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注册会计师出具经核实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出具经核实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意见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等事项。注册会计师根据情况,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时,应当明确说明理由,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注册会计师出具经核实的审计证据形成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等事项。审计报告应当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遵循了一贯性原则。注册会计师根据情况,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时,应当明确说明理由,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最近几年,国内外一些公司相继出现了会计舞弊事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事务所,有的陷入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有的被迫关闭。注册会计师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已成为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事务所面临的最大课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借鉴国际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的经验,对部分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起草。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修订审计风险模型,积极推进风险导向审计方法(详见第十章),强调从宏观上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程序,明确风险评估程序与信息来源;组织讨论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应当从行业状况、监管环境、被审计单位性质、目标、战略和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等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应当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与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应当将实施识别和评估程序的重要环节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针对会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制定总体应对措施;针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当评价风险评估的结果是否适当,并确定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与适当;应当将实施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上述内容的规定,无疑会促进我国现行的社会审计程序和方法的改进。(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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