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立统一规律的依据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文化多样性和文化一体性具有对立统一(相反相成)的关系。文化多样一体就是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结合,在包容多样的同时追求统一,在追求统一的同时包容多样。文化多样一体就是趋异与趋同的结合,在趋异的同时坚持统一,在趋同的同时包容多样。通常所说的多元社会就是文化多样一体的社会,而不是多个单一性的社会。多个单一性的社会,各种文化之间只存在隔绝和冲突,不可能形成统一的社会共同体。
文化多样一体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应当坚持文化多样性。文化多样性要求多样文化彼此尊重他者文化(特别是弱势文化),通过协商解决文化冲突,遵守不造成他者文化灭绝的底线规则。坚持文化多样性有利于促进文化的优势互补,有利于保障选择权,有利于促进文化创新。另一方面,应当坚持文化一体性。文化的一体性即文化的统一性。文化一体性要求各个文化主体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人权,遵守法律,尊重主流社会的权威和主流价值观念。文化的一体性是实现国家统一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前提条件。文化多样与一体对立统一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而单纯强调多样性和单纯强调一体对于建立和谐社会都是不利的。
文化多样一体是包容多样的一体,而不是排斥多样的一体。包容多样的一体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不断解决前进道路上的问题,因而是可持续的。而排斥多样的一体所形成的秩序是以掩盖矛盾、抑制解决问题的努力为代价的,因而是不可持续的。
(二)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
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概念。中华民族是指中国疆域内的所有人民。中国疆域内的五十六个民族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中华民族的多元性和一体性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应当保持中华民族的多元性。费先生认为:“如果我们放任各民族在不同的起点上自由竞争,结果是可以预见到的,那就是水平较低的民族走上淘汰、灭亡的道路,也就是说多元一体中多元一方面会逐步萎缩,我们是反对走这条路的。”[12]实行民族平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少数民族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有利于保证少数民族的生存和发展。(www.daowen.com)
另一方面,应当维护中华民族的一体性。捍卫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维护中华民族的一体性。
中华法文化的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重要内容。有学者认为,中华法文化以汉族法文化为主体,经少数民族法文化的不断融入,形成了中华法文化的多元一体格局。“多元不仅不妨碍一体,而且是构成一体的因子;一体也不否认多元的价值,相反在不同程度上加以认定。”[13]中华法文化的多元一体格局不仅有利于尊重各民族的自主权,而且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与国家统一。
(三)文化多样性与一体性的对立统一
文化多样性是多样文化聚合在一起形成的文化丰富性、平衡性的状态。文化多样一体是包容多样的一体,而不是排斥多样的一体。包容性的体制本身能够赢得人们的认同,因此,包容多样就是保持一体性的一个条件。
文化的多样与一体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不仅要坚持文化的一体性,而且要在坚守底线规则的前提下,提高对多样文化的包容程度,最大限度地包容差异。
文化多样一体法哲学可为包容性法治提供解释性话语体系。在守牢底线的前提下,提高包容性程度,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增进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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