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审计人员资格条件

审计人员资格条件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一)国家审计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对国家审计人员具体的任职资格要求主要反映在对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和助理审计师的资格认定上。审计人员应具有中级职务一定的任职年限、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取得一定的业绩和成果,才有资格参加晋升高级审计师的评审。内部审计师不能在对有关审计事务作出判断时依附于他人的意向。

审计人员资格条件

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素质的要求也就决定了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利马宣言》第14条指出,最高审计机关的审计委员和审计官员必须具备为圆满完成任务所需的能力和道德品质;在最高审计机关招聘人员时,就应该注意到知识和能力要相应地超过平均水平以及适当的职业实践。

2003年新修订的《美国政府审计准则》第三章特别强调了审计组织和审计师个人的独立性、专业判断运用及审计师的胜任能力等问题。

我国《审计法》规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8条规定,承办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②掌握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③有一定的审计或者其他相关工作经验;④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和文字表达能力。同时,在第9条、第10条和第11条中还提出了保持独立性和职业谨慎、遵守廉政纪律、遵守回避规定和保守秘密等方面的要求。

(一)国家审计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对国家审计人员具体的任职资格要求主要反映在对高级审计师、审计师和助理审计师的资格认定上。

1.高级审计师(高级专业职务)

(1)具有系统、坚实的审计专业和经济理论基础知识,熟悉财政、税务金融和基建、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相关知识。

(2)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经济改革措施,熟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各项经济法律、行政法规,通晓审计法规、会计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3)了解国内外审计专业的发展趋势,了解国际审计准则及审计国际组织中主要成员国有关审计的法律、规范、办法等。

(4)能熟练运用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审计领域中重要或关键的疑难问题;能针对审计工作发展趋势提出适宜的审计工作重点、方式和方法;能解决审计工作与其他工作配合、协调中的重大问题。

(5)能够组织、指导与考核中级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能够主持审计课题科研工作;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

(6)能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了解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我国对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评审制度。审计人员应具有中级职务一定的任职年限、具备一定的学历和取得一定的业绩和成果,才有资格参加晋升高级审计师的评审。

2.审计师(中级专业职务)

(1)掌握比较系统的审计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理论和经济管理知识以及经济法知识。

(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国家有关经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3)有较丰富的审计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的分析能力,能组织和指导具体的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并担任主审工作,能组织实施行业性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能承担重大专案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审计科研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并能运用计算机完成有关的审计业务,掌握一门外语。

3.助理审计师(初级专业职务)

(1)掌握审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经济管理基础知识,基本掌握经济法知识。

(2)熟悉并能够正确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方针、政策。

(3)掌握并运用有关的审计技术方法,能承担某一方面的审计工作任务。

(4)了解计算机基础知识并能运用计算机处理某一方面的审计业务,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审计人员取得审计师资格或初级资格均要通过国家考试。

(二)内部审计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2003年修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在属性标准和实务公告中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专业水平和执业审慎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

(1)客观性是一种公正的、不偏不倚的态度,它要求内部审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对他们工作成果抱有诚实的信条,不会与任何方面达成重大的质量妥协。客观性要求内部审计师不能把对其他事务的判断凌驾于审计事务的判断之上。内部审计师自由地和客观地进行工作时是独立的。

①客观性是内部审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必须保持的一种独立的精神状态。内部审计师不能在对有关审计事务作出判断时依附于他人的意向。

②客观性要求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对他们的工作成果要有一种诚实的信条,而且不作重大的质量妥协。不得将内部审计师置于他们感觉无法作出客观的专业判断的处境中。

③在为员工分配职责时,应避免潜在的或实际出现的利益冲突和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内部审计师被指派的工作应定期转换。

④在提交有关的审计报告之前,应该审查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以合理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进行。

⑤内部审计师接受公司雇员、客户、顾客、供应商或有工作关系的人员的酬金或礼物都是不道德的。如果有人提供数目很大的酬金或贵重的礼品时,内部审计师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2)在专业水平方面,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实务标准中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①每个内部审计师都应该掌握一定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包括:(www.daowen.com)

·应用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所必需的专业水平。专业水平是指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形应用已有知识并在没有广泛借助他人技术研究和协助的条件下独立处理这些情形的能力。

·涉及对财务报告和记录审计的内部审计师,必须拥有与会计原则和技术有关的专业水平。

·涉及对管理行为确认和评价的内部审计师,必须理解和熟悉有关管理原则,以助于确认管理行为偏离目标的重大性和重要性,以助于寻求合理解决的方案。

·熟悉和领会有关会计、经济学、商法、税收、金融、量化方法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基本内容,以助于确认问题或确认潜在问题及进一步研究和解决问题。

②内部审计师应该拥有开展有效人际交流的技能,并理解人际关系和与业务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

③内部审计师应该拥有出色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以便清楚、有效地表达审计目的、审计评价工作、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④作为审计执行主管应根据内部审计各职位的工作范围和责任要求确立其所需人员应当的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以助于合理保证各职位人员均具有合适的资历和专业水平。

⑤所有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集体应该掌握在机构内部开展内部审计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3)内部审计师还应该具备人们所期望的执业谨慎态度和技能,以减少因疏忽而造成的差错。

①恰当地应用专业审慎和技巧。如适应于正在进行的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应该警惕故意犯错、发生错误和遗漏、消极怠工、浪费、工作无效和利益冲突等情况的可能性,应该警惕最可能发生违法乱纪现象的情形和活动;识别不恰当的控制系统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促进程序和惯例的遵守。

②保持合理的审慎和能力。任何审慎都不能保证永不出错或永不出现反常现象,它只能提供合理的保证。如把检查和核证工作进行到一个合理的程度,但不要求对所有交易进行详细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不遵守规定或违法乱纪现象只能提出相对的保证;无论何时,内部审计师认为重大违法乱纪现象或不遵守有关规定现象都有存在的可能性。

③怀疑有不正当行为时应通知适当的权力机构,建议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进行跟踪审计。

④使用适当的技巧和判断。如判断为达到审计目的而需要进行的审计范围,对重大事件和重要事宜应采取的审计程序,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恰当有效,有可能获得效益的审计成本费用等。

(4)继续教育及资格证书管理方面。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实务标准中还强调,内部审计师应该通过继续接受教育增加知识、提高技能、加强其他能力。

①内部审计师有责任继续接受教育,维持其专业水平。内部审计师应不断了解内部审计标准、程序和技术等方面的改善和最新发展;内部审计师可以通过参加专业协会、获得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参加会议、研讨会、大学课程、单位内部培训项目以及参加研究项目等途径获得继续教育。

②鼓励内部审计师通过获得恰当的专业资格证书来展示其专业水平。

③已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内部审计师应该进一步获得更多的继续专业教育,来满足与所持专业证书相关的要求。

④未拥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内部审计师应积极参加能够帮助他们获取专业资格证书的教育项目。

我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和后续教育制度。

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中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是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应具备的任职资格证明。资格证书的取得采取资格认证和考试两种办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审批,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备案后,可发给资格证书:

①具有审计、会计、经济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②具有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的人员;

③具有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

④审计、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作满两年以上以及大专学历工作满4年以上的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者,须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以确认其资格,考试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

从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中规定,已取得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SA)证书的人员,都应当接受后续教育。后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理论与技术方法、相关专业知识、计算机应用技术。后续教育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参加协会举办的境内外培训与考察活动、专业会议;参加国际和亚洲内部审计组织的专业会议和培训活动;参加大专院校的学历教育、专业课程进修;撰写论文发表及论文获奖;参加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证书等。后续教育采取学时累计计算法,每两年累计不得少于80学时(第一年不得少于30学时)。

(三)社会审计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主要是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为了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世界各国对注册会计师均规定了较高的任职资格条件(详见表2-2),即必须经过规定的资格认定程序并达到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才能成为注册会计师。要取得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各国都要求必须通过全国性的统一资格考试,考试次数、科目各国不完全一致,但均由各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组织进行。由于社会中介审计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国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经验均有一定的要求。

表2-2 主要国家社会审计人员资格条件

续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考试办法的规定,申请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会计、统计、审计、经济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这些规定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中介审计人员的起码资格条件。《注册会计师法》还进一步规定,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上,并符合其他条件,才可以申请注册、领证、执业。这又明确了对注册会计师工作经验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不断接受职业后续教育,以提高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职业规范、与执业相关的其他法规、执业所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后续教育应当采取的形式有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地方协会组织举办和认可的各种培训活动,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可的大专院校的课程进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或认可的相关专题讨论;此外,后续教育还可以采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可的一些形式,如参加各个事务所自行组织的专业研讨与培训、公开出版著作和发表专业论文、承担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个人专业学习与实务研究等、后续教育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地方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后续教育时间按学时数计算。注册会计师未能提供职业后续教育有效记录或无故未达到职业后续教育要求的,考核不予通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