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七条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我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二章第六条至九条也规定了有关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①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力;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③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④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2003年4月12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正式颁布了《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全文11条,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一般原则
(1)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4)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能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财物。
(二)专业胜任能力
(1)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www.daowen.com)
(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3)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4)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三)其他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忠诚性原则的事情。
(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他们在履行审计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3)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他们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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