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进校之初,为加强班集体管理,我与学生们共同制定了《高九〇级一班管理条例》。《条例》在学习、纪律、卫生、体育等方面对同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且经我提议,《条例》对我这个班主任也作了一些规定:“凡每月对学生发脾气超过一次,或错批评同学,或利用自习课讲语文,或下课压堂两分钟以上,罚扫教室一次。”于是,有同学感叹道:“李老师了不起,竟能把自己放在与我们学生一样的位置上!”我说:“犯了错误接受批评与惩罚,谁都应该如此。这没什么了不起。”《条例》实施不久,我便因错批评同学而“犯规”。当天放学后,我二话没说,一个人拿起了扫把,在教室里干得大汗淋漓。这下,在全班引起了“轰动”:“李老师太高尚了!”我却真诚而严肃地对学生讲:“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老师怎能例外呢?这跟‘高尚’丝毫沾不上边!如果你们老是认为李老师‘高尚’,就已经把李老师视为这个班集体中的特殊成员,这是一种缺乏起码的平等意识的表现!”两年过去了,学生们逐渐接受了我的观点,后来我又因各种“犯规”而五次罚扫地,大家都觉得这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学生心灵深处平等意识是相当淡漠的,而平等意识又无疑是随着改革开放、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而理应让学生具备的现代意识之一,这恰恰又是我们的学校教育长期以来所忽视的。
我们这里所说的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主要是要让学生认识到,现代社会生活要求人与人之间拥有人格上的独立与平等。还要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公民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以及在法律面前的一视同仁,懂得尊重、维护自身与他人权利的道理。努力使学生具备尊重自己,同时又尊重他人,善于交往,善于与人合作,重视各种横向联系的生活态度。(www.daowen.com)
为了培养学生的平等意识,几年来,我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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