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文化遗产清单到全面保护:实现的成果

文化遗产清单到全面保护:实现的成果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是指,不仅要保护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而且要保护未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相对于政府而言,政府对清单以内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属于直接保护,政府对清单以外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属于间接保护。

文化遗产清单到全面保护:实现的成果

按照文化遗产是否被列入保护清单,可将文化遗产分为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和未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其中,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包括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各级政府的各类清单的文化遗产。未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是指各级各类文化遗产清单以外的其他文化遗产。

一种观点认为,只要保护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就可以了。这种观点是有害的。按照这种观点去保护文化遗产,将会使大量未被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和文化遗产的周边环境遭受灭顶之灾,使被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孤立化。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清单都只是对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的特别列举。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只占文化遗产的很小部分,而未被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清单以外的文化遗产)则几乎是无穷无尽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11条规定,《世界遗产目录》所列举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清单“不应当看作是详尽无遗的”。各级各类清单不应看作是穷尽了一切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是指,不仅要保护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而且要保护未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现在未列入清单的文化遗产将来可能列入清单,如果以未列入清单为理由随意破坏,这种可能性就不存在了。(www.daowen.com)

各级政府能够认识到,清单以内的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政府的分内职责。相对于政府而言,政府对清单以内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属于直接保护,政府对清单以外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属于间接保护。对于大量清单以外的文化遗产,政府往往无力直接加以保护,只能通过保护多样文化主体(原住民的文化遗产管理权的论述详见“原住民权利的法律保护”一章)的权利、传统文化的平等保护、节制现代文化的无序扩张等途径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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