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档案与审计档案工作
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进行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它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审计档案的审计文件材料主要是指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收集、制作与使用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和实物等形态的记录材料。
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审计机关对审计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制、统计、鉴定和移交以及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我国审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审计署主管部门的审计档案工作,同时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工作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省级以上审计机关应设档案管理机构,市(地)级审计机关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县级审计机关设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审计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人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法规,依法建立本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2)组织、指导和监督本机关各部门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调研、统计工作,为审计工作服务;定期对本机关库存的审计档案进行鉴定,如期移交应由同级档案馆保管的审计档案;(4)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有计划地开展检查、总结、培训、研究等活动。(www.daowen.com)
(二)审计档案管理
审计档案管理应遵循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即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完整与安全的原则和方便利用的原则。同时还应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现任制度,采取按职能分类、按项目立卷、按单位排列的立卷方法。按照立卷归档现任制要求,审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由审计组负责;审计案卷的质量检查由相关审计业务部门负责;审计案卷的接收由机关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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