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传统文化作用:社会依据与合法性

传统文化作用:社会依据与合法性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店后坊是适合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经济文化形式,是历史形成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的有益组成部分。为暂时的货币利益而摧毁传统文化是得不偿失的。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要求我们承认传统文化的合法性。传统文化是多元文化主体生存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毁灭传统文化将会导致弱势群体生存条件的恶化。保护传统文化,可以减少弱势群体对国家物质帮助的依赖。

传统文化作用:社会依据与合法性

“前店后坊”(前店后厂、前店后仓、前店后房)是多种功能(销售、生产、仓储、居住)在空间上聚合在一起的经济文化形式。前店后坊的关键是临街的“前店”,可以为生产、销售、消费等多种需要的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前店后坊的经济形式可以节约货物运输、存储、包装的成本,可以减少废弃物向环境的排放,可以节约从业者的居住成本和在途时间(职住一体),可以减轻交通压力。前店后坊是适合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的经济文化形式,是历史形成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文化的有益组成部分。

传统文化的价值是多方面的,无法完全用货币来计算。用单纯货币来计算只能得出暂时的货币价值,无法得到货币以外的其他价值、长远利益。不断拆除传统街区、传统建筑的做法只能暂时拉动外延型的经济增长,却无助于促进内涵型的经济发展。为暂时的货币利益而摧毁传统文化是得不偿失的。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要求我们承认传统文化的合法性。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传统文化不可任意毁弃。

(一)传统文化具有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

1.传统文化可以以较低成本提供生存条件

传统文化具有低成本优势,而且文化互补带来的交往便利也可以降低全社会的生产生活成本。传统文化是社会的组成要素,传统文化的资源可以通过市场交换满足大众的多方面需要。因此,传统文化是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条件。

传统文化是低消费文化,现代文化是高消费文化。世界资源的有限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生活在现代文化中,一定会有相当多的人生活在传统文化中。

激进的现代化政策造成现代文化的外延过度扩张,进而挤压了传统文化的存在空间,造成了传统文化的消亡,破坏了弱势群体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导致生活在传统文化下的弱势群体生计更加艰难。如果不容忍传统文化的存在,全社会的生产生活成本将会大幅度提高,将会妨碍幸福指数的提高。如果不容忍传统住房的存在,弱势群体就不得不租用或购买高价房,事实上成为“房奴”。如果不容忍传统街区,商户就不得不租用或购买高层建筑的底商,经营成本就会大幅度上升,赢利空间会被压缩,经营失败的风险会上升。传统文化是多元文化主体生存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毁灭传统文化将会导致弱势群体生存条件的恶化。

哈耶克认为:“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为我们所提供的东西,要比政府组织所能够提供的大多数特定服务更为重要,只有政府组织经由实施正当行为规则而为我们提供的安全是个例外。”[11]在大多数情况下,民生所需要的物品和服务大部分来自市场,市场提供的服务比政府提供的服务更为重要。政府促进民生的主要职责在于矫正市场与社会的失灵,并承担保底责任。

2.传统文化可以以较低的成本提供就业机会、创业机会

文化多样性、经济多样性(包括经济类型多样性、所有制多样性、经济组织形式多样性、分配形式多样性等)本身就是保障就业的途径。自然经济、个体经营、合作经济组织都具有就业蓄水池的作用。当人们在市场经济下的职业竞争中失败时,可回到自然经济、个体经营、合作经济中就业。多元文化的互补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数。就业保障制度是基本发展权的平等保障的重要内容。这是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重要内容。

传统社区具有审美和旅游经济价值。应当改变工业社会中的单一审美观念,树立前工业时代和后工业时代的多元审美观念,不仅“现代的是美的”,而且“传统的也是美的”。如果随意摧毁传统社区,将会给多元文明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印度新德里市和中国苏州市在城市建设中尊重古城风貌、实现传统社区与现代社区并存的做法值得肯定。

在保持文化多样性的条件下,即使经济低增长、不增长甚至负增长,基本的就业率也能得到保障,可以弱化就业对经济增长的依赖。而在文化单一性下,就业过于依赖经济增长、政府投资和出口拉动。其弊端在于导致资源使用效率的低下和资源的外流。再就业工作基本上只能改变就业岗位在不同人群中的分配,基本上不能增加就业岗位的数量。

依托传统文化的职业资源,可以建立就业保障制度。就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保持并创造多种就业机会,为人们的就业提供较为便利的条件。印度学者阿玛蒂亚·森提出了建立就业保障制度的设想,“通过就业保障制度来保证人们能够挣到足以避免饥饿的工资”。[12]就业保障制度是基本发展权平等保障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家保护文化多样性有利于保持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大量就业机会。

财产权的分散化有利于保持房屋资源占有的分散化,有利于以较低成本提供经营门面或摊位,有利于为传统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条件。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不能保障所有的人就业,弱势群体对小型经营场所的需求是巨大的。但是,激进的城市化方案、过于严格的城市管理制度未能认识到传统街区和传统建筑的功能,没有给弱势群体提供充分而廉价的居住空间和经营空间。这是造成小贩与城管冲突的根本原因。王斌余案、夏俊峰案从表面上是看是刑事案件,从深层次看是城市规划管理模式单一性弊端的体现。要减少并最终杜绝此类案件发生,就必须调整现行的城市规划管理模式。其一,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注意保护传统街区和传统建筑,尊重多样性,给弱势群体留有居住和经营空间,尊重弱势群体的选择权。其二,在城市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当听取弱势群体的意见,将他们的利益要求反映到规划方案和建设方案之中。

3.保护传统文化有利于保持弱势群体的适应能力和自主谋生能力

保护传统文化有利于保持弱势群体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人的文化适应能力是有差异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现代文化。传统文化(包括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是更为接近自然的生活方式,其中含有的技术含量不高,是弱势群体更为适应的生活方式。保护传统文化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传统文化的存在有利于培养自主谋生能力,有利于为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挣得生活必需品创造条件。传统文化的存在可以为弱势群体跃迁到较高阶层创造条件。毁灭传统文化将会使弱势群体改善命运的希望丧失。保护传统文化,可以减少弱势群体对国家物质帮助的依赖。国家民生工作的首要内容是保持民生权利资源的丰富性,培养公民的自主谋生能力。而为公民提供物质帮助仅为政府民生工作的辅助内容。

4.传统文化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心灵寄托

传统文化(乡土文明、传统社区)是传统谋生方式的载体。在传统文化之下,生活成本较低、竞争不激烈、人们对物质的需求较少、贪欲不强烈、知足常乐,付出较少的物质成本就能够获得幸福。

传统社会接近熟人社会,传统的社会纽带(包括血缘纽带、地缘纽带)是维系社会团结的重要因素。传统社会自然形成互助、防卫等方面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许多社会交往方面的需求。

传统文明的生活节奏舒缓,给人们的心理压力较小,可以为市场竞争失败者提供躲避风险的港湾。形容乡土文明的生活节奏的一个理想化的称谓是“田园牧歌”。乡土文明的优点是人们对其持留恋态度的客观的、历史的根据。如同生物进化产生高等生物以后,低等生物仍有存在的必要一样,在现代文明产生之后,原始文明仍有存在的必要。选择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生活方式是人们的自由权利,应当予以尊重。不宜强迫人们接受现代的生活方式。

弱势群体生活在传统文化之下比生活在现代文化之下更有安全感、充实感、尊严感、归属感、成就感。生活在现代文化下的弱势群体更有可能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传统民俗对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具有重要作用。传统文化将成为许多人生存与发展的条件和心灵的寄托。传统文化是安置人的心灵的资源。保护传统文化有利于维护传统文化共同体的凝聚力。

保护传统文化是保障民生的基础性条件,是民生法治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只有在传统文化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各种促进民生的举措才会发挥作用。如果传统文化被破坏了,促进民生的举措也会扭曲、失效。

(二)传统文化具有保护生态的积极作用

文化的差异与互补是生态保护的前提条件。有学者认为:“文化差异所导致的资源消费差异,是维持全球资源使用平衡的最锐利的武器。”[13]生活在不同文化之下的人们消费资源的类型存在差异,于是形成了不同的消费层级。现代文化产生的废弃物可以转化为传统文化的资源,传统文化可以为现代文化提供清洁产品。文化多样共存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的产出量。因此,保持不同消费层级之间的互补关系是解决生态危机的系统化方案的首要内容。要保持不同消费层级的互补关系,就必须尊重保持文化多样性,尊重人们选择文化的自由权利,尊重人们选择资源利用方式的自由权利。消灭文化多样性、强迫人们选择单一的现代生活方式将会造成生态危机的不断加剧,将会使硬法意义上的治理生态危机的手段的效果大打折扣。

传统文化对生态保护的促进作用表现在如下方面:

1.传统文化的生态损耗较低

原始文化的生态保护作用最明显。原始文化的运行几乎没有生态损耗,在原始文化之下,天然自然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原始文化的生态友好特征是最鲜明的。正是原始文化存在的这一优点,使得其永远具有存在的价值,现代文化应当与之和谐共处,而不应当予以毁灭。印度社会存在着许多原始文化村落,如果能够节制资本,防止资本的压迫,生活在原始村落也能保持基本的尊严。例如,穷人可以选择在原始村落做自由人,而不去做“房奴”,这样,可以减轻资本对穷人的压迫。在西方主导的全球化的影响下,国人的文化取向过于追求“高大上”,原始文化受到歧视,原始文化正在成为供人观赏的“死文化”,原始文化承载的原始技艺(如制陶、弓箭)正在走向失传,原始文化的生态保护功能正在逐步萎缩。要发挥原始文化的生态保护作用,就必须改变民众与领导者对原始文化的误解与歧视,尊重原地居民选择原始文化的权利。

传统文化包括乡土文化、城市传统街区、传统产业、传统生活方式等内容。传统文化的生态损耗高于原始文化,又低于现代文化。

原始文化与传统文化都可以被称为低消费文化。传统文化蕴含着克制贪欲、勤俭持家的美德,有利于节制人类对自然的索取。应当承认低消费文化的合理性,保护低消费文化,抑制高消费文化的恣意扩张对生态构成的威胁。法律与政策不宜受利益集团的绑架而助推高消费文化。社会应当习惯于在危机到来之时过紧日子,容忍低增长,甚至负增长,政府不应为保增长承担责任。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应当是保护传统文化和促进文化创新,经济增长是实现主要目标的结果。不应当将经济增长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经济增长至多可以作为次要目标。

2.传统文化的存在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传统文化可以将现代文化的废弃物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从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适应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破坏自然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越是在文化进化史初期出现的文化类型,生态友好的特征越明显。例如,原始文化是最具有生态友好特征的文化,狩猎采集对生态的损耗微乎其微。越是在文化进化史后期出现的文化类型,生态非友好特征越明显。现代文化具有明显的生态非友好特征。

传统社区与现代社区交错形成了半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内部成员之间的交易成本也比纯粹的陌生人社会低。例如,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的散装货物交易可以节省大量包装材料。而超市是一个纯粹的陌生人社会,其中的散装货物的交易对包装材料的要求很高。传统社区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因而有保留的必要。

消费层级的存在是循环经济得以运行的基础性条件。经济是进化的,同时,经济也是多样的。针对文化多样性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机理,苗族人类学者指出:“文化差异所导致的资源消费差异,是维持全球资源使用平衡的最锐利的武器。”[14]原始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存在有利于保持不同阶层的消费层级,使得物质能够从较高消费层级流转到较低消费层级,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消费升级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不同的消费层级永远有存在的必要。

在传统社会,秸秆可以作为燃料,是一种重要的生活资源,燃烧秸秆做饭取暖是一种生活方式。因为传统社会中燃烧秸秆的行为具有时空分散性,虽会产生雾霾,但没有形成雾霾问题。在治理雾霾的对策中,只需防止燃烧秸秆行为在时间和空间上过度集中即可,而没有必要彻底禁止燃烧秸秆的行为。例如,可以在城市核心区、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禁止用炭火烧烤食品。没有必要彻底禁止用炭火烧烤食品。彻底禁止用炭火烧烤食品将会毁灭一种自然形成的生活方式,而且还会造成烧烤摊主失业。

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虽然也会产生一定的雾霾,但却不是产生雾霾问题的主要原因。要解决雾霾问题,就应当尊重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发挥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生态友好功能。为解决雾霾问题而毁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做法虽然对控制雾霾具有局部的、暂时的效果,但从总体效果和长期效果上看则不利于控制雾霾。应当避免“一刀切”的禁令对传统文化的误伤。

在现代文化粗放发展的条件下,传统文化受到了快速的侵蚀,秸秆已经成为负担。在单一的现代文化模式下,地方政府有为秸秆寻找出路的责任,但地方政府却大多无力承担这笔费用,农民因为不愿意承担秸秆处理费用而选择一烧了之。一些焚烧秸秆的农民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但是,强制措施的使用并没有扭转焚烧秸秆的势头。焚烧秸秆的禁令失效从表层上看是行政执法问题,从深层次来看则是传统文化的合法性问题、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关系问题、发展模式的细致化问题。

城市化程度越高,垃圾回收体系的效率越低。如果城市容忍传统街区,就可以在传统街区建立回收站;如果城市不容忍传统街区,就只能在郊区建立回收站。如果一个城市为降低雾霾而不容忍垃圾回收产业存在,便只能将垃圾运到异地处理。随着传统街区的消失和城市的扩张,垃圾回收成本将不断提高,垃圾回收难度将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垃圾会因得不到转化而直接被抛弃到乡村河道和池塘中。

有学者通过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对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指出:“环境危机是经济秩序统一化的派生产物,核心问题是各民族文化的多样并存的调适能力是否发挥实效。”[15]传统文化的引入与原地居民的参与是生态保护制度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从原始文化到传统文化,再到现代文化,文化进化史的主流是连续的、渐进的。在前文化是在后文化产生的背景,在后文化不可能完全割断与在前文化之间的联系。现代文化应当建立在传统文化的背景上,而不应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废墟上。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紧密结合、水乳交融,可以为传统文化转化现代文化的废弃物提供便利,为现代文化利用传统文化的资源提供便利,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优势互补。

如果将传统文化视为现代文化发展的障碍,为发展现代文化不惜毁灭传统文化,将现代文化建立在传统文化的废墟上,传统文化的资源转化作用便难以发挥,垃圾再利用的成本便会大幅度提高。这样,现代文化也难以借用传统文化的资源。

现代文化的生态非友好特征决定了,要保护生态,就必须承认现代文化的克制义务。自然环境对污染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传统文化对现代文化的废弃物的转化能力是有限的。发挥传统文化转化废弃物的前提条件是将现代文化产生的废弃物的总量控制在传统文化可以转化的限度内,控制在自然环境可以承受的范围内。现代文化的自我节制是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要前提。

只有保护传统文化,发挥传统文化的生态友好功能和发展现代的生态友好因素的协同作用,才能真正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同时实现经济社会进步与生态改善两个目标。

3.传统文化具有抑制现代文化生态非友好倾向的作用(www.daowen.com)

应当承认,发挥现代文化内部的生态友好因素的作用,也有利于促进生态保护。其一,应当对开发可再生资源(如雨水资源、太阳能风能)的行业、废弃资源回收行业给予减免税甚至是财政补贴的优惠待遇。其二,通过技术进步和工艺更新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其三,征收排污费有利于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规模。其四,追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如行政法刑法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从文化生态总体上看,现代文化的生态非友好特征在其自身范围内无法得到完全克服。现代文明主要消耗不可再生资源。工业文明自诞生以来,消耗不可再生资源的速度一直在加快,造成不可再生资源日益枯竭。而传统文明主要消耗可再生资源。要降低生态损耗的速度,就必须借助传统文化的力量和法律的力量,抑制现代文化的恣意扩张,使其有节制地发展。应当限制现代文化产生的废弃物的总量,使其不超越传统文化的消化能力和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要解决生态问题,就必须在文化多样性下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在文化生态系统中,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是一对异质文化,二者具有相反相成、彼此平衡的关系。利用传统文化的平衡作用,借助于传统文化主体的权利保护,可以抵制现代文化(工业文化、市场文化)的过度扩张,借以抑制现代文化的生态非友好特性。

传统文化的存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增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存在与保护的必要。应当发挥原始文化与传统文化在保护生态上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协调发展。如果为了眼前的经济增长目标而消灭原始文化和传统文化,将会造成文化资源的损失,加剧生态环境的破坏。

天然自然、原始文化、传统文化是现代文化运行的环境条件,如果外部环境破坏了,现代文化就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现代文化应当建立在天然自然、原始文化、传统文化的背景上,而不是建立在彻底的人化自然和原始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废墟上。现代文化应当有节制地发展,防止对天然自然和传统文化造成破坏。现代文化必须借助于天然自然和传统文化的帮助,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并消化自身产生的废物。离开天然自然和传统文化的帮助,在现代文化内部不可能实现生态的根本改善。

单纯依靠现代文化内部的生态友好因素解决生态问题的思维方法属于单向思维方法、线性思维方法。单纯在现代文化范围内寻找同质的解决生态问题的途径,单纯依靠法律惩罚污染环境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不可能实现生态的根本改善。如果出于对传统文化功能的无知而将传统文化作为发展的障碍予以摧毁,传统文化在解决生态问题上的作用将会无法发挥,生态危机的深化将是无止境的。

4.社会主义在保护自然生态上的主导作用

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之一是将整体利益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生态利益是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应当放在优先考虑的位置。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有利于激发互助精神,有利于克制对物的贪欲,有利于对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社会主义主导下的多样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治本之策。

我国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至少包括科学的资源观、环境观、生态观、生产观、消费观等。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由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的转变;要求转变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求通过合理的技术和产业政策引导清洁生产,通过合理的消费政策引导绿色消费;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物质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反复利用,上一个阶段的废物作为下一个阶段的原料,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的产生,促进资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要求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做法,将生态保护作为经济发展过程中优先考虑的工作目标。应当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使改造自然的活动尽可能做到:对资源的消耗尽可能少,对环境的破坏尽可能小。

文化是进化的。乡土文化、市场文化、社会主义文化是相继产生的文化形式。社会主义文化是一种更高级的文化形式。文化也是多样的。多种文化应当相互汲取营养,并且形成互补关系。有竞争且平衡的文化才是好的文化。社会主义文化的一个优点是包容乡土文化、市场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应当建立在文化多样性的基础上,而不能摧毁文化多样性。社会主义主导下的文化多样性是解决生态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由之路。

应改变重物质文明、轻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做法,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一个包含多方面措施的系统工程。

传统文化是保护生态的基础性条件,是生态法治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只有在传统文化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各种促进民生的举措才会发挥作用。如果传统文化被破坏了,硬法意义上的保护生态的举措就无法收获预期的效果。

(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互补有利于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

现代社会具有风险社会的特征。在现代文化下,建筑过于密集、新类型的危险物品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灾害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物质损失、环境损害更为严重,事后救济较为艰难。总的来说,现代文化在抵御灾害与事故方面具有脆弱性。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虽然会提高现代文化防治灾害与事故的能力,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现代文化在灾害与事故面前的脆弱性。

在传统文化下,建筑总量较小,危险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都有限,灾害与事故造成的损害有限,事后救济较为容易。发挥传统文化抵御灾害与事故的作用,发挥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互补作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防治灾害与事故的能力。

传统文化具有低土地覆盖率的特点,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保护天然自然、保护城市传统街区是建设海绵城市的前提条件,是解决城市内涝的前提条件。保护天然自然、传统街区、传统建筑是灾害防治法治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

现代交通(以机动车和道路为代表)在给人们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形成了巨大的生态损耗,交通事故造成许多人伤亡。发挥传统文明的作用可以减少交通流量,减少生态损耗和交通事故。为发挥传统交通的作用,必须对现代交通作出合理节制。以汽车为例,其在给人们带来通行便利的同时,也消耗了更多的资源,排放了更多的污染物,制造了更多的交通事故。合理的汽车保有量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汽车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作用。规定汽车的保有量不仅要考虑单位人口拥有汽车的数量,而且要考虑人口密度。在中国这样人口密度大的国家,人车矛盾较为突出,规定汽车保有量应当更加谨慎。应当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通过税费政策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国家对机动车消费的调控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生态环境。传统交通与现代交通的合理配置是交通法治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

(四)保护传统经济类型有利于减轻金融危机的破坏力

自然经济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应当予以保护。自然经济是自给自足、很少进行商品交换的经济。自然经济具有生态友好、就业成本低等优点。我国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户中的较小规模者在经济类型上更接近自然经济。自然经济与乡土文化是紧密联系的整体。自然经济是经济进化史上最早出现的经济类型,根据经济史的连续性规律,不应当因为商品市场经济(简称“市场经济”)、合作经济的出现而否定自然经济的合理性。

现代文化具有货币化、资本化的倾向,为资本炒作提供了可能性。过度的资本炒作将会形成金融危机。金融科学的发展和治理水平的提高虽然可以提高现代文化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现代金融的脆弱性。

在传统文化中,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有一定比重。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对金融的依赖性较低,出现金融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发挥传统文化的作用,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经济多样性、多种经济类型的互补有利于保持经济的稳定性。

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在防范风险方面各有优势和劣势,保护传统文化,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优势互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五)传统文化的传承是文化创新的基础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哈维兰认为“所有文化都是习得的而不是生物学遗传的……人们与文化一起成长,因而学会自己的文化”,人类的知识借助于文化“从一代人传递到下一代人”。[16]文化传承是通过文化群体的延续实现的。个体的知识的绝大部分均来自对既有文化的学习。个体通过发现和发明获得的新知识必须建立在文化传承的基础上。人类知识的积累必须借助于文化的传承。文化进化包括连续性和间断性两方面。二者相比,连续性是主要方面,间断性是非主要方面,而基因遗传仅能使人具有获得知识的能力,本身并不能带来知识。文化的传承有利于保持人类认识自然和适应自然的能力,而文化传承环节的断裂则会弱化人类认识自然和适应自然的能力。

人们的利益实现程度不同、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造成了幸福感不同、对社会现状的态度不同。

保守主义倾向于维持现状,至少没有变革的紧迫性,主张尊重传统与秩序,在社会发展目标、手段、速度上持克制态度。保守主义又分为温和的保守主义和极端的保守主义。温和的保守主义的存在对于维护保持政策的合理性和发展的稳健性是有益的。而极端的保守主义则可能导致僵化、停滞。

变革主义倾向于改变现状,强调变革的紧迫性。同理,变革主义也可以分为温和的变革主义和极端的变革主义。温和的变革主义有利于促进政策的调整和社会变革。而极端的变革主义则可能破坏政策的继承性和社会发展的连续性。

保守主义走向极端将会导致对新生文化的不宽容;而变革主义走向极端将会导致对传统文化的不宽容。保守主义与变革主义的并存与平衡既有利于防止新生文化极端化,也有利于防止传统文化对新生文化的摧残,二者的存在对文化的健康发展是必要的。文化的保守倾向与变革倾向的平衡以及人们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徘徊恰是使人们保持健康的文化心态的条件。

温和的保守主义和温和的变革主义的并存与平衡有利于维护法律与政策的合理性,有利于探索适合的社会发展道路。

法律与政策应当吸收温和保守主义和温和变革主义的合理因素。而极端保守主义和极端变革主义则不是法律与政策所应当采取的态度。

在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上,文化保守主义对历史形成的传统(如农耕文明的谋生方式和传统价值观念)持有欣赏的态度,强调保留传统。而变革主义更强调走向现代化。保守主义与变革主义(以古典自由主义为代表)的竞争与融合正是人类在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上的矛盾心态在理论领域的体现。

(六)保护中华传统文化有利于保卫文化主权

文化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文化通过竞争、交流、互动而形成全球文化生态的过程。文化本土性,是指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保护本土文化的过程。着重强调全球化的理论范式可被称为“全球化范式”,着重强调保护本土文化的范式可被称为“本土性范式”。两个范式的竞争与互动有利于为以上两个目标的协调探索道路。

1.文化全球化的正反两方面的作用

第一,文化全球化具有积极的一面。其一,全球化促进了多种文化的对话、交流、融合。全球化为各个国家、民族带来了异质文化,使民众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更加便利。例如,科学技术、现代工业、市场经济、先进的管理经验、人权、民主、法治理念与制度的传入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面貌。其二,全球化促进了文化多样性,为人们的文化选择权的实现提供了宽广的空间。正因为全球化存在积极作用,所以,不宜一概否定全球化,不宜将全球化与本土文化对立起来。

第二,全球化也具有消极的一面。其一,全球化将会造成西方文化消极因素的膨胀和本土文化积极因素的衰落甚至消亡,造成本土文化资源的损失。由于西方在科技创新、资本实力、金融服务等方面占据优势地位,西方在规则制定上享有更多的话语权,使得西方文化在文化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成为强势文化,在全球化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浓厚的西方化色彩。全球化隐含的西方中心主义也具有文化单一性倾向。例如,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冲击着传统的低碳生活方式和节俭美德,造成严重的生态损耗;市场原教旨主义、资本的过度扩张导致市场的过度扩张,压缩着非市场因素(如半自然经济、合作经济)最后的生存空间;货币主义造成货币的超发;城市中心主义导致城市侵蚀乡村;现代主义导致现代化的过度膨胀侵蚀传统文化;过度的功利化侵蚀着克制主义文化的生存空间。其二,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同质化造成了人们被动接受西方文化,限制了人们选择本土文化的自由权利。其三,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同质化造成了传统文化灭绝、文化生态失衡,文化冲突加剧,增加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2.保卫文化主权的必要性

文化人类学关注文化本土性的合理性和全球化的消极作用,为本土文化声辩,反对全球化对本土文化的侵蚀。

在多样的国际社会,维护国家的文化主权是必要的。有学者指出:“文化权是一种人权,其享有是以文化主权为前提的,而文化主权是用以对抗‘西方中心主义’的文化霸权、信息霸权的。”[17]

当前,全球化对我国传统有形文化(传统技艺、传统产业、传统街区、传统建筑)的冲击造成了民生资源的严重损失,已经威胁到了我国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传统物质文化保护有必要上升到保卫文化主权的高度。

《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第2条第2款规定:“……各国拥有在其境内采取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措施和政策的主权。”尊重各国的文化主权是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法律条件。因为发展中国家的文化在世界文化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点在于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主权,尊重发展中国家的人民选择文化的权利,即保持自己的文化传统和选择文化发展道路的自决权利。应当反对西方对全球经济社会事务的操控,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捍卫本国利益。

应当尽快树立保护中华传统民生资源的意识。有学者认为,民族国家“采取必要并适当的文化管理措施、文化资助措施、文化鼓励和扶持措施等,应被视为是一种文化主权行为”,“这种文化主权是文化多样性存在和发展的法律基础”。[18]国家应当制定保护传统有形文化的政策和措施。

3.推进文化全球化和保护本土文化是两个相反相成的目标

过于体现文化全球化将会导致西方中心主义;过于体现文化本土性将会导致狭隘的民族主义。狭隘的民族主义根源于盲目排外的狭隘心理,不利于中国融入国际社会,不利于中国的发展与进步。接受外来民生资源与保护本土民生资源是两个相反相成的目标。不同的法律在促进这两个目标实现上具有各自的倾向性。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是在全球化范式的影响下形成的,着重强调接受外来民生资源,主张贸易自由化。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着重强调保护各个国家本土民生资源。WTO规则与保护文化多样性规则是两套相反相成的规则体系,二者虽有冲突,但不是绝对对立的。接受外来民生资源和保护本土民生资源这两个目标都有利于提升民生资源的丰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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