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历着一个文化空前发展的新时期。一方面,在经济繁荣与技术进步推动下,文化生产勃兴、文化产品繁盛、文化消费活跃;另一方面,享受着现代文明的人们愈益强烈地认识、体验到传统文化的魅力,那些从遥远的过去走来的村与镇、路与桥、亭台楼阁、寺宇街巷等,重新以新的姿态进入人们的视野。在此背景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全面普及文化认知、促进文化产业、保护文化遗产……逐渐成为摆在全社会,尤其是政府面前的新使命,而文化法治也自然成为我国法律与法学界面对的新任务。
毋庸讳言,我国文化领域的法律实践与法学学术曾长期呈现为一片处女地,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相关立法可谓寥寥。除了1982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及文化事业之外,2000年之前我国文化领域再无其他专门立法。进入21世纪,人们不得不感叹的是,文化领域的专门法纷纷出台: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加上多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而且达到了与国际社会同步的水准。随后,涉及文化事业核心与全局的几部重要立法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6年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2017年11月颁布。现如今,另一部涉及文化发展之整体法治的重要法律也在紧锣密鼓地起草过程中——历经多年起草工作,司法部不久前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人们有理由相信,无需太久,全面涵盖我国文化事业与产业发展的成文法体系将臻于形成。
与全国文化事业与法治进展同步,河北省文化产业与各项事业同样进入了一个空前发展与活跃的历史时期。除了传统的书报刊出版、印刷与发行,广播电视等,各类民办文化企业,尤其数字网络产业异军突起。与此同时,伴随着产业与经济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得到全面展开,正在进入各地村镇。比如,有关部门统计,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全省各地拥有各级公共图书馆170多家,群众艺术馆和文化馆180多家,文化站2000多家。
而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传统文化遗产之保护与开发。河北省地处华北,历史悠久,其鲜明的文化特征更以“燕赵文化”名闻天下。燕赵文化肇始于春秋战国,至今凡2500年之久;位居中原与塞北之中、齐鲁与关陇之间,与南北沟通、共东西脉动,既以慷慨豪放著称,兼具四面八方之多样性。所以,无论是有形体的物质文化遗物、还是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河北省全域拥有、流传的数量均居全国各地区的前列。按照统计,河北省目前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300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32个、名镇8个、名城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0处、省级风景名胜区39处;并且,有8处4项文化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国务院2006年以来先后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河北省占163项,其中有6个项目入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涉及剪纸、皮影戏、太极拳。丰富与多样的遗产既为开发、利用提供了资源,也为保护事业提出了挑战。
在全面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同时,为了做到依法规范保护与利用,河北省先后颁布、实施了多部地方法规。其中,为配合并依据全国性立法,全面构建物质性与非物质性文化遗产保护的一般性制度体系,1993年《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7年《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21年修正)、2014年《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及2018年《河北省城市紫线管理规定》先后颁布并实施。为适应河北省特色文化遗产保护,《河北省长城保护办法》于2016年发布,《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于2021年6月开始实施,而《河北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正处于积极制订过程中。此外,某些地区还为本地文化遗产项目制定了专项地方法规,如《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和《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等。
实践促进着学术,并且,实践也离不开学术。文化公共服务保障、产业促进和遗产保护与利用需要学术界做出理论与思想上的呼应。在过去的20多年间,我国学界已有大量学者致力于文化法治的研究,为文化法律实践提供了必要的智力资源。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资助的项目中,涉及文化法治的立项早已不在少数。就其内容看,研究视角已经涉及文化法治的方方面面。但就河北省而言,相关研究尚难成规模,尤其是具有地方针对性的研究成果不可谓多。对于河北省的法学学术圈,这意味着莫大的学术机遇,也提出了空前的学术挑战。于是,在河北大学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的支持下,河北大学法学院鼓励本院教师,以文化与法治为主题,展开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广泛探索和深入研究。(www.daowen.com)
我们充分认识到,燕赵文化是在燕赵地区形成的具有区域特点的文化现象,而文化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性社会现象;因历史传承与现实发展、局部与整体之交融等原因,燕赵文化具有多方面的复杂性。那么,在社会沿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如何保证燕赵文化在传承与弘扬之间、主流与边缘之间、文化与经济之间、文化统一性与多样化之间保持各方面关系的动态平衡与整体的良性发展,需要借助于政策手段的介入、法律机制的保障。
研究中,大家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的充分结合,研究视角涉及文化之法律治理的一般理论问题、文化多样性背景下的燕赵文化保护与促进、燕赵文化发展与公共服务的具体保障问题、雄安新区建设与传统文化弘扬等;并且,更多具体的文化与法治现象值得学术上的不断挖潜,开放的立场与心态至关重要。
至此,大家的研究初步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学术成果。经充分考虑与整合,我们将部分成果编纂为一套丛书,奉献于全国文化与法学界,以为交流、更期指正。同时,该套丛书也是向河北大学百年校庆“献礼”,表达法学院全体师生对河北大学百年校庆的祝福之情!祝愿河北大学继往开来,再谱华丽篇章!
“燕赵文化与法治建设论丛”编委会
2021年7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