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产资源的界定
矿产资源并不是仅指矿石,它可以有固体、液体、气体三种形态。一些辞典中对矿产资源的界定很笼统,例如,《投资大辞典》将其定义为埋藏在一定地质体内的自然物质财富。《资本主义大辞典》对矿产资源的定义是: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面,能被人类开发利用的所有天然矿物和矿水。但是可以看出,矿产资源与地壳是有一定联系的,并且矿产资源必须是对特定时空的人有价值。《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1款规定:“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我们将矿产资源界定为是在漫长地质历史时期形成的,往往出露于地表或埋藏于地下,含有有用元素但不限于矿物或岩石,需要经过开采和加工的能满足人类需要的天然集合体。
(二)矿产资源的特征
矿产资源形成的历史过程和人类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决定了矿产资源同时具备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www.daowen.com)
首先,矿产资源是自然生成的,是在地球漫长而复杂的地质运动中逐渐积累、演化于地壳中或地壳之上的物质,非人力所能创造,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1]因而具有自然属性。其自然属性表现在三个方面:①空间分布不均。矿产资源的形成受远古时期的地理环境条件影响,其在空间中的具体存在因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全球范围内分布不均。②矿产资源和土地、水资源等其他自然资源存在着生态上的联系,共同构成了环境系统。这两条都直接影响到矿产资源的开发情况。③相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矿产资源的形成周期更为漫长,从这一角度来看,与人类各种频繁地使用矿产资源活动相比,矿产资源是处于一种稀缺且“不可再生”地位的。矿产资源形成过程漫长,难以在短时间内满足人类连续性地大量开发和消耗。
其次,矿产资源的社会属性主要表现在人类通过一定的知识、技术对其进行开发和在一定经济条件下对其进行交易、使用的过程。如果人类的知识和技术尚未发展到需要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阶段,那么矿产对人类来说并不算是一种资源。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造就了其各种潜在地可被利用的价值,人类社会的各种活动性因素使得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转变为实际价值。因此,矿产资源的社会属性是它在开发、利用中不可小觑的一面。
(三)矿产资源分类
矿产资源可大致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四类。能源矿产包括煤、石油、天然气、油页岩、地热和页岩气;金属矿产主要包括七个小类,分别是黑色金属(如铁、锰、铬、钒、钛)、有色金属(如铜、铅、锌)、贵金属(如金、银)、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稀散金属、原子能能源金属;非金属矿产目前种类众多,有95种,可以按照用途来划分小类,也可以按成分来划分,宝石、沙石都属于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包括地下水、矿泉水、二氧化碳气、硫化氢气、氦气和氡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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