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顺查法
顺查法是指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顺查法也称正查法。会计人员处理会计业务的顺序是:首先取得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记入明细账、日记账和总账;最后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顺查法审计顺序与会计业务处理顺序基本一致,其具体步骤是:
(1)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旨在查明反映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是否正确、可靠;
(2)审阅记账凭证并与原始凭证核对,旨在查明记账凭证是否正确以及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3)审阅明细账、日记账并与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核对,旨在查明明细账、日记账记录是否正确无误以及与凭证内容是否相符;
(4)审阅总账并与相关明细账、日记账余额核对,旨在查明总账记录是否正确以及与明细账、日记账是否相符;
(5)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并与有关总账和明细账核对,旨在查明会计报表的正确性以及与账簿记录是否相符;
(6)根据会计记录抽查盘点实物和核对债权债务,以验证债项是否正确和财物是否完整。
由此可见,顺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核对的技术方法。通过对凭证、账簿和报表的审阅与核对,借以发现问题、寻找原因并查明真相。采用顺查的取证方法,审查仔细而全面,很少有疏忽和遗漏之处,并且容易发现会计记录及财务处理上的弊端,因而能取得较为准确的审计结果。但是顺查法费时、费力、成本高、效率低,同时也很难把握审计的重点。因此,在现代审计中已经很少使用顺查法。顺查法一是适用于规模小、业务量少的被审计单位;二是适用于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审计单位;三是适用于特别重要或特别危险的被审计项目(图7-2)。
(二)逆查法
逆查法也称倒查法或溯源法,是指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完全相反的方向,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逆查法的基本做法与顺查法相反,其具体步骤如图7-2所示。
(1)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旨在确定会计报表的正确性和判断哪些方面可能存在问题以及检查的必要性;
(2)根据会计报表分析所确定的重点审查项目,检查总账和相关的明细账、日记账,旨在从账项记录上查明问题的来龙去脉;
(3)审阅和分析总账并与相关明细账、日记账核对,旨在发现总账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明细账和日记账进行验证;
(4)审阅和分析明细账、日记账并与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核对,旨在发现明细账、日记账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明细账、日记账进行验证;
(5)审阅和分析记账凭证并与原始凭证核对,旨在发现记账凭证上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原始凭证进行验证;
图7-2 顺查法、逆查法程序
(6)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并抽查有关财产物资及债权债务,旨在确定被查事项的真相。
由上可见,逆查法主要采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并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直到水落石出。因此,逆查法比顺查法不仅取证的范围小,而且有一定的审查重点,能够节约审计的时间和精力,有利于提高审计的工作效率,它是现代审计实务中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由于逆查法不对被审计的资料进行全面且系统地检查,仅仅根据审计人员的判断而做重点审查,因而不能进行全面取证,也不能全面地揭露会计上的各种错弊。如果审计人员能力不强、经验不足,很难保证审计的质量,其失误的可能性比使用顺查法时大得多,逆查法本身的优缺点决定了本方法适合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健全的单位审计,而不适合于对管理混乱的单位以及重要和危险的项目进行审计。
(三)直查法(www.daowen.com)
直查法是相对于顺查和逆查而言的,它是指直接从有关明细账的审阅和分析开始的一种审计方法。该种方法在检查明细账以后,可根据需要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审核总账与报表等。由于明细账可以较为全面而准确地说明每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它既反映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的内容,又是记录总账和编制报表的依据,有承上启下的作用。首先直接对其审核,有利于判明问题的是非,抓住问题的关键。在定义中所提到的“有关”明细账实际上是指同特定审计目标之间有联系的明细账。例如,如果审计的目的是要检查某单位的增值税缴纳情况,那么要审查的有关明细账应包括销售、产成品、发出商品、专项工程支出、专用基金、应收应付账款、期间费用、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应付税金、利润等明细账,如果误认为审查纳税情况,主要检查的是销售和应交税金明细账,那就难以达到审计目标,因为更多的偷漏税行为可能发生在其他相关账户之中。
1.根据审计的具体目标,确定需要审查的明细账
如果确定的明细账与审计目标无关,则将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审计本身的效益;若未能将与审计目标有关的明细账确定在审查范围之内,则审计目标也很难达成。因此,有必要根据经济活动本身的内在联系或逻辑关系和审计人员自身积累的经验来判断确定与审计目标相关的明细账。
2.审阅并分析明细账
(1)审阅明细账的设置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2)审阅账户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形式是否合理;
(3)审阅明细账的摘要是否清楚,有无含糊不清或过简的情况;
(4)审阅明细账发生额是否合理,有无超出常规的问题;
(5)审阅明细账余额是否合理,有无超出正常情况下不应有的异常情况;
(6)审阅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包括有无提前结账的情况以及红字冲销记录、更正记录、补充记录及转记记录是否正常等;
(7)对明细账中的有关实物数量和金额指标进行必要的复核。
3.核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或核对账账、账表
根据明细账审阅与分析发现的疑点及线索,运用逆查追踪核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以查明账证、证证是否相符和处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如销货退回,则应核对发票及合同和其他业务信件,以查明退货是否真实、理由能否成立、记录内容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真正冲销了原收入、退回的产品物资是否收妥并作了相应的账务处理等。也可采用顺查法核对账账、账表,以查明账账、账表之间是否一致。
4.审阅分析凭证或账表
核对账证、证证、账账、账表后,不管相互之间是一致还是不一致,都应对凭证与账表进行综合分析,以彻底判明经济活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有效性。
5.根据需要再对存有疑问的债权、债务进行证实,对实物进行盘点,以核实全部内容,取得充分可靠的证据(见图7-3)
图7-3 直查法基本程序
直查法最大的优点是应用起来灵活方便,根据需要可以向两边延伸,又能抓住重点,从而较快地查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运用直查法既能克服顺查法对事无巨细的审查所造成的工作的低效率以及不能从大处着手把握问题而使审计效果不佳的缺陷,又能克服逆查法因会计报表指标的高度综合性造成的难以捕捉疑点和线索的局限性。因此,直查法的应用非常广泛,效果也很好。不过,这种方法也有缺点,由于审计时只能抓重点问题,因而难以作出十分精确的审计结论。一般而言,除了个别特别重要的和危险的审计项目不能采用或是管理混乱、账目资料不全的审计不能采用外,其余场合都可适用。直查法不仅可在审计程序的实施阶段广泛采用,在审计程序的准备阶段也可广泛采用进行测试,以确定重点。
审计实践中,顺查法、逆查法和直查法不是彼此孤立地应用的,而是几种方法结合运用的,这样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如果需要检查的资料内容众多,而且审查的时间范围又广,就适宜采用逆查法或直查法,在采用逆查法和直查法的同时,还可以局部兼用顺查法;如果需要检查的资料内容不多,审查时间又短,又希望获得非常具体的情况时,则宜采用顺查法,并且在施用顺查法的同时,也可局部兼用逆查法或直查法;直查法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应用,并且在具体施用时,既要应用顺查法,又要应用逆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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