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的清单保护是指将稀有的、濒临灭绝的、有益的文化遗产列入国际的、国家的、地方各级政府的保护清单,并实施特别保护。
文化遗产的清单保护是国际组织和国家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措施。文化遗产的清单保护隶属于文化的实质平等的范畴。
(二)文化遗产清单的分类
1.世界级的文化遗产清单
根据《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第11条的规定,各缔约国可向设在教科文组织内部的世界遗产委员会递交本国的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清单,由世界遗产委员会审核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12条要求缔约国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并定期向教科文组织内部设立的“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报告。缔约国拟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依据。
2.国家级的文化遗产清单(www.daowen.com)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3条规定,该公约缔约国可自行确定本国领土内的文化遗产清单。国务院可以公布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录,地方各级政府也可以公布地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录。
例如,国家公布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名录的制度就属于文化遗产的清单保护的范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第14条第3款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国务院从1982年起陆续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单”。
截至2014年,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已经公布了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共247个镇。
截至2014年,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已经公布了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共2555个村。例如,保定市清苑县冉庄在开放地道战旅游资源的同时,重视古村落保护,有利于增强旅游资源的丰富性。
应当紧急制定中国传统街区保护名录。从2009年起,经原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批准,由中国文化报社、中国文物报社陆续举办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活动。评选结果虽不具有硬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但也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并可以作为未来国家有关机关公布“中国传统街区名录”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国当前尚没有由国务院部委局发布的具有权威性的传统街区名录。这是造成一些传统街区消亡的重要原因。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5条的精神,可以由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在国家一级公布“传统街区名录”。地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可以自行发布本地区的传统街区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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