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审计与评价财务报告时,应当关注下列风险:是否因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是否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是否因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单位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
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财务报告编制的审计要点
(1)单位编制财务报告是否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和事项的处理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是否进行必要的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
(2)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
(3)单位财务报告列示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金额是否真实可靠。各项资产计价方法是否随意变更,如有减值,是否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严禁虚增或虚减资产。各项负债应当反映单位的现时义务,是否提前、推迟或不确认负债,是否虚增或虚减负债。所有者权益是否反映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构成。单位是否做好所有者权益保值增值工作,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资本不实等。
(4)单位财务报告是否如实列示当期收入、费用和利润。各项收入的确认是否遵循规定的标准,有无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等。各项费用、成本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利润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构成。有无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
(5)单位财务报告列示的各种现金流量由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构成,是否按照规定划清各类交易和事项的现金流量的界限。
(6)附注是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晰的说明。单位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编制附注。
(7)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是否明确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和合并方法,是否如实反映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8)单位编制财务报告是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或避免编制差错和人为调整因素。(www.daowen.com)
(二)财务报告对外提供的审计要点
(1)单位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2)单位财务报告编制完成后,是否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3)财务报告需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随同财务报告一并提供。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是否及时整理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三)财务报告分析利用的审计要点
(1)单位是否重视财务报告分析工作,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单位财务分析会议是否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是否在财务分析和利用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2)单位是否分析单位的资产分布、负债水平和所有者权益结构,通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分析单位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分析单位净资产的增减变化,了解和掌握单位规模和净资产的不断变化过程。
(3)单位是否分析各项收入、费用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情况,通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分析单位的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了解和掌握当期利润增减变化的原因和未来发展趋势。
(4)单位是否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运转情况,重点关注现金流量能否保证生产经营过程的正常运行,防止现金短缺或闲置。
(5)单位定期的财务分析是否形成分析报告,构成内部报告的组成部分。财务分析报告结果是否及时传递给单位内部有关管理层,充分发挥财务报告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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