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审计准则,通常称作《一般公认政府审计准则》(GAGAS),过去也叫做《政府组织、项目、活动和功能审计的准则》。美国政府审计准则,1972年由美国审计总署制定和颁布,后经1981年、1988年、1994年和2003年四次修订和颁布。可以说,它是国际社会中最完善、最超前、修订最勤的一部政府审计准则。美国联邦、州和市三级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地方自治,政府审计体制也不尽相同,但政府审计准则是统一的。美国政府审计准则将政府审计分为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并对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分别作了界定,规定了各自的审计内容,为制定财务审计的现场作业准则和财务审计报告准则以及绩效审计的现场作业准则和绩效审计报告准则奠定了基础。在2007年修订的准则中一如既往地坚持强调:政府审计是完善国家治理和推进民主法治的关键。政府审计通过落实公共资源使用中的透明原则和责任原则,提高政府工作效能,保证政府责任来实现该理想。准则包括前言、政府审计准则的适用、道德准则、一般准则、财务审计现场工作准则、财务审计报告准则、鉴证业务一般准则、现场工作准则及报告准则、绩效审计现场工作准则、绩效审计报告准则和附录(补充指南)。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言
说明了制定政府审计准则的目的,提出了受托责任的概念。明确了美国政府审计准则与其他专业准则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审计人员的职责。
(二)第一章 政府审计准则的适用
主要介绍了美国政府审计的三种主要业务,即财务审计、鉴证业务和绩效审计。另外,对审计组织提供的非审计服务进行了说明。其中,2007年新调整的内容包括:使用专门名词界定GAGAS中的职业责任,以进一步明确审计师的责任,并且与AICPA的审计准则和PCAOB的措施相一致;在审计报告中说明与GAGAS的符合情况,以明确审计师的责任,以及在审计师无法遵循审计准则时提供行为指南。
(三)第二章 道德准则
准则将第二章专门用来阐述政府审计师的道德责任,列示了若干被政府审计师用于指导其各项工作的以原则为基础的概念框架。
(四)第三章 一般准则
介绍了审计中的几个重要概念:独立性、职业判断、胜任能力、质量控制和保证。其中,对2003年版本中关于非审计服务及其对审计师的独立性的影响作了进一步通顺和重新组织。
扩充了“质量控制与保证”一节的内容,包括了所有应该列示在审计组织质量控制制度中的各个要素。
本章还对外部同业互查做了如下改变:
(1)透明化要求,要求所有实施GAGAS审计的外部审计组织要将他们同样互查的结果公开;
(2)将同业互查的时间框架建立在风险和相关质量保证制度的基础之上。
(五)第四章 财务审计现场工作准则(www.daowen.com)
财务审计准则认可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现场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并规定了附加的政府审计准则。
2007年,按照ASB新修订的审计准则公告SAS第103号《审计工作底稿》的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加以更新和扩展。这些新准则的应用也与第六章的验证业务和第七章的绩效审计等相一致。
(六)第五章 财务审计报告准则
本部分GAGAS采用了AICPA的报告准则和审计准则的相关说明,并于2007年修订时对财务审计的报告准则进行了更新,使之与ASB和PCAOB关于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不足的定义相一致。
(七)第六章 鉴证业务一般准则、现场工作准则及报告准则
鉴证业务准则认可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标准的一般准则、现场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并规定了附加的政府审计准则。
(八)第七章 绩效审计现场工作准则
具体内容为绩效审计的重要性、审计风险、审计计划、监督管理、审计证据、审计文档,其中,新准则特别强调了在一定审计风险和重要性水平条件下特定保证性水平要求和在具体绩效审计中实现既定审计目标的证据水平要求。
(九)第八章 绩效审计报告准则
绩效报告的形式、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分发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十)附录补充指南
美国审计总署于2010年8月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政府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准备对准则进行第六次修订,在新准则中将会在很多方面进行重大转变,以体现新环境下政府审计角色及职责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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