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国家保护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一)开采资质的规定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二)审批部门的规定
《矿产资源法》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www.daowen.com)
(三)开采权利和义务
采矿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①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②自行销售矿产品,但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③在矿区范围内建设采矿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设施;④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采矿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①在批准的期限内进行矿山建设或开采;②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③依法缴纳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④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⑤接受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填报矿产资源储量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报告。
(四)采矿期限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山建设规模确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0年;中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20年;小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0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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