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世界天然草原面积第二大的国家,草原面积约3.19亿公顷,牧场面积占世界牧场总面积的12.4%,天然草场占国土面积的55%。澳大利亚重视人工草地和草地改良,拥有人工草地2667万公顷,在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澳大利亚在草原改良方面主要采取补播、施肥、灌溉等措施。由于草原改良和建立人工草地,澳大利亚牧草产量高,质量好。在平衡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方面,澳大利亚政府采取确定草原的载畜量、划区轮牧和季节牧休的方式。
首先,合理载畜,防止草原荒漠化。澳大利亚的牧场主根据拥有草原的产草量,确定牲畜的合理饲养规模。其次,实行划区轮牧。牧场将草原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放牧场,另一部分是人工草地。划区轮牧就是将放牧场分成若干季节牧场,再在一个季节牧场内分成若干轮牧小区,然后按一定次序逐区放牧,轮回利用。最后,季节牧休。澳大利亚的牧场在牧草返青到生长旺盛时期,仅用20%左右的小区放牧,其他小区全部禁牧,给牧草提供充分的生长发育机会,使其达到最大生物量,待牧草停止生长时,实行轮牧。
(二)新西兰的草场投资机制
新西兰政府为了充分发展畜牧业,对不同地区的草场实行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投资办法。凡是自然条件比较好的地方,草场均为牧场主私人所有,投资建设草场由私人负责,草场可以自由转卖;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荒漠草场多为国家所有,牧场主要通过合同租用,或者由国家土地开发公司建成可利用的草场后,再卖给牧场主。为了鼓励牧场主对草场进行开发和建设,国家曾经对大面积围栏、平整土地、大型水利工程等项目给予一定的投资补助,并发给低息或无息贷款。新西兰政府的这种做法改善了草原的整体状况,草原的载畜能力有所提高。对私人草场建设的优惠实行市场化原则,除保留少量的化肥补贴外,投资全部由私人负担。[23]
【注释】
[1]刘娟、朱兆荣主编:《畜牧兽医行政法学》,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
[2]王文革主编:《自然资源法——理论·实务·案例》,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228页。
[3]刘娜等:《家园:生态多样性的中国》,商务印书馆2018年版,第14页。
[4]马林、张扬:“中国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及对策探讨”,载《财经理论研究》2017年第6期。
[5]白晓雷、王月华、张寒冰:《农林业发展与食品安全》,吉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5页。
[6]参见侯向阳主编:《中国草地生态环境建设战略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269—270页。
[7]参见魏学红、孙磊主编:《草业政策与法规》,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9页。
[8]王关区、吴晶英:“草原生态文明内涵与目标的探讨”,载《理论研究》2019年第2期。
[9]荣开明:“论生态文明建设的三个基本问题”,载《孝感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www.daowen.com)
[10]杨旭东、杨春、孟志兴:“我国草原生态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载《草业科学》2016年第9期。
[11]于茜、马军:“跨区域草原生态文明共享问题研究”,载《绿色科技》2017年第10期。
[12]马林、张扬:“中国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及对策探讨”,载《财经理论研究》2017年第6期。
[13]王文革主编:《自然资源法——理论·实务·案例》,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230页。
[14]佟占军等编著:《农村生态环境法律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第99页。
[15]参见施文正:《施文正自选集:法学理论与实践》,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33—334页。
[16]参见李毓堂:“草地立法和草地管理”,载《中国草原》1985年第3期。
[17]杨振海等:“美国草原保护与草原畜牧业发展的经验研究”,载《世界农业》2015年第1期。
[18]戎郁萍、白可喻、张智山:“美国草原管理法律法规发展概况”,载《草业学报》2007年第5期。
[19]杨振海等:“美国草原保护与草原畜牧业发展的经验研究”,载《世界农业》2015年第1期。
[20]参见囡丁、徐百志:“国外草原畜牧业发展经验与启示”,载《中国畜牧业》2012年第17期。
[21]杨振海等:“美国草原保护与草原畜牧业发展的经验研究”,载《世界农业》2015年第1期。
[22]时彦民、左玲玲、陈会敏:“加拿大草原管理启示”,载《中国牧业通讯》2006年第1期。
[23]参见囡丁、徐百志:“国外草原畜牧业发展经验与启示”,载《中国畜牧业》2012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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