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将文化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新生阶段、发展阶段、衰弱阶段。从维护文化多样性、保护文化资源的目的出发,多样一体法哲学提出如下主张:
第一,为新生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现代文化的产生和发展需要传统文化为其提供空间与资源条件。在文化多样性意义上,新生文化的产生也不意味着旧文化的消亡,而是意味着旧文化在文化生态系统中的位置的调整。现代文化作为新生文化,虽然具有合理性,但也必须在节制中发展,应当始终保持与传统文化的协调关系,现代文化的无节制扩张也会造成文化生态的失衡。
第二,防止处于弱势地位的传统文化走向灭绝。因为传统文化具有有益的社会功能,所以,传统文化永远具有存在的合理性。法律与政策如果过于强调现代化目标,就会造成现代文化的过度膨胀和传统文化的消亡。法律与政策的目标不仅包括发展现代文化,也应当包括保护传统文化免于灭绝。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平衡是文化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传统文化是文化生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永远要保持最低限度的存在,传统文化的缺失将会导致文化生态的失衡,进而导致社会不和谐。(www.daowen.com)
第三,抑制强势文化过度的外延扩张。造成传统文化走向灭绝的原因不是现代文化的内涵扩张,而是现代文化过度的外延扩张。现代文化适度的外延发展是现代文化发展的外在条件,因而是可以接受的;而现代文化过度的外延扩张则会造成传统文化的灭绝,因而是不可接受的。为防止传统文化走向灭绝,就必须抑制现代文化过度的外延扩张。例如,雾霾产生的原因部分在于现代文化过度的外延扩张。只有发挥传统文化的生态友好功能,并且在鼓励现代文化内涵发展的同时节制其过度的外延扩张,才能为解决雾霾问题创造条件。对于文化(包括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不仅要两面地看、多面地看,而且要历史地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