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追求公共利益目标和平等价值必须借助于国家权力的宏观调控,所以在追求公共利益目标与平等价值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国家权力膨胀和滥用的危险。在借助于国家的力量进行宏观调控的同时,必须注意控制国家权力的膨胀和滥用。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总书记用“笼子”比喻关于权力的制约监督机制。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监督是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权力的扩张和滥用时有发生,原地居民个人监督、集体监督、社会监督可以每时每刻地防止权力扩张和被滥用,保证权力运行的合法性,保证权力运行符合公共利益。
资本与权力都是人造物,都具有两面性。资本与权力的合理利用可以造福社会,而资本的泛滥与权力的滥用则可以危害社会。资本的泛滥和权力的滥用是人造物异化的表现形式,是妨碍社会治理的两种因素。要实现社会治理的完善就必须节制资本、约束权力。
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原地居民、企业、政府三方协商机制是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三方协商机制的形象化表述就是,在原地居民、企业与政府三方之间建立等腰三角形权利平衡机制。政府与企业和原地居民的距离是相等的,政府在企业与原地居民之间保持超然公正的姿态。建立三方协商机制有利于保障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防止国家权力被滥用。例如,控权机制的缺陷是造成地方政府征收权被滥用的重要原因。保障原地居民的权利是控制地方政府滥用征收权的制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政府权威的前提下,等腰三角形权利平衡机制应当逐步向正三角形权利平衡机制过渡。这一过渡意味着政府权力逐步收缩。正三角形权利平衡机制意味着原地居民与企业监督政府的作用的加强,意味着政府滥用权力可能受到更强的抑制。在这一平衡机制中,为保障秩序,政府权力只需保持最低限度的优势即可。(www.daowen.com)
依法治国要求建立法治政府,要求政府掌握有限权力,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依法治国要求政府承担责任,从无责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是否尊重原地居民的权利是评价政府治理模式是否真正转换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政府是否是一个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志。
原地居民权利保护是实现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途径,是防止出现以资为本、以权为本的制度保障。这样,有利于减少社会变革的阻力,降低社会变革的成本。建设社会主义的土地应当来源于对原地居民土地的合法征收(和平赎买)。建设社会主义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平征税和合理收费,不能依赖房地产开发。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与保护原地居民的权利是可以统一的,二者不存在绝对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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