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在《文化变迁论》一书中提出了“文化生态”的概念,创立了文化生态学学科。文化生态概念的提出受到了自然生态概念的启发。自然生态是地球生物圈中各种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相互联系构成的系统。文化生态是一定区域内的多种文化及其存在环境相互联系构成的系统。[1]在文化生态中,多种文化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竞争、相互制约的关系。每一种文化都是文化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要素,缺少任何一种要素,文化生态就不完整。
在生物多样性意义上,新物种的产生并不意味着旧物种的消亡,而是意味着旧物种在生态系统中的位置调整,为新物种留出生存空间。在人类成为生态系统的主导物种以后,理性的人类逐步认识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
每一种文化在文化生态中都处于一定的地位,占有一定的份额。一种文化在文化生态中的地位是在多种文化(包括异质文化)的竞争与互动过程中确立的。新生文化的产生必然带来既有文化地位、份额的调整。在主导文化的地位确立以后,主导文化也应该认识到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意义。有学者认为,和谐的文化生态要求“建设一种和谐的层次结构,反对平均主义,反对你死我活的存在方式,倡导多样性的沟通、宽容”。[2]
文化生态学是研究文化对环境的适应和文化生态平衡的科学。首先,文化包含着人类认识环境的知识和适应环境的经验。如果一种文化消亡了,人类认识环境的相关知识就会丢失,人类适应环境的能力就会降低。其次,从文化生态学视角看,文化生态平衡是形成社会和谐的原因。分配不公、环境污染、腐败蔓延等社会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文化生态失衡。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克服文化生态失衡,促进文化生态平衡。文化生态学可以看成是文化人类学的分支学科。
出于保护文化多样性、维护文化生态的完整性和平衡性的目标,文化人类学、文化生态学有同情弱势文化的倾向。其一,文化人类学着重关注弱势文化(包括异质文化)的合理性,主张维护弱势文化主体的平等权利。其二,文化人类学着重关注强势文化的局限性,主张强势文化主体的自我节制。文化人类学倾向于反对形形色色的文化霸权主义,为弱势文化(如传统文化)声辩,反映弱势群体的呼声。例如,文化人类学关注乡土文化的合理性和城市文化的局限性,为乡土文化声辩,反对城市中心主义。又如,文化人类学关注城市传统街区的合理性和城市现代街区的局限性,为城市传统街区的存在声辩,反对过度城市化。
“社会生态”与“文化生态”的含义接近,但是,二者也有区别。“社会生态”更强调社会系统的整体性,关注系统与要素(子系统)的相互关系。[3]而“文化生态”更强调文化是构成社会的要素。(www.daowen.com)
与此相应,社会生态学与文化生态学的研究内容也很接近。但是,二者也有区别。二者的区别表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所处的学科背景不同。社会生态学是系统科学的学科之一。而文化生态学是文化人类学的分支学科。
第二,主导价值不同。社会生态学的主导价值是社会和谐,更为关注尊重规律、关注系统内部各要素的协同发展。而文化生态学的主导价值是文化多样性,更为关注文化宽容、文化生态平衡和主体的自由选择。
第三,“文化”的含义不同。社会生态学的“文化”是狭义的文化(小文化),与经济、政治、科技、宗教等并列,而文化生态学的“文化”是广义的文化(大文化),即人造物,包括经济、政治、科技、宗教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