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审计准则1131号的要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就重大事项得出的结论。在确定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范围时,审计人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①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②已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③在执行审计工作和评价审计结果时需要作出判断的范围;④已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程序;⑤已识别的例外事项的性质和范围;⑥当从已执行审计工作或获取审计证据的记录中不易确定结论或结论的基础时,记录结论或结论的基础的必要性;⑦使用的审计方法和工具。
一般地说,审计工作底稿的结构和内容是由审计活动过程中具体的审计目标决定的。在具体的审计项目中,由于经济活动千差万别审计目标也不尽相同,因此就应确定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结构和内容。同时,还应考虑到不同类型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结构和内容也不尽相同。现就基本审计工作底稿、项目审计工作底稿、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分别加以阐述。
基本审计工作底稿多数是反映审计准备阶段调查了解的情况,因此,这类工作底稿的内容应取决于调查的目的。例如,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主要是为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的性质、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内部组织机构、资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完成情况)等,工作底稿就要反映上述调查的具体目的。而且调查完毕,一般应对每个问题作一个基本评价。因此,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还应加上审计意见这一内容。其参考格式如表6-1所示。
表6-1 ×××基本情况表
项目审计工作底稿主要是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对每一项目审计的具体范围、采取的步骤和运用的方法以及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和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的评价意见等内容。因此,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应充分满足上述目标的要求,具体包括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结果、审计意见和建议等。
汇总审计工作底稿是为了将性质相同或者业务相同的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归集在一张工作底稿上,为编写审计报告提供直接依据。其内容与格式基本与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类同。
(一)基本结构
无论什么样的审计工作目标,其基本结构如下。
1.稿首部分
审计工作底稿的稿首部分主要包括:①被审计单位全称;②审计项目名称;③审计工作底稿编号。一般是以一个审计组织为主体,统一对所有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编号。
2.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记录
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记录一般包括:①审查的内容范围,即审查的具体内容,审查的资料范围、时间范围;②审计的程序、方法;③审计的简要经过,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成因分析以及问题的类别、性质、次数和问题的具体记录等。
3.审计意见
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主要包括:①审计评价或结论,即对发现的问题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作出结论。②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标准。根据审计标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③审计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的措施和建议。④审计附件。如审计作业过程中各种记录和查明的证据资料、各种引证资料、各种查询记录和证明函件、各种有关的其他有价值的资料等。
4.稿尾
稿尾部分主要是除了三个基本部分之外,还必须标明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及编制日期、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人及复核日期等,并由有关人员签章以明确责任。
(二)主要内容
无论什么样的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审计单位名称;
(2)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事项);
(3)审计项目地点或期间(实施审计期间或截止日期);(www.daowen.com)
(4)审计过程记录;
(5)审计标识及说明(表6-2);
(6)审计结论(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
(7)索引号及页次;
(8)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
(9)复核意见、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10)其他应说明事项。
审计工作记录应当记载审计人员获取的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有经过审计人员鉴定的证明材料。审计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实施具体程序的记录及资料;审计测试评价的记录和审计方案及其调整变更情况的记录;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组讨论的记录和审计复核记录;审计组核实与采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的情况说明;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稿;与其他方案事项有关的记录和证明资料。审计工作底稿一般都有附件说明等,附件主要内容包括与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证明材料;与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询证函公证或鉴定资料等的原件、复制件或摘录件;其他有关的审计证明材料。审计工作底稿也会因项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格式与内容(表6-3、表6-4、表6-5)。
表6-2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审计工作底稿通常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概要、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核对表、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及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等。审计工作底稿一般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审计工作底稿在记录审计实施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审计人员应当记录以下内容:
(1)记录测试的特定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识别特征是指被测试的项目或事项表现出的征象或标志。
(2)记录重大事项。审计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重大事项。重大事项通常包括引起特别风险的事项、审计结果表明财务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或需要修正以前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和针对这些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导致审计人员难以实施必要审计程序的情形、导致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人员应当考虑编制重大事项概要,以有效地复核和检查审计工作底稿,并评价重大事项的影响。重大事项概要包括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及其如何得到解决或对其他支持性审计工作底稿的交叉索引。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记录与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包括讨论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如果识别出的信息与针对某重大事项得出的最终结论相矛盾或不一致,审计人员应当记录形成最终结论时如何处理该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
(3)记录审计工作的执行人员及完成该项审计工作的日期;记录审计工作的复核人员及完成复核的日期和范围。
表6-3 审计工作底稿基本格式
表6-4 业务类工作底稿基本格式
编制说明:
1.列明该审计项目的未审计金额,即被审计单位的账簿记录或会计报表数。
2.列明需调整或重分类金额及原因。
3.计算审定后金额。
4.按《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规范指南》要求实施审计程序,在底稿中列明抽查验证、计算确认、专业判断等审计过程,并注明资料来源。
5.列明本审计工作底稿与其他工作底稿相互交叉索引关系。
6.列明各种审计标识意义。
7.明确表述审计结论。
表6-5 审计日记
国家审计机关进行企业财务收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其工作底稿格式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进行财政预算收支审计,其工作底稿按照审计署制定的统一格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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