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的表现与生态法治研究成果

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的表现与生态法治研究成果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综合利用”从此成为自然资源利用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后我国在自然资源相关立法中逐渐建立起了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制度。通过矿产资源规划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制度、采矿许可证制度、征收矿产资源补偿制度、划定矿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立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实现了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目的。

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的表现与生态法治研究成果

很多自然资源都存在多重功能和用途,结合其所处自然环境的特点和优势,可有不同种用途。比较典型的是水资源,除了作为维持生命的必需品,还可以广泛应用于清洁和冷却。由于其具有浮力流动性,可以发展航运、旅游、灌溉。水所依附地势高差又带来动能,进而可转变为电能。我国是水资源大国,在水电开发方面,我国已是全球水电第一大国[32],但仍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煤炭资源在综合利用后,可产出焦炭煤气、氨、硫铵、苯、酚、汽油、轻柴油、重油等300多种产品;许多有色金属矿选、冶炼过程中可回收到大量稀有金属、贵金属、非金属、二氧化硫等。除水资源、煤炭资源外,其他资源也具备多功能特征,如土地资源、动植物资源等。

1973年,国务院召开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研究讨论我国的环境问题,并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并确定了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综合利用”从此成为自然资源利用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后我国在自然资源相关立法中逐渐建立起了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制度。例如,我国《水法》第22条规定:“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第23条第2款规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矿产资源法》第7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通过矿产资源规划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制度、采矿许可证制度、征收矿产资源补偿制度、划定矿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立了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实现了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目的。此外,《渔业法》第3条规定:“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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