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同宗恋人被杀案。湖北省大悟县刘河村只有两户为外姓,其余都是刘姓。1988年,该村男青年刘某新、女青年刘某结伴外出打工,产生恋情,刘某怀孕,双方准备结婚。二人属于同一个宗族,已出五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但双方家人和同宗的人都认为同一姓氏的亲属结婚是伤天害理、败坏宗族声誉的行为。刘某新的父亲刘某应和母亲黄某清、刘某的哥哥刘某明,村支部书记刘某朝、村主任刘某善、民兵连长刘某攀等人密谋杀死二人,将尸体秘密掩埋。1999年,刘河村发生了少数人聚众闹事事件,再加上村内刘姓宗族内部各支系争夺公共权力,使村内秩序较为混乱。基于此,大悟县成立了刘河村综合整治工作组进驻该村,使这一尘封11年的血案浮出水面,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通过民主程序产生了新的两委班子后,刘河村恢复了往日的平静。[40]
民间法中的“同姓不婚”规范是原始禁忌的组成部分。该规范中禁止近亲结婚的内容符合现代优生学的规律。但是,禁婚的范围有不当之处。在同一宗族内部,禁婚范围过大。而在姨表亲属方面,又没有禁婚的规定。
传统民间法包含剥夺生命、健康、整体自由的处罚措施,具体包括关押、游街、拷打、抄家、开除村籍、处死等。民间法在规范人类的婚姻秩序方面出现了矫枉过正的倾向,这是不符合人文精神的。而国家刑法则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剥夺生命、整体自由的处罚在刑法典中确定,为国家法所专有。现代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主张按照刑法典定罪量刑,反对按照风俗习惯定罪量刑。相对于民法,刑法对风俗习惯的审查相对严格。
传统民间法承认宗族执法权。而国家刑事法律则认为,审判权和执行权由国家专门机关行使,不允许民间社会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传统民间法还存在其他非理性、非人道、非科学缺陷:
传统民间法要求家庭、家族、亲属之间承担连带债务责任(如父债子还等)。而现代国家法则强调责任自负原则,继承人仅以所继承遗产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民间法是群体本位、权力本位的法,而现代国家法则深受个体本位、权利本位思想的影响。发挥国家法的作用有利于清除民间法中束缚自由、个性、创造性的内容。(www.daowen.com)
传统民间法允许债权人将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作苦力役使,相当于剥夺自由权,其中包含奴隶制因素。而现代国家法则认为,人身权(生命权、自由权)与债权是处于不同位阶的权利。生命权优于债权,即使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也不能剥夺其生命权。自由权优于债权,即使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也不能罚作苦力。
许多农村存在着“闹人命”的习俗。已婚妇女在婆家非正常死亡,不管婆家人有无责任,也不严格区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过失致人死亡、意外事件致人死亡,娘家人都要来婆家闹事。某些少数民族的证据制度中存在的神明裁判制度,可能导致证据认定的错误。
传统民间法用过于严酷的手段处罚有道德过错的人,而现代国家法则主张法律与道德的相对分离,区分犯罪与道德过错的界限,反对对一般违法道德的人实施法律制裁。
传统民间法中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打斗、群体械斗、复仇等暴力性私力救济方式是落后的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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