言而相之。”《吕氏春秋·慎大览·不广》也有相似的记载:“鲍叔、管仲、召忽三人相善,欲相与定齐国,以公子纠为必立。召忽曰:吾三人者于齐国也,譬之若鼎之有足,去一焉则不成。且小白则必不立矣,不若三人佐公子纠也。管仲曰:不可。夫国人恶公子纠之母,以及公子纠;公子小白无母,而国人怜之。事未可知,不若令一人事公子小白。夫有齐国,必此二公子也。故令鲍叔傅公子小白,管子、召忽居公子纠所。公子纠外物则固难必。虽然,管子之虑近之矣。若是而犹不全也,其天邪!人事则尽之矣。”管仲力劝鲍叔牙辅助公子小白,暗含着他对实现理想之路的巧妙规划。这一规划细致而又长远。正是因为这一规划,才有了后来鲍叔牙推荐管仲、桓公任用管仲为相的历史事实。管仲的谋划能力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这正如《吕氏春秋》所云,管仲对实现理想之路的规划“人事则尽之矣”。

第三,管仲具有当时一般士大夫所不具备的进步的人生价值观。干诸侯、谋社稷、立功业是整个士大夫阶层的共同理想和抱负。这在管仲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当时家天下的历史环境条件下,一般来说,要想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必须首先得到君主的重用。管仲谋求靠近君主的机会,于今看来,无可厚非。作为人臣要想得到治国平天下的机会就必须如此。不如此,就难以得到治理齐国的机会,就不能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就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不如此,就不成其为管仲!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管仲这样做是为了寻找机会以报效齐国。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而不是愚忠于某一君主。在这一点上,他的思想比召忽以及后来的某些忠臣烈士的思想要进步得多。正因为管仲具有超越当时常人的进步的人生价值观念,所以才形成了对实现理想之路的不同凡响的大手笔设计。[8]

管仲得以为齐相是鲍叔力荐与齐桓公用人不避私仇的直接结果,但是又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那就是管仲的精心规划、奋力进取的精神以及非凡的才干。管仲认为“事君者无二心”,应兢兢业业,尽力于君。不仅鲍叔听从其言得到了桓公的信任,而且管仲本人也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在政治活动中显现出奋发向上的精神和突出的才干。《史记·齐太公世家》载鲍叔在向齐桓公推荐管仲时说:“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夷吾所居国国重,不可失也。”所以,尽管在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位时,管仲曾经箭射小白,差点要了小白的命,但其才干吸引着欲有所作为的齐桓公。同时管仲这种各为其主、恪尽职守的思想和行为符合君主的根本利益,历来容易被较为开明的君主接受。因此,管仲最终得以被齐桓公谅解、重用。

再就是,管仲入仕不是为了某一位君主,而是为了国家社稷。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管仲在预计到未来国君在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之间时,便要求密友鲍叔牙一定要辅助小白,并订立互相引荐之约,为将来取得治国机会做了精心的安排。后来管仲又忍辱负重,没有像召忽那样为公子纠死节,而是被囚生还并就任相位。正因为管仲有为社稷而不是为一君的为仕思想,所以才有了以后任齐相的管仲。不然,管仲也不过像召忽一样,只会“自经于沟渎”,多一个忠臣烈士而已。

[1]张玉书、王伟:《管仲事迹系年简编》,《管子学刊》1999年第2期,第17~26页。

[2]战化军:《管仲评传》,齐鲁书社2001年版,第19页。

[3]龚武:《论管仲出生于公元前723年》,《管子学刊》2007年第1期,第13~17页。

[4]陈庆照、陈书仪、王京龙、李障天:《管仲生年考》,《管子学刊》2006年第2期,第18~21页。

[5]王京龙:《“管仲生年考”述评》,《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第69~71页。

[6]战化军:《管仲评传》,齐鲁书社2001年版,第18~19页。

[7]战化军:《管仲评传》,齐鲁书社2001年版,第23页。

[8]战化军:《管仲评传》,齐鲁书社2001年版,第27~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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