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关于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等。传统资本主义发展经历了从典型私有制的个人业主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家族制性质的企业向社会化企业性质的公司变迁,从而突破了传统的私有制与公有制的界限。公司类型也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差异而存有差异。传统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公司类型主要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传统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公司类型主要有开放式公司和封闭式公司等。以传统大陆法系公司类型为例,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无限公司与两合公司的互为变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为变更等。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类型只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第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我国公司组织形式变更的主要形式,适应了我国现阶段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趋势。
我国现阶段国有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①非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独资企业,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这种类型的国有企业比例越来越少;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形式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从理论上说,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变更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①国有独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的互为变更;②国有独资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为变更;③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为变更。(www.daowen.com)
但从实践来看,鉴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走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总体趋势是公司制及其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方向,并有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必要,因而现阶段国有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总体上呈现为单向性。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①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②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资本控股或非国有资本控股甚或非国有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③国有独资企业变更为国有资本控股或非国有资本控股甚或非国有资本的股份有限公司;④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资本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有资本控股或非国有资本控股甚或非国有资本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变更实际上在《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9条有关国有企业改制中予以体现。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于非市场竞争领域的主要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公益类国有企业,原则上以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为主;对于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二类(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适度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原则上以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为主;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一类(一般竞争类)国有企业,将进一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降低国有股比重甚或退出一般市场竞争领域,相对控股、参股或退出国有资本将是其发展趋势。以上应当作为国有企业改制及其组织形式变更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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