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教育惩罚:是提高学生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的途径

教育惩罚:是提高学生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的途径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成功的教育却不能没有惩罚。教育,不仅意味着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水平,同时意味着按文明社会与他人交往的准则规范人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养成教育”。我理解的“教育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我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科学的教育惩罚不仅仅是制止违纪现象的手段,而且还应该是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途径。也就是说,教育惩罚不应该只是来自教育者,而应该来自学生集体意志。

教育惩罚:是提高学生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的途径

我去男生寝室查看了一下,生活管理老师耿老师说他们最近进步不小。我要她说说最好的寝室是哪一间,她想了想说:“是凌飞、舒阳、郝波、陈鑫那个寝室。”

这让我很高兴。

中午吃饭时,我看到凌飞寝室的四个同学,便装作很严肃的样子把他们叫住,他们看我的表情以为犯了什么错误要挨批评,便有点不知所措地走到我的面前,我继续故作严肃:“今天,我又去看了男生宿舍。问了问你们的情况,生活老师说……”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笑了:“你们寝室最好!”

他们一下子也乐了,陈鑫说:“当然是我们寝室最好啦!”

我要他们保持,并说:“千万别再这样!”我比了一个吸烟的动作。

他们说:“不会了!”

中午,得知最近有十三个同学没有交地理作业,我很生气,便叫学习委员卢露统计一下本期开学以来缺交作业的情况。然后把最严重的几个同学——宋飞、凌飞、陈鑫、訾了、王龙等请到了办公室。

我让他们坐下后,很生气地说:“到这个学校来工作,我什么困难都预料到了,就是没有预料到学生居然会如此频繁地不交作业!偶尔一两次不交或忘记了交,我可以原谅,但经常不交,很难让人理解!现在李老师是没有办法的,我想问问你们,你们已经读了小学和初中,如果不交作业,老师是怎么处理你们的?我看能否从中寻找点灵感。”

他们纷纷说:“做下蹲运动!”“罚跑操场!”“重做五遍!”“罚抄作业十遍!”

我说:“哟,都这样罚!我可不能这样做。那不是体罚吗?如果你们没有做广播操,叫你跑几圈是可以的,补锻炼嘛!但没有做作业,不好用锻炼来代替。怎么办呢?我真是没有办法了!”

陈鑫说:“请家长嘛!”

我一下火了:“请家长?我们有的家长正是因为已经对自己的孩子没办法了,所以才送到这里来。我请家长有什么用!”

同学们不说话了。

我说:“一切外在的惩罚,都靠不住!只有自己对自己的惩罚,也就是说,只有自己严格要求自己,才靠得住。”

宋飞说:“我很想说以后再也不缺作业了,但我怕做不到。”

我说:“如果你是开学说这句话,我可以理解你。但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学期了,你缺了这么多的作业,还在说以后可能做不到不缺作业,我就觉得你不像男子汉!”

他说:“那我尽量做到吧!”

“这话我爱听。”我说,“我也没有要求你以后绝对一次作业都不缺了,如果真有什么特殊情况,又缺作业了,我不会以你今天缺作业的事来反问你为什么说话不算数,不,我也会原谅你的。但你不能因此而放松自己,作为你自己,应该以最大的努力保证一次都不缺作业!”

他说:“好!”

其他同学也表示尽量做到不缺作业,不辜负李老师的信任。(www.daowen.com)

我说:“你们看,今天李老师一点都没有惩罚你们,我期待着你们的行动。”

他们走了,我还在想,什么惩罚都没有,但我已经让他们的心灵受到了震动,至少他们不会无动于衷的。我不一概反对教育惩罚,但是,让犯了错误的学生自己感到惭愧,进而产生要改正错误的愿望和信心,这比教师的任何惩罚都更有用。

我想到曾有一些老师在网上与我争论教育是否应该有惩罚,我写过帖子——

真正的教育首先是充满情感的教育。在学校,任何形式的体罚都必须根绝,因为离开了对学生的爱与尊重,就谈不上任何教育。

但是,成功的教育却不能没有惩罚。

我在这里强调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当然是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有的教师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误区。他们认为既然是“教育”,就总是“和颜悦色”、“润物细无声”、“循循善诱”;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教育专家”也常常这样“语重心长”地教诲每天和学生打交道的一线教师:要“说服教育”,要多“谈心”,要多“讲道理”,要“感化”,“不能发火”呀……

但许多老师显然还没有修炼到面对错综复杂的教育难题特别是面对具体的违纪学生时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程度,他们——包括笔者实在做不到呀!于是,有人讥讽这些“专家”:“您说得太好了!那我把我的学生交给您,您来试试吧!”

应该说,“教育”本身就包含有惩罚的因素。教育,不仅意味着提高人的道德平和知识能力水平,同时意味着按文明社会与他人交往的准则规范人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养成教育”。这种“养成教育”,带有某种强制性——这种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的“强制性”与我们现在反对的思想专制不是一回事。作为社会人,不遵循起码的公共规则与秩序是很难与人交往的。同时,在一个集体中,一个人违纪必然妨碍其他更多的人学习。这样,为了尊重多数人学习的权利,有时不得不暂时“剥夺”个别人的学习权利——也就是说,必须予以必要的惩罚。

什么是“惩罚”?我理解的“教育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这既可以体现在精神上,也可以体现在行为上。前者如扣操行分或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等等),对严重影响课堂秩序的学生甚至可以请出教室让学生反思其过(对所谓“请出教室”我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好简单肯定或否定);后者是某些过失补偿性行为(比如做卫生不认真而罚其重做等等)。这些惩罚与尊重学生并不矛盾,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确定整个惩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多地尊重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地要求他。”

但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怎样的教育惩罚,都不能是体罚。有的朋友不理解我的这个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是“惩罚”,怎么又不包括“体罚”呢?“体罚”不是“惩罚”的一种吗?

这又是一种误解。何为“惩罚”?“惩罚:严厉地处罚。”那什么叫“处罚”呢?“处罚: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而何为“体罚”呢?“体罚: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以上解释均摘自《现代汉语词典》)可见,“体罚”从词义上讲,是排除在“惩罚”之外的。只不过现在许多人一提到“惩罚”,总想到“体罚”,这是对“惩罚”一词在理解上的泛化。

我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科学的教育惩罚不仅仅是制止违纪现象的手段,而且还应该是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途径。也就是说,教育惩罚不应该只是来自教育者,而应该来自学生集体意志。比如在我的班上,所有的惩罚都来自学生民主讨论最后无记名投票通过的班规,因此,这“惩罚”已不是来自教师的“铁腕”(如果这样,很容易导致教师不自觉的“专制倾向”)而是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的集体意愿。更重要的是,教育惩罚不能仅仅针对学生,同样应该针对教育者。也就是说,在一个集体中,班主任和学生都应该遵循共同的“规则”,而不能有任何凌驾于集体规则之上的特殊成员。在这里,教育惩罚充满了师生平等的法治精神。从教至今我当班主任已经20年,我多次因不慎违规而被学生依据共同制定的班规惩罚。我觉得,这不是我有意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或者显示“打铁先要本身硬”;真正的民主教育,理应如此。

总之,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是体罚,而且我们提倡的“教育惩罚”应该充满现代民主精神。这样的“教育惩罚”使民主精神真正深入学生心灵:学生与班主任享有一样的权利,班主任与学生具有同等的义务。在这样的机制中,学生开始尝试着自我教育与民主管理的实践,切身体验着集体与个人、民主与法制、纪律与自由、权利与义务、自尊与尊他的对立统一关系,潜移默化地感受着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尊严与人格的平等。这样的教育惩罚,实际上是让学生在实践中受到民主精神、法治(注意,不仅仅是“法制”)观念、平等意识、独立人格的启蒙教育——而这正是面向未来的现代教育所应该包含的基本要义。

最近我班上三位同学吸烟,我给予校纪处分便是一种教育惩罚。

但仅仅是给处分是不够的,还得让这个处分深入学生的心灵。今天看舒阳上周的随笔,他写到了他吸烟——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我今天终于领会到了,我吸烟已经有七八年了,而且上了初中以后吸烟吸得特别厉害。我自己也深知这个是我最大的一个弊端。一开学,其实吕老师就知道了的,我实在是忍不住继续吸,我其实早就知道有一天李老师会知道,但是身不由己呀!老实说,我在老家凉山看到吸毒的人多不胜数,前年我小学最好的一个朋友就是吸毒死了的。我真的是伤心透顶了。我恨毒品,细想下来,我这个吸烟距离那个吸毒还有多远呢?其实我吸烟时真的很痛苦,每次我吸完烟我就要想到吕老师,真对不起吕老师呀!

既然今天已被发现,我恒心已决,不会再吸一口烟了,若有再犯自动离开。这次我真是狠下了决心,我也害怕以后真的想吸得很了的时候怎么办,我不敢说我百分之百地可以克制,但就算真的克制不住了,我也决不会去吸一口的,男人要的就是那个定力!

即使这次学校处分了我,我也没有怨言,自己做了的事就要扛起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我已经错了好多次了,这次被抓住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早点结束我再吸烟的日子。下午将面对李老师的严厉批评,我希望真能把我痛斥个痛快,让我受到最大的惩罚!

我在后面批道:别人帮不了你,只有你自己能帮你!还是那句老话——战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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